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完折卻買了件更貴的商品 記者調查商品虛假打折套路
調查動機
近日,屈臣氏北京延慶一分店因涉嫌利用虛假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被市場監管部門警告並罰款5萬元。行政處罰書顯示,該店開展促銷活動期間,將兩款面膜標原價49元,促銷價44元,而實際上這兩款面膜促銷活動前20天,多次成交價均為44.1元。
這並非屈臣氏首次因虛假促銷被處罰,也不是屈臣氏一家存在這樣的問題。近年來,隨著網路購物平臺的快速發展,線下線上各類門店進行虛假促銷的情況屢見不鮮。隨著“618”購物節的到來,一些網店提前上調商品價格,為後續“打折”預留空間。
為揭露不良商家開展虛假促銷的手段,探究虛假促銷整治方式,記者進行了調查採訪。
前幾天,湖北武漢的周女士經歷了一件蹊蹺事——她在某網路平臺一家服裝店購買了6件衣服,網店的頁面宣傳顯示,購買服裝達4件即可享受5.5折優惠,但她下單時卻發現,衣服的總價依舊按照原價計算。
周女士在和客服的溝通中得知,這次打折活動的優惠方式與以往不同,需要先原價買下這些衣服,待確認收貨、拍照上傳好評後,客服再將優惠減免的金額返現給她。
面對周女士的疑惑,客服解釋説:店舖即將迎來新一輪的打折活動,如果現在就按折扣價出售給周女士,衣服7天內最低交易價格就不再是原價了,之後活動開始的打折力度和宣傳效果也會受到影響。但客服向周女士保證,現在購買的折扣和後面的“大促銷折扣”是一樣的。
這樣的套路,讓周女士哭笑不得。
實際上,商品打折中暗藏了太多貓膩。《法治日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線上線下一些商家借打折來誘導顧客消費,有的大幅度提高“原價”,有的在滿減優惠上作文章,層出不窮的套路讓不少消費者屢屢“中計”。
明降暗升虛假打折兜兜轉轉仍是原價
不久前,北京市朝陽區一家超市搞蔬菜折扣促銷活動,吸引了不少顧客購買。以番茄為例,劃線價8.9元,打3折後為2.67元。然而,市場監管部門調查發現,此前7天,該番茄的最低成交價為5.34元。監管部門責令該超市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擬給予警告、處以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而隨著電商平臺的興起,網上購物更是引發了一股打折潮,特別是在“雙11”“618”等節點,一些網店、直播間裏,超低打折、“骨折”價的商品隨處可見,吸引了流量,增加了銷量。
記者近日在某短視頻平臺一間名為“酒醉人生”的直播間看到,帶貨主播正在賣力地吆喝一款白酒:“咱家這款酒,市面上都是賣1299元,現在直播間給各位家人福利,6瓶只要98元,這是我和廠家要來的內部折扣,欲購從速!”
不僅如此,主播還將這款酒在某購物平臺上的標價展示了出來:398元一瓶。記者隨即點擊主播提供的連結看到,在某平臺一家賣酒水的網店,對該酒的標價確實為398元一瓶。
然而,記者在另一電商平臺搜索該酒的旗艦店後發現,這款酒的售價本就是6瓶98元。
虛假打折、比平時沒便宜也就罷了,讓安徽安慶的方先生尤為氣憤地是,他準備在“618”活動時買幾瓶打折白酒,結果發現活動優惠後的價格竟然比平時的價格還高。
他告訴記者,他關注的某平臺網店中的一款組合套裝白酒,平時標注原價為1297元,“滿1200減200”,到手價1097元;最近“618”預售,原價變成了1477元,使用“滿1200減200”、預售券後為1177元,同時下單贈送2瓶單價30元左右的低檔白酒。
“搞半天打完折價格還比平時貴了,商家滿滿的套路。”方先生説。
對此,北京雲嘉律師事務所律師趙佔領説,關於促銷中的“原價”定義,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有關條款解釋的通知》規定:“原價”是指經營者在本次促銷活動前七日內在本交易場所成交,有交易票據的最低交易價格;如果前七日內沒有交易,以本次促銷活動前最後一次交易價格作為原價。“因此,經營者在促銷活動中採用‘原價’標示,或使用‘日常價’等類似表述實際傳達‘原價’含義的,應當符合這一規定。”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張新寶説,虛假打折常見的形式是在打折之前,商家對商品或服務先行漲價,漲到較高水準後再打折的行為,這種行為是對消費者的誘導和欺詐,監管部門應當進行查處。
滿減優惠套路重重侵害消費者知情權
商家的折扣套路不僅限于“先提價後打折”上,在各種滿減優惠、折扣券上也是下足了功夫。
“購物節的優惠越來越難搞了。”漫天的品類券和複雜的滿減規則讓北京的張女士頭疼不已。她舉例説,她在某電商平臺的一家化粧品旗艦店購買了一件標價214元的護膚品,按照商家的宣傳,她下了40元定金後,次日零點後就能使用兩張滿減優惠券(優惠總額共計105元)下單。
