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等十省份將開展商業養老金試點
本報北京12月1日電 (記者屈信明)為進一步豐富商業養老金融供給,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養老需求,銀保監會日前發佈有關通知,決定自2023年1月1日起開展養老保險公司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試點期限暫定一年。參與試點的4家養老保險公司為中國人民養老保險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人壽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和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試點區域為北京市、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山東省、河南省、廣東省、四川省、陜西省等10個省份。
據了解,商業養老金業務採取賬戶與産品相結合的模式,為個人建立資訊管理賬戶,提供不同期限、風險水準、流動性的商業養老金産品。建立“鎖定養老賬戶+持續養老賬戶”的雙賬戶組合,兼顧鎖定養老資金長期投資和個人不同年齡階段流動性的需要。産品提供定額分期、定期分期、長期(終身)年金化領取等多種領取安排,並可提供一定的身故、意外傷害等附加風險保障。
商業養老金業務與個人養老金的主要區別是什麼?銀保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説,商業養老金是個人自願參與,市場化、法治化運作的養老金融業務,由養老保險公司提供包括賬戶管理、規劃顧問、産品購買、長期領取等一站式服務。年滿18周歲的個人可與養老保險公司簽訂商業養老金業務相關合同,選擇購買養老保險公司提供的多種商業養老金産品,通過商業養老金賬戶長期積累養老金。個人參與商業養老金業務,不享受相關個人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
這位負責人介紹,養老保險公司是我國金融市場中唯一一種名稱中帶有養老字樣的專業型保險機構,在發展養老金融方面具有多年的客戶服務和養老金投資管理經驗。近年來,銀保監會持續推動養老保險公司聚焦主業、提升專業,深化發展轉型,不斷增強養老金融經營和服務能力。下一步,銀保監會將密切跟蹤試點進展,規範業務經營,並及時評估總結試點情況,研究完善監管制度,適時推廣試點經驗,推動養老保險公司更好服務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