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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惡意撥打報警、急救等電話600余次被判刑

2022-06-14 13:26:00
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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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近日,四川省自貢市大安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惡意撥打報警和急救電話的案件。被告人李某某擾亂社會公眾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為發泄情緒,在沒有報警事由和救助事由的情況下,用自己的電話頻繁撥打110報警電話、119火警電話、120急救電話,並辱罵接線員。經查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1日,李某某無故撥打110報警電話378次,電話錄音中有26段顯示其在通話時辱罵接線員;2021年8月4日至2022年1月6日,李某某無故撥打119火警電話170次,電話錄音中有11段顯示其在通話時辱罵接線員;2021年8月3日至2022年1月13日,李某某無故撥打120急救電話93次,電話錄音中有7段顯示其在通話時辱罵接線員。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李某某無故惡意頻繁撥打報警電話、急救電話,佔用社會公共資源,擾亂了社會公眾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劉 琦)

  ■法官提醒■

  “110”“119”“120”是寶貴的公共安全資源,廣大群眾應當正確使用報警、急救電話,把有限的社會公共資源留給真正需要的人。隨意撥打、惡意騷擾、謊報警情皆為違法行為。對於惡意佔用社會公共資源、浪費警力、擾亂公安機關、急救單位秩序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法追究行政和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黃曉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