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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擬修法確保婦女當“村官”

2011年10月13日 13:53:33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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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擬修改兩部與村委會有關的地方性法規,確保有婦女當選“村官”。此舉是為了與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修改的村委會組織法銜接。

  去年修改的村委會組織法中規定,村委會成員中,應當有婦女成員,並要求省級人大常委會制定關於村委會選舉的具體辦法。

  市政府法制辦昨日公開了北京市實施村委會組織法的若干規定修訂草案和北京市村委會選舉辦法修訂草案,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時間為10月27日。

  為確保有婦女進村委會,草案規定如果村委會主任、副主任的當選人中有婦女的,委員的當選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如果主任、副主任的當選人中沒有婦女的,委員的當選人則按照兩個原則確定,有婦女獲得過半數贊成票的,首先確保得票最多的婦女當選,其他當選人按照得票多少確定。沒有婦女獲得過半數贊成票的,應當在委員的應選名額中確定一個名額另行選舉婦女成員,其他當選人按照得票多少確定。

  為防止舞弊,草案規定,村委會成員正式候選人及其配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監票人、唱票人、計票人、代書人和其他選舉工作人員。投票前,選舉委員會應當核實參加選舉的人數;投票結束後,所有投票箱應立即集中到選舉大會會場,當眾開箱,公開唱票、計票,當場公佈選舉結果。 (記者 楊華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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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