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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電力用戶擬分為4個等級

2022-08-04 10:46:00
來源:昆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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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日,昆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佈對《昆明市電力用戶信用分類與評價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辦法》明確,電力用戶分為4個等級。

  電力用戶是指與昆明供電局簽訂“供用電合同”或“供用電協議”等建立事實供用電關係的用戶,包括自然人及社會法人用戶。《辦法》將電力用戶分為四星級用戶、三星級用戶、兩星級用戶及一星級用戶4個等級。《辦法》明確,自然人連續6個月內按時交納電費,且未發生竊電或違約用電,即可評定為四星級用戶。

  在星級評定的成果運用上,《辦法》明確,將依法依規對不同電力等級用戶實施獎勵,採取一種或多種監管舉措。四星級用戶可按照昆明供電局相關規定給予業擴延伸政策獎勵;提供電費融資服務;票據交納電費。在供電企業授權的前提下,將用戶用電情況共用至“昆明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為金融機構融資服務提供信用參考。社會法人的用電等級情況納入昆明市公共信用綜合評價指標。

  《辦法》提出,電力用戶等級評價每3個月更新一次,更新結果及時報送昆明市公共信用資訊平臺。等級較低的電力用戶,在確定用電等級後,連續6個月內及時交納電費、整改安全隱患以及未發生違約用電、竊電、故障出門、擾亂用電秩序等情況,可恢復用電等級至四星級,並享受相應等級獎勵舉措及增值服務。

  《辦法》徵求意見截止時間為8月10日。

[責任編輯:黃曉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