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發放第一批文旅消費券加油券
4月24日,記者從省文化和旅遊廳獲悉,為激發和釋放文旅消費活力,進一步提振文旅行業信心,拉動五一假日旅遊市場消費,4月25日至5月25日,省文化和旅遊廳面向廣大文旅消費者發放第一批文旅消費券與文旅加油券,第一批次一期于4月25日10時發放,主要面向省內及周邊低風險省份。
為進一步落實《關於精準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遊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雲南省關於文旅行業的紓困幫扶措施》相關政策,從今年4月至12月,雲南省將發放2億元文旅消費券以及1億元文旅加油券,全年分4批次多輪發放,積極開展引客入滇及“雲南人遊雲南”旅遊惠民活動。
省文化和旅遊廳聯合中石油、中石化兩家油企,通過“遊雲南”“攜程”“同程”3家線上平臺,于4月25日開始發放第一期加油券1200萬元。每份自駕遊加油券總額100元。其中包含:滿200減20元汽油券(4張)、滿50減20元便利店非油通用券(1張),加油券自領取之日起,30天內有效。領取自駕遊電子加油券的遊客需在“遊雲南”“攜程”“同程”平臺完成1項文旅産品的消費或預約、預訂(住宿、景區門票、旅遊演藝、機票、自駕遊租包車)才可以觸發加油券領券。
同期,省文化和旅遊廳將通過“遊雲南”“攜程”“美團”“同程”4家線上平臺,發放第一期文旅消費券800萬元。本次活動涵蓋旅遊景區、旅遊住宿、旅遊演藝休閒、旅遊交通、旅遊線路産品等文旅消費領域。分為通用文旅消費券和專用文旅消費券兩種券型,其中通用券設置5種面額(滿300元減100元、滿200元減60元、滿100元減30元、滿50減15元、滿20減6元),主要在A級旅遊景區、旅遊演藝休閒、溫泉與主題樂園等使用;專用券可在OTA平臺(線上旅行社)購買公共交通(機票/高鐵票/火車票)、旅遊線路産品、民宿酒店住宿産品時使用,根據不同的産品設計多種消費面額,在使用過程中,可與商家優惠疊加使用。(記者 王歡 侯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