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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生育支援措施來了,事關你的家庭“福利”!

2022-08-18 13:26:00
來源:人民日報經濟社會微信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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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7個部門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援措施的指導意見》,將婚嫁、生育、養育、教育一體考慮,提出20項具體舉措,切實解決家庭後顧之憂。

  8月17日,國家衛健委舉行新聞發佈會,邀請相關部門負責同志介紹了《指導意見》有關情況,請看經社君的現場報道。

  托育服務嬰幼兒無人照料是阻礙生育的首要因素

  國家發展改革委社會發展司副司長、一級巡視員郝福慶:國內的調查顯示,嬰幼兒無人照料是阻礙生育的首要因素

  國家發展改革委社會發展司副司長、一級巡視員郝福慶介紹,城市中大概有1/3的家庭有托育的需求,但現實中供給還是不足的,特別是普惠性的服務供給是短板。各方面的研究和國際經驗也表明,發展托育服務對於減輕家庭負擔、提高生育意願具有明顯的作用。

  托育服務事關嬰幼兒健康成長,事關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為了支援托育服務的發展,《指導意見》重點圍繞五個關鍵詞下功夫,這五個關鍵詞就是“基本、普惠、投資、收費、減負”。

  基本,就是強化基本公共服務。《指導意見》提出拓展社區托育服務功能,完善嬰幼兒照護等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實施公辦托育服務能力建設項目,突出對幼有所育的基本民生保障。

  普惠,就是著力增加普惠性服務。發展公辦托育機構,鼓勵社會力量來投資,支援用人單位舉辦,建設社區服務網點,探索家庭托育模式,有條件的幼兒園也可以向下延伸,2—3歲的嬰幼兒,通過以上多種渠道,鼓勵多方參與,有效擴大普惠性的托育服務供給。

  投資,就是加大投資支援力度。拓寬托育建設項目的申報範圍,中央預算內投資給予建設補貼,對符合條件的普惠性項目給予適當支援。通過中央投資的支援引導,帶動地方政府和社會力量加大投資力度,共同加強托育服務行業的能力建設。

  收費,就是規範各類服務收費。明確公辦托育機構收費標準由地方政府來制訂,加強對普惠托育機構收費的監管,合理確定托育服務的價格。

  減負,就是減輕機構經營負擔。除了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支援以外,托育機構的水電氣熱按照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各地也要出臺支援托育機構發展的所有政策,同時在一些特殊時期,建立托育機構關停特殊情況應急處置機制,落實疫情期間的紓困政策。

  郝福慶指出,“十四五”規劃《綱要》涉及到多個行業、多個領域,其中重要指標20項,包括托育指標。具體來説,到2025年,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的嬰幼兒托位數到達到4.5個。把小托育納入大規劃,這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史上還是第一次,足見對發展托育服務的高度重視。有關部門將聚焦嬰幼兒無人照料的關鍵痛點,不斷完善規劃、土地、住房、財政、投融資、人才等方面的支援政策,實施普惠托育專項行動,多渠道擴大普惠性的托位供給,減輕家庭養育負擔。同時,積極促進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深入實施家政“領跑者”行動、家政培訓提升行動、家政信用建設行動三項措施,讓家政在嬰幼兒居家照護上也提供更多的支援。

  國家衛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監察專員杜希學:加快推進托育服務體系建設步伐

  國家衛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監察專員杜希學介紹,2019年以來,國家衛生健康委履行牽頭部門職責,會同各級各部門積極推動托育服務發展。

  一是政策法規體系逐步健全。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將“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納入了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指標。各地積極將托育服務納入本地的政策法規實施方案、發展規劃中,納入為民辦實事的工程,積極組織落實。

  二是標準規範體系有序完善。2019年以來,衛生健康委會同有關部門先後制訂印發了托育機構設置標準、管理規範、登記和備案辦法等,修訂了保育師等托育相關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特別是積極支援和指導地方做好行業服務管理工作,同時加強監管,促進托育機構規範起步,行業健康發展。

  三是普惠托育服務供給不斷擴大。2020—2022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健康委持續開展了普惠托育服務專項行動,下達中央預算內投資20億元,帶動地方政府和社會投資超過50億元,累計新增托位20萬個,推動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務有效供給。

  我國現代托育服務體系從無到有,起步較晚。截至2021年底,我國每千人口托位數是2.03個,距離“十四五”期末要達到4.5個的目標還有不小差距,與人民群眾的期盼也有一定距離。《指導意見》從降低托育機構運營成本、提升托育服務品質等方面進一步明確了具體措施。

