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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路牌“我在XX城市很想你”究竟是引流利器還是街頭違建?

2022-08-22 16:34:00
來源: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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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地商家路邊設網紅路牌被拆除

  “我在XX城市很想你”究竟是引流利器還是街頭違建?

  央廣網北京8月22日消息(記者韓雪瑩 曹美麗 彭照)“我喜歡樂山,更喜歡這座城市的你”“想你的風還是吹到了寧波”“我在十堰很想你”……最近,一系列“浪漫風”網紅路牌一下子火了起來,在全國各地掀起了一陣打卡熱潮。在社交平臺上,不少年輕人曬出打卡網紅路牌的照片,甚至有網友專門整理了各地網紅路牌的打卡攻略。

  不過,面對這樣的網紅路牌,市民和網友們的看法不一。有人認為這是吸引旅遊和消費的城市文創地標;也有人認為,如果路牌設置的位置不當,可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近日,在全國多地,已有不少網紅路牌因設置在城市道路上涉嫌違規被拆除。這些“浪漫風”的路牌究竟是引流利器還是街頭違建?

  據網友在各社交媒體平臺上發佈的照片顯示,這類網紅路牌的外形與我們在街邊、路口見到的路名牌高度相似,多以藍、白顏色為主,路牌兩側標注“東西”或“南北”,路牌上通常寫著“我在XX城市很想你”“想你的風還是吹到了XX城市”等網路流行語,下方是這句話的拼音、某商家的店名或具體地址,這類路牌多出現在城市街區的路邊或一些餐飲、文創店門口。

  記者在某電商平臺搜索“網紅路牌”發現,不少商家提供這類網紅路牌的定制服務,只要幾百元就能擁有“我在XX城市很想你”同款路牌,一些商家還會在産品介紹中打出“某平臺打卡同款”“網紅合照路牌”“引流利器”等關鍵詞。記者以開餐飲店想吸引生意為由諮詢了某定制店舖,店主告訴記者,定制這種網紅路牌的有不少是餐飲商家,很多客戶也會按照網上最流行的幾個標語模板來定制文字內容。

  店主説:“內容支援定制,你想寫什麼就寫什麼,沒有要求,基本上都是寫‘我在XX想你’,加上店名或者路名,沒有字數限制。內容少一點,字號就大一點。立柱高度的標準是2m,可以調高或者調矮,尺寸我們可以改,但上面牌子的尺寸是固定的,標準尺寸是120cm36cm。”

  店主向記者透露,牌子的部分以120cm36cm的固定尺寸作為標準,可以讓網紅路牌與正規路名牌看上去更接近,而安裝的位置,商家可以自行決定,自己找工具安裝即可。“如果你安裝在戶外,就定制固定的,這樣不會倒,也可以打膨脹螺絲,有工具的話可以自己打洞,安裝很方便;室內的話,做個可移動的也可以,因為地上打不了螺絲。牌子加立柱大概6公斤。”

  不少買家收到貨後在評論區曬出了安裝後的網紅路牌,並評論留言“在店門口拍照效果很好,挺引流的”“吸引了很多人來打卡”“好看透了,妥妥的網紅打卡點”。

  不過近期,多地網紅路牌因違反相關法規被拆除。據了解,今年7月以來,上海、寧波、十堰、南寧、樂山等地均拆除過這類違規設置在路邊的網紅路牌,這些路牌多為商傢俬自設置。而在南寧七星路“我在南寧很想你”的路牌被拆除時,設置在南寧內街文化創意園內、內容同樣為“我在南寧很想你”的另一塊網紅路牌並未被拆除,該路牌是由商業區自行管理的;南京江寧區佘村的3塊網紅路牌也因為均不在城市市政道路兩側被地名辦相關負責人認定不算違規。

  那麼,這些“浪漫風”的路牌究竟是引流利器還是街頭違建?為什麼有些網紅路牌要拆除,被拆除的路牌違法的依據在哪?浙江省寧波市民政局區劃地名處相關工作人員解釋:“路名牌是地名標誌的一種,地名標誌是國家法定的標誌物,也是一種公共設施,由民政部門進行設置,我們處置的這幾個網紅路牌就屬於擅自設置地名標誌,是違法的。這些地名標誌上還設置了不規範的地名,而這些地名根本沒有被批准過。這就同時違反了兩個規定,一個是擅自設置地名標誌,一個是擅自設置不規範的地名。”

  記者注意到,今年5月1日新修訂實施的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拆除、移動、塗改、遮擋、損毀地名標誌。湖北省十堰市民政局區劃地名科科長王海峰表示,設置地名標誌是一件嚴肅的事,而網紅路牌的外觀設計同正規的路名牌高度雷同,設置在市政道路上,有些比真實的路牌還要醒目,極易混淆路人的視線,對公共秩序構成了侵擾,屬於“街頭違建”。王海峰説:“這種路牌一旦設置了,很容易對人民群眾的生産生活産生誤導,因為路牌本身是起一個導向的作用,如果它設置在門店內部,或者門牌是自己的標識,這是可以的。”

  目前,國內多個城市的民政局發出提醒,私設未經審批的路牌屬於違規,個人不能因為好玩、能引流、有網紅潛質等原因就定制路牌,隨意設在路邊。不過,網紅地標作為城市的名片之一,也是促進經濟發展、宣傳城市文化的一種手段,如何在法律範圍內鼓勵網紅經濟和文化創意?違建的網紅路牌被拆除後,我們還能找到“我在XX城市很想你”這樣的路牌拍照打卡嗎?

  東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員會公眾委員顧大松分析,妨礙公共秩序的網紅路牌需要相關部門及時干預和規範。不過,借此探討出更多更好的文創方案、網紅設計,在吸引流量、帶來經濟效益的同時能夠兼顧社會責任,同樣是城市管理的目標。顧大松説:“如果是在園區裏,而不是道路空間裏,比如在商家的店裏、店門口,沒有到道路紅線裏,或者導致跟交通標誌路牌混淆的情況下,設置這樣的網紅路牌並無不可,甚至可以作為一個活躍的商業氣氛場景,這種現象還是有利於商業繁榮的。反過來講,雖然叫‘網紅路牌’,但我們不要把它用交通標誌的功能來呈現,而是當成城市形象宣傳的一個陣地或者一種方式,按照國家鼓勵公益廣告發展和管理的一些辦法、文件,比如民間形成的一些形式和內容,主管部門主動對接,形成將其設置在什麼位置、設置成什麼形式、設置為什麼內容的方案,這是要考慮的。”

[責任編輯:黃曉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