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當事人,更要查相關領導
11月16日,衛生部有關負責人指出,最近一段時間,在一些地方和單位,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出現了反彈現象。據此,衛生部強調,嚴禁醫院為商業目的“統方”。
“統方”是醫院對醫生用藥資訊量的統計。衛生部要求,對於違反規定,未經批准擅自“統方”或者為商業目的“統方”的,不僅要對當事人從嚴處理,還要嚴肅追究醫院有關領導和科室負責人的責任。
據悉,衛生部將加大查辦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案件力度,堅決懲處商業賄賂行為。
醫藥購銷領域的商業賄賂行為,一般被人們稱作醫生拿回扣。而所謂為商業目的“統方”,是指醫院中個人或部門為醫藥行銷人員提供醫生或部門一定時期內臨床用藥量資訊,供其發放藥品回扣的行為。
衛生部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各類醫療機構加強醫院資訊系統藥品、高值耗材統計功能管理,避免為不正當商業目的統計醫師個人和臨床科室有關藥品、高值耗材用量資訊。要對醫院資訊系統中有關藥品、高值耗材使用等資訊實行專人負責、加密管理,嚴格“統方”許可權和審批程式,未經批准不得“統方”,嚴禁為商業目的“統方”。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大對轄區內醫療機構“統方”行為的監督檢查力度。對未落實“統方”管理要求的醫療機構,要責令其限期整改,儘快建立健全有關管理制度。
受賄醫師,或被取消執業資格
衛生部有關負責人指出,從近段時間發現和查處的商業賄賂問題來看,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在一些地方和單位出現了反彈,而且形式更加多樣,手段更加隱蔽,嚴重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利益和衛生行業形象,影響十分惡劣。
今年,衛生部將加大查辦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案件力度,堅決懲處商業賄賂行為,有針對性地建章立制,從源頭上防範腐敗問題的發生。
[責任編輯:王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