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免費雞蛋吸引老年“潛在客戶” 這些“養老投資”只虧不賺
用免費雞蛋吸引老年“潛在客戶”,獲取信任後推出75個高返利的養老投資項目,之後不斷以新還舊,直至最終崩盤——
這些“養老投資”只虧不賺
管瑩 魏巍 林嘉欣
“你們講的內容很好,防詐宣傳扇也很實用,我以後要更加小心,看好自己的養老錢。”7月25日,在江蘇省丹陽市檢察院開展的以案釋法宣傳活動中,市民王大媽對檢察官説道。
宣傳內容中有該院辦理的一起非法集資案。該案被告人宗某以老年人為目標群體,通過投資返利、免費體檢的銷售模式,推出保健品、體檢、旅遊等75個“量身定做”的投資項目,騙取900余名集資參與人的投資款1266萬餘元。經丹陽市檢察院提起公訴,6月16日,宗某被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0萬元。
可免費拿雞蛋的“健康大講堂”
“剛開始是衝著聽課有免費雞蛋拿才去的,後來再去聽課時就買了點保健品,時間長了就越來越信任他,錢也被騙得越來越多。”錢阿婆報案時這樣説道。
2016年,時年66歲的錢阿婆經朋友介紹去了一家保健品公司聽講座,講座的內容是介紹並銷售該公司的保健品。聽課過程中,工作人員告訴她,只要來聽課,即便不買保健品,聽完課也有免費雞蛋拿。由於退休在家時間比較自由,她時不時就拉著老伴去參加這樣的“健康大講堂”。
去的次數多了,錢阿婆和老伴慢慢了解到這家公司賣保健品的模式很“新穎”,花3600元買一份保健品,不僅能拿到實物,而且在一年內還能享受每個月300元的返利。“他們講的課很有吸引力,我們很相信他們,而且産品有返利,利息也比銀行的高,於是就投資了。”錢阿婆説,他們老兩口兒先後買了1.3萬餘元的保健品。
到了2017年下半年,公司老闆宗某推薦錢阿婆投資入股他名下的一家超市,3萬元一股,兩年為一期,承諾第一年支付利息1萬元、第二年支付利息1萬元並退還3萬元本金。錢阿婆又一次心動了,隨即投資了3萬元。
而後,在宗某“不僅能享受産品,一年後還退還本金及支付高額利息”的誘惑下,錢阿婆又花了1.5萬餘元先後購買了幾款保健品,並投資了國內旅遊等項目。
“投資的時候説的是天花亂墜,可我們沒有享受到産品,到現在連利息和本金也沒有拿到。”錢投得越來越多,宗某承諾的回報卻並未兌現,2020年6月,錢阿婆在對“投資項目”進行梳理後發現,自己已經陸續投了近6萬元,只拿到了1000余元的返利。意識到可能被騙後,她立即報了案。警方接到報案後隨即展開偵查。
啟動資金不足,他決定“取錢于老”
宗某出生於上世紀80年代,中專畢業後便四處打工,擁有多年從事保健品銷售的工作經歷,這讓他精準掌握了老年人群體的消費心理,也積累了一定的客戶資源。2015年,他自立門戶,在丹陽市成立了一家健康諮詢管理公司,瞄準老年人群體,以開講座的形式銷售保健品。創業之初,他面臨著啟動資金不足的困難。
為快速籌款,他動起了“取錢于老”的念頭,先是通過免費發放雞蛋、禮品等方式,吸引大批老年人前來參加“健康大講堂”;而後,在講課中大力推銷保健品,並推出讓買家免費獲利的銷售模式:花數千元買一份保健品,通過每月返利的方式一年拿回本金,相當於免費吃上一年的保健品。
很快,原本只是衝著免費雞蛋、禮品來的老年人們紛紛被這種銷售模式吸引,掏出了自己的養老錢。沒多久,宗某便憑藉這種方式集資到了幾萬元,並在丹陽市區繁華地段租下了一間店面,作為固定的辦公場所。
“這個産品算下來相當於向客戶借錢付利息,繼續下去只會越虧越大。”宗某深知這種銷售模式只會給自己帶來更多的虧損,便在開業不久後就停止了這種模式,轉而探索更能賺錢的“路子”。
考慮到自己單槍匹馬闖蕩比較困難,運營過程中的風險也無人共同承擔,宗某便想探索合作模式。2016年11月,他與A公司達成合作協議,由該公司供應保健品,他負責尋找買家,獲利雙方平分。“他們公司有專門的App,花1000元購買一份保健品,不僅能拿到實物,還能享受消費積分提現,購買後200天左右就能提現990元。”宗某交代道。
接下來,宗某便又開始開辦講座、推銷保健品,沒多久營業額便達到了20余萬元,按比例他分得了10萬餘元。但約定提現的時間到了後,他發現App已經下線、無法打開,而且也聯繫不上對方了,這意味著投資人拿不到A公司承諾的憑消費積分可提現的資金了。為了騙局能繼續維持下去,他只好自掏腰包返利給投資者,這一次他虧損了10萬元。
資金鏈斷裂後,他選擇迅速跑路
為了把虧損的錢儘快賺回來,宗某推出了更多的投資項目,如入股超市、購買旅遊産品、體檢服務、陽光存款、果樹認購……他先後共計推出75個投資項目,常見的非法集資套路幾乎被他用了一個遍。他深諳老年人的消費心理,推出的項目都是老年人願意為之傾囊的,再加上承諾的回報實在豐厚,眾多老年人就在不知不覺中上當受騙了。2015年至2019年,他推出的各種項目吸引了900余名投資人,集資金額達到了1266萬餘元,造成投資本金損失1134萬餘元。
很快,隨著前期承諾的返利不斷到期,後續吸收資金不足,宗某欠的債越來越多,到最後他已無力償還。2019年12月,資金鏈斷裂,宗某索性撂下這一爛攤子逃跑了。
2021年2月,宗某被抓獲歸案。同年7月,案件被移送至丹陽市檢察院審查起訴。經審查,該院于8月以涉嫌集資詐騙罪對宗某提起公訴,並從嚴提出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0萬元的確定刑量刑建議。
今年6月16日,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庭審中,針對宗某提出的其一直按照約定給投資人發放返利、不具有詐騙故意、不構成集資詐騙罪的辯解,公訴人圍繞宗某自身經濟實力、經營模式的盈利能力、資金去向、投資項目的虛偽性4個方面進行論證闡述。最終,公訴意見和量刑建議均獲判決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