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學生博取流量 校園短視頻不能成牟利工具
校園短視頻不能成牟利工具
據8月22日《北京晚報》報道,時下,在視頻平臺上輸入“校園日常”“課堂日常”等關鍵詞,往往會出現不少以中小學校園生活為背景的視頻,有的傳遞了青春與朝氣,有的則充斥著網路段子的表演痕跡。拍攝“表演”視頻的有些還是學校老師,他們利用學生博取流量,最終目的竟是牟私利。
拍攝校園短視頻,反映中小學校園生活,無可厚非,但一些亂象值得警惕。比如一些老師在課堂上拍段子,擺出一副“黑社會老大”的派頭,出鏡的學生則成了“小弟”;有的老師掌握了“流量密碼”,故意多拍漂亮女生,此舉招來一些網友在評論區進行露骨的文字調侃……
去年6月1日起施行的修訂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特意增設了網路保護專章。其中明確規定“處理不滿十四週歲未成年人個人資訊的,應當徵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通過網路以文字、圖片、音視頻等形式,對未成年人實施侮辱、誹謗、威脅或者惡意損害形象等網路欺淩行為”。
老師拍攝校園短視頻,往往不會徵得監護人同意,其有些拍攝內容和行為實際上是將學生變成了網友的娛樂對象,不利於孩子身心健康。
教育部在2018年發佈的《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中,明確要求教師應“堅持言行雅正,為人師表,以身作則,舉止文明,作風正派,自重自愛”“不得擅自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老師在流量和利益驅使下,將學生變成牟利工具,明顯與這些要求相悖。
如何讓校園生活搭乘短視頻快車,成為傳遞校園青春向上正能量的窗口,值得思考。對此,教育部門和學校應加強管理,引導老師在不侵犯學生隱私權等合法權益、不擾亂教學秩序的前提下進行拍攝,且須事先徵得未成年學生及家長的同意。尤其應該注意的是,校園短視頻不該陷入惡俗、媚俗的怪圈,而應多一些高格調、有價值的內容,比如可以配合防校園暴力宣傳、鼓勵學生自立自強等。總之,校園短視頻應該成為“價值出口”而非牟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