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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下罰款嗎?交管部門明確回應

2022-04-07 15:58:00
來源:武漢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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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下罰款嗎? 交管部門明確回應

  武漢晚報訊(記者李愛華)今年4月1日新交規正式實施,其中普通小客車在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下由過去扣3分改為不扣分了。近日,多位市民在武漢城市留言板諮詢,普通小客車在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下不扣分了,會罰款嗎?對此,市公安交管局及時回復:根據國家及湖北省相關法規,目前普通小客車在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下的行為是予以警告,不記分也不罰款。

  市民范先生稱,今年4月1日起,新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其中對普通小客車在高速公路上超過限定時速不足百分之二十的行為不予記分。新規讓身邊很多司機感到高興,因為高速開車超速20%以內不再被扣分,但不扣分會不會有罰款的處罰呢?

  據了解,相比“2016版”的交規,“2022版”新交規記分規定有了不少變化。針對以前普通小客車超速20%以下記3分,超速20%至50%記6分和超速50%以上記12分的規定而言,此次修訂將超速行為進行了分區處理,分為“高速和城市快速路上”及“普通道路”兩種。其中規定,普通小客車在高速和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下的不記分,20%至50%記6分,超速50%以上記12分。在普通道路上超速20%至50%的記3分,超速50%以上的記6分。總體來説,新交規所帶來的改變與當下的用車生活更加的貼切,也會讓整體的交通節奏更加緊湊高效。

  接到市民留言後,市公安交管局工作人員立即聯繫留言人了解情況,並及時給予了回復。根據《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七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違反限速規定,按以下規定處罰:(一)超過限定時速不足百分之二十的,給予警告。另根據2022年4月1日實施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規定,對普通小客車超過限定時速不足百分之二十的行為不予記分。因此,對您提出的普通小客車在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下的行為是予以警告,不記分處理。

  市公安交管局法制大隊工作人員表示,“不記分”不意味著“不違法”,因為超速本來就屬於違法,只是新交規給了比之前更大的寬容度而已,是為了讓道路更暢通;同時警告也是一種處罰,會納入駕駛人違法記錄,如果因超速行駛引發交通事故,駕駛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孫海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