“我守到零點下單清空了購物車,結果下單後才發現,這兩張優惠券被用於兩家網店不同的商品,優惠力度大打折扣。”張女士頗為氣憤地對記者説,如果沒有那麼大的優惠力度,她根本不可能買這件護膚品。
張女士準備退貨後重新下單,客服卻稱不用重新下單了,到貨後可直接退差價。然而,等張女士簽收後找客服時,客服卻以滿減優惠券不能疊加為由拒絕退差價。
溝通無果後,張女士撥通了消費者協會的電話,在消費者協會的幫助下,經歷近兩周的時間,最後通過電商平臺協調,張女士獲得了補款。
無獨有偶,山西晉城的李女士最近在一直播間下單了一件品牌防曬衣,也被各種優惠、折扣繞暈了。在直播間,主播號稱該品牌防曬衣直播間價格遠低於旗艦店售價,立即下單可享受直播間130元優惠券、跨店滿300元減50元優惠,即一款339元的防曬衣,159元就能拿下。
然而,李女士下單時卻發現,把各種優惠券用上,實付價格是214.38元,高於旗艦店售價。最後她詢問客服,對方一通計算,也沒讓她明白問題到底出在哪。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主任周旭亮説,市場監管總局發佈的《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明確規定,經營者通過積分、禮券、兌換券、代金券等折抵價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標明或通過店堂告示等方式公開折價計算的具體辦法。經營者宣傳虛假優惠折扣明顯違法。
周旭亮指出,經營者宣傳虛假優惠折扣,導致消費者無法獲悉真實的交易價格,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等合法權益,屬於欺詐行為,消費者可以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要求商家承擔商品價款三倍的懲罰性賠償責任。
此外,經營者宣傳虛假優惠折扣還將受到行政處罰,根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給予警告,可以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乃至吊銷營業執照。
督促平臺履職盡責亮照亮證亮標經營
如何有效整治虛假打折行為?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朱曉峰建議,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把好平臺準入關,落實審查核驗義務,督促平臺內經營者亮照、亮證、亮標經營;各網際網路平臺企業要提高促銷行為的公開化和透明度,禁止採取“先提價後打折”、虛構原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違法方式開展促銷。
同時,應嚴格規範廣告發佈行為,提升廣告審核水準,杜絕虛假宣傳、低俗廣告,有效攔截虛假違法廣告;嚴格禁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不得通過排除、限制競爭及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路産品或者服務等開展促銷。要妥善化解網路消費糾紛,完善高效、便捷的投訴受理、處理和反饋機制,暢通消費者投訴舉報通道,及時受理、高效處理投訴舉報,積極協助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
“還要強化政企溝通協作,積極配合監管部門依法查處平臺內經營者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形成平臺自治與政府監管的良性互動,共同引導平臺內經營者提高守法經營意識。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指導,通過線下約談、線上指導和宣傳教育等方式,督促指導平臺企業履行法定義務,落實主體責任;強化監測監管,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暢通12315投訴舉報渠道,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規範網路交易市場秩序。”朱曉峰説。
趙佔領提醒消費者,購物前最好貨比三家,對於特別關注的商品,可以平時多留意其售價,再與促銷期間的價格對比,以確定是否真的優惠及優惠力度,而不是盲目相信商家所宣傳的打折優惠資訊。(記者 韓丹東 實習生 關楚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