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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有人以“社區團長”名義倒賣保供食品,重罰!

2022-04-16 10:47:00
來源:上海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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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繼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發佈《關於規範疫情防控期間“社區團購”價格行為的提示函》並進行告誡後,仍有個別不法經營者,借疫情之機,坐地起價,肆意抬高團購商品價格,擾亂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對此,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嚴厲打擊,嚴肅查處,堅決遏制,絕不手軟。為警示經營者守法依規經營,現公佈一批價格違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某開展社區團購的餐飲店價格欺詐案

  市場監管部門近日接某保供超市反映,稱有人盜用其超市的保供食品套餐圖文,更改供應單位名稱、團購價格和訂購電話後發到各個微信群向市民推廣。市場監管部門接到舉報後通過撥打“假傳單”中的訂購電話獲取對方具體地址,並迅速派出執法人員開展現場檢查。經查,被舉報者為夫妻二人,係某餐飲店經營者。借疫情封控之機,打起倒賣保供食品的歪主意。二人利用修圖軟體修改原保供超市食品套餐介紹圖文,更改聯繫電話,並將原套餐的中100元、160元、158元、108元的4檔套餐價格更改為180元、280元、198元、148元,再以社區團購“團長”的名義向該保供超市訂購食品,低價買入高價賣出,從中獲利。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構成價格欺詐的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快速嚴厲查處,擬沒收違法所得1980元,並對當事人從重罰款9900元。 案例二:某水果店銷售社區團購套餐價格欺詐案

  4月13日,市場監管部門在日常工作中監測到某水果店在從事社區團購套餐銷售活動,執法人員隨即對當事人位於上海市寶山區的經營場所進行執法檢查。現場查見當事人在社區團購群中經營“套餐158元6 kg左右(香蕉,藍莓,金桔,沃柑,蘋果)” 及“280元套餐10 kg(西瓜,3-4個羊角蜜瓜,香妃芒,金桔)兩種社區團購套餐。當事人現場打包好待配送的“158元套餐”共計3包,稱重下來分別是5kg、5.05kg、4.55kg,與當事人在社區團購群中“158元套餐”所標示商品的規格等有關內容不符,存在“短斤缺兩”現象;“280元套餐”1包,稱重為8.8kg,與當事人在社區團購群中“280元套餐”所標示商品的規格等有關內容不符,存在“短斤缺兩”現象。

  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構成價格欺詐的違法行為。目前案件正在抓緊辦理中。

  案例三:某食品店不明碼標價案

  市場監管部門近日接到市民舉報線索後,對位於閔行區吳涇鎮某食品店開展監督檢查。查見該店對外銷售的洋蔥、蘿蔔、馬鈴薯等蔬菜的價格未明碼標價。同時,該店負責人曹某、曾某在封控前專門搬到店裏居住,看到近期水果蔬菜需求量大,在區域未解封的情況下擅自解開封條經營,市場監管部門隨即將相關線索移送至屬地派出所。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不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擬作出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某公司不明碼標價案

  市場監管部門近日在對某公司的經營場所開展現場檢查時,查見當事人在售的帶魚、黃魚、基圍蝦、黑虎蝦、大閘蟹、甲魚、黃鱔、螺螄等水産品均未註明商品的品名、産地、規格、計價單位、價格等有關情況。當事人前期已經收到《關於穩定基本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價格的提醒告誡函》,明知在銷售商品的過程中應嚴格執行明碼標價的規定。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不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擬作出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將持續關注消費者訴求,努力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加強重點領域經營者價格行為監管,尤其對個別假借團購之名實施哄抬價格、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將依法予以嚴查。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還將繼續多渠道挖掘價格案件線索,市民如發現涉嫌違法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的,請保留好相關證據,並撥打12315或者12345進行舉報,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將及時開展調查。對查實存在違法行為的,從快從嚴從重處理。

[責任編輯:孫海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