  全國總工會女職工部副部長洪莎:各級工會不斷探索落實積極生育支援措施的方式載體

  全國總工會女職工部副部長洪莎介紹,去年以來,全國總工會開展了用人單位托育服務工作,是新時期工會組織幫助職工解決托育難題的具體舉措。

  全國總工會、國家衛生健康委已聯合印發通知,啟動了全國愛心托育用人單位推薦申報工作,以此帶動和支援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托育服務。在托育模式上,鼓勵用人單位通過購買第三方服務的方式,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托育機構建設和運營,鼓勵政府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帶頭在單位內部興辦托育機構。對於利用自有場地提供免費或低收費支援的用人單位,可以優先推薦申報。在支援保障上,對推薦申報成功的用人單位及相關工會組織,將給予一定的政策和資金支援。在服務指導上,將聯合組建全國愛心托育工作專家組,為各地提供公益講座、輔導培訓等。同時加強與有關部委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各方力量,積極支援用人單位參與普惠托育服務專項行動、全國嬰幼兒照護服務示範城市創建活動等。

  下一步,將加強研究適用於用人單位托育機構的設置標準和管理規範,針對用人單位不同性質、不同規模等具體情況,進行分類指導,穩妥推進。

  住房保障

  加大對多子女家庭公租房精准保障的力度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長潘偉:加大對多子女家庭公租房精准保障的力度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長潘偉介紹,近年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相關部門指導督促各地進一步規範發展公租房,通過實物保障與租賃補貼並舉,不斷加大對城鎮住房收入困難家庭的保障力度。城鎮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已經基本實現了應保盡保,其他住房收入困難家庭居住條件得到有效改善。截至去年底,通過公租房保障幫助111.4萬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6.9萬三孩家庭,2.3萬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解決了住房問題。

  下一步,將繼續指導督促各地進一步規範發展公租房,加大對多子女家庭公租房精准保障的力度主要有三個方面的支援:一是在配租公租房時,對符合條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據其未成年子女的數量,在戶型選擇方面給予適當照顧。二是優化公租房輪候與配租規則,將家庭人數及構成等納入輪候排序或綜合評分的因素,對符合條件且子女數量較多的家庭,可直接組織選房。三是完善公租房調換政策,因家庭人口增加、就業、子女就學等因素産生需求的,根據房源情況及時給予調換。

  潘偉指出,保障性租賃住房是面向青年人、新市民所作出的一項制度性安排。近兩年,全國已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256萬套間,能夠解決700萬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問題。在整個“十四五”期間,全國計劃籌集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870萬套間,預計可以幫助2600多萬新市民、青年人改善居住條件。

  生育保險

  未就業和靈活就業婦女的生育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可以通過參加基本醫保按規定報銷

  國家醫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長劉娟:更好保障靈活就業人員的醫療和生育保障權益

  國家醫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長劉娟介紹,隨著生育保險和醫療保險制度的健全完善,目前全體婦女生育醫療費用都有相應的制度安排予以保障,也都可以由基金按規定來支付待遇。

  總體上來看,現行的制度安排有力支援了生育政策的實施。按照國家的規定,生育保險依法覆蓋用人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由用人單位繳費,個人不繳費,單位從業人員按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兩項待遇。近年來,生育保險的參保人數持續增長,覆蓋面也進一步在擴大。2021年生育保險參保人數達到了2.4億人,是2012年的1.5倍。未就業和靈活就業婦女的生育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可以通過參加基本醫保按規定報銷。

  《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地方可以探索將靈活就業人員納入生育保險的覆蓋範圍,主要有三個方面的考慮:

  一是健全完善制度。隨著新業態、新經濟的發展,各方都很關注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障問題。因為靈活就業人員沒有固定的用人單位,不在生育保險法定覆蓋範圍,探索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生育保險有利於健全完善制度,也體現了政策的包容性。

  二是保障靈活就業人員生育權益。靈活就業人員中女性大多處於生育年齡段,允許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生育保險並享受生育津貼,有利於加強生育的相關保障。

  三是促進靈活就業人員中女性就業。靈活就業人員就業不穩定,生育期間收入可能會受到一定程度影響,將其納入保障範圍,有利於緩解其生育的後顧之憂。

[責任編輯:黃曉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