孩子們的遺體就埋在這個大橋下。(請拍攝者與本報聯繫領取稿費)
女孩吉兒生前照片,依稀可以看到可愛的笑臉。
昨天,一則有關“鹽城市響水縣一座大橋下挖出多具孩童屍體”的帖子,被各大網路轉載,網友紛紛跟帖評論、尋求真相。真有這回事嗎?昨天下午,記者迅速趕赴響水實地調查後,了解了事情的內幕——
這是由一男子報案,尋找經醫院搶救死亡後失蹤的4歲女兒遺體引發的:本為尋找這個女孩的遺體,沒想到在橋下共挖出了四具兒童遺體,其中一具初步診為受暴力打擊死亡,涉嫌行兇的犯罪嫌疑人孫海浪已被刑拘;另外三具兒童遺體系在醫院醫治無效後死亡,死者親屬私自交給社會人員掩埋,屬處置方法不當,不構成刑事案件。
■網友曝料
尋找被掩埋的女兒 竟挖出四具小孩遺體!
昨天,有網友發帖稱,“報案人孫某與孩子的母親分手,母親把四歲的女孩帶走,除夕前一天晚上孩子不知什麼原因死亡。孫某要求來響水看孩子,母親卻説孩子已經死了,孫某要求見孩子的屍體,在警方的支援下找人在大橋下面開挖,杯具的是沒挖到自家的孩子,卻挖了三具其他屍體”。網帖還稱,女孩的母親曾在女孩死後,向救治過女孩的醫院支付過800元,用於處理孩子屍體。該網帖一併還附帶了現場挖掘圖片,短短幾小時,便被轉帖數千次。
記者找到網友“果一”,他是第一個在響水網上的發帖者,但他告訴記者也是幫人發帖:日前,鹽城市濱海縣界牌鎮的孫榮榮找到他,反映自己與前妻吳文文(化名)共同生育的女兒吉兒的死亡真相不明,懷疑女兒的死與前妻的現同居男友有關。報案後,孫榮榮在警方的幫助下找到掩埋女兒的地點。沒想到,第一天和第二天在大橋下共挖出三具嬰幼兒屍體,卻都不是他的女兒,直到第三天(1月31日)才挖出自己女兒的屍體。
響水網上的帖子中的圖片是在開挖第二天網友們拍的,另有網友發到鹽城當地的鶴鳴亭論壇上。而昨天,相關網帖在微博及各大網站上引發關注。 張勇峰 郭小川
本報追查
一個可憐的女孩:吉兒
她才4歲,除夕前夜被媽媽的男友毆打,嫌疑人昨被刑拘
女孩生父報案 嫌犯是女孩生母男友
昨天下午,記者從響水縣公安局了解到,1月29日上午8時許,孫榮榮至響水縣刑警大隊報案,稱其女兒孫吉兒在生母吳文文處死亡,死因可疑。
孫榮榮表示,自己一直與前妻保持QQ聯繫,不停追問女兒的下落。前妻在QQ上一直不停地説“對不起,對不起”,卻始終沒有正面回應,才致使孫榮榮生疑並報案。
警方偵查結果表明,死者吉兒出生於2008年11月16日,其母吳文文戶籍地為西安市周至縣,現在響水縣城一KTV上班。犯罪嫌疑人孫海浪(吳文文現男友)在昨天下午已經被刑事拘留。嫌疑人承認當時情緒失控,對吉兒使用了暴力——而屍檢結果也表明吉兒的死亡是由外力作用引起的。
孩子哭鬧要媽媽 嫌犯對她進行踢打
據孫海浪交代,他于1月21日下午5時左右趕到同居女友吳文文家。7時左右與吳文文、吉兒吃完晚飯後,吳文文準備上班,吉兒見母親要走就一直哭鬧,吳文文抱孩子到廚房進行哄勸無果,離開了家。
孫海浪見吉兒一直哭鬧,就打開廚房門,用腳踢吉兒後背和腹部,並用力將吉兒推向床邊。吉兒腹部被床撞擊後反彈跌倒在地,喊肚子疼一直哭鬧。孫海浪即打電話給吳文文,兩人一起將吉兒送至縣醫院,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響水警方稱,之後經吳文文和孫海浪同意,將吉兒屍體交與響水縣醫院處理。當天晚上,吉兒的屍體被該院的李某與無業人員賈某,掩埋在響水縣裕廊大橋下。記者從響水警方了解到,吉兒的母親在孩子死亡後,給了李某300元處理屍體,而實際埋屍人僅從李某的手中拿到30元。
警方對記者表示,吉兒的屍體目前已解剖,死亡原因鑒定暫未出來。
另三個不知名的孩子
屬正常死亡,家屬交與他人掩埋,不構成刑事案件
在挖找吉兒屍體過程中,同時挖出另三具嬰兒屍體。經調查,該三具嬰兒屍體屬正常死亡,經家屬同意後交與他人掩埋,屬違反殯葬條例、私自處理屍體行為。
昨天晚上7時許,響水縣委宣傳部發來《情況通報》,稱通過立案偵查,已查明吉兒死因係被毆致死,涉案犯罪嫌疑人孫海浪(響水縣雙港鎮人)已抓獲歸案。另三具無名嬰幼兒屍體系在醫療機構醫治無效死亡後,由死者親屬私自交社會人員掩埋處理,不構成刑事案件。張勇峰 郭小川
兩大焦點
A 醫院能自行掩埋屍體嗎?
院方稱太平間被拆,無法保存屍體;掩埋者也非醫院員工
此前響水警方稱,吉兒的屍體被響水縣醫院的李某與無業人員賈某,掩埋在響水縣裕廊大橋下。那麼,該醫院對此有什麼説法呢?
昨天下午,記者趕至響水縣人民醫院。該院院長先是稱讓分管副院長出來接受採訪,後來沒有任何人露面。最後,該院徐姓辦公室主任對記者的提問一律回答“不知情”,並稱李某不是該院員工,只是社會上專門從事抬屍、埋屍職業的人員。“去年11月拆遷時,醫院太平間被拆除,醫院是沒辦法保管屍體的。”
記者查證到,江蘇省人民政府于2000年6月14日發佈並執行《江蘇省殯葬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本省行政區域實行火葬,禁止土葬。”第八條規定“醫療機構應當加強太平間的管理,在醫療機構死亡人員的遺體應當由醫療機構通知殯儀館及時接運。”
多説1句
生命尊嚴和孩子遺體一起扔了
在2010年3月28日傍晚,山東省濟寧市郊區光復河橋下發現15具嬰兒遺體。後經查證為當地某醫院處置不當、隨意丟棄所致。時隔兩年,觸目驚心的事情再一次發生了!而這一次,更讓人難以理解甚至無法接受的是,這些可憐的孩子被隨意丟棄處理,竟是他們的親生父母所為!而背後的原因,竟然是因為當地的“風俗”如此。
為什麼在這樣一個倡導尊重生命、尊重愛的時代,被我們稱之為“花兒”“天使”的寶寶,會連番遭遇如此冰冷的噩運?
人生而有尊嚴。這些孩子因為疾病或種種原因夭折,其命運已經非常悲慘淒涼,其遺體也應得到妥善處置,這樣一棄了之令人從情感上難以接受。
建議我國儘快設立“遺棄屍體罪”,或能遏止這種不文明不人道的行為持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