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只傷人事件時有發生 如何依法文明養犬 不掉“鏈子”
犬只傷人事件時有發生
8年全國4694人死於狂犬病
如何依法文明養犬
不掉“鏈子”
編者按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和老齡化趨勢,越來越多的家庭開始養寵物,其中以養犬、貓者居多。寵物給飼養人和家庭帶來快樂、慰藉的同時,也引發了寵物擾民、犬只傷人、影響環境等問題。為了規範寵物管理,回應群眾對涵養社會文明、提升城市治理水準的期待,多地出臺養犬管理法規或規章,城市養犬逐步走向制度化、法治化,但由於養犬群體龐大,執法力量有限,治理效果不盡如人意。
依法文明養寵不僅是“小家”事,還是關乎群眾安全感和幸福感的“大家”事;不僅體現治理體系的“密度”,還反映著治理能力的“精度”。從今天起,《法治經緯》版推出專題報道,挖掘目前包括養犬在內寵物飼養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探討可以發力的、具體的治理方向,敬請關注。
□ 本報記者 陳磊
幼時被狗咬傷留下的心理陰影,40多歲的李平至今揮之不去。
李平住在北京市朝陽區望京街道某小區,一到晚上就不敢下樓,因為總能碰見有人在小區裏遛大型犬;白天如果碰見狗能繞道就繞道,因為周圍的狗“太多了,躲不勝躲”。
李平的擔憂並非多餘。近年來,犬只傷人事件在全國各地時有發生,也因此引發不少侵權官司。尤為值得關注的是,2013年至2020年,全國共有4694人死於狂犬病。
接受《法治日報》記者採訪的專家認為,飼養人有權享受犬只等寵物的陪伴、幫助、心理慰藉等,但也必須依法飼養寵物,要在公共空間對寵物進行有效控制,避免傷害他人。
專家建議,採用科技手段加強養犬管理,比如對犬只植入生物晶片,其中存儲養犬人的相關資訊,督促主人依法養犬。在規範養犬的同時,還要依法打擊違法養犬行為。
不戴嘴套不拴犬鏈
居民擔憂犬只傷人
李平對自己所居住的小區總體感覺不錯,但“小區裏狗太多,不少人遛狗不拴犬鏈,還有人養大型犬”的現象讓她很是苦惱。
她所住的居民樓上就有一隻大型犬。前不久的一個晚上,她下樓扔垃圾後準備等電梯回屋時,兩位女士牽著只近半米高的大型犬從外面進來,走到電梯門前停下,狗沒有戴嘴套,距離李平不到半米遠,她趕緊移開。
狗見主人站住,順勢臥坐在地上。年紀較大的那位女士一腳踢在狗的屁股上,説“起來,起來,地上太埋汰(不乾淨)”。但那只狗並沒有起來,該女士又踢了幾腳。這時,年輕的女士彎腰拍了拍狗的頭,狗立刻站起來,往年輕女士身上扒。
電梯門打開,年輕女士扭頭看看李平,李平表示等另外一部電梯。對方笑了笑説:“它不咬人。”李平連連擺手,待她們進電梯之後才長吁一口氣。
這只狗還好,李平回憶此前在小區門口遇見的另一隻大型犬更嚇人。那天晚上,她從外面回來,小區門口的人行道上黑黢黢的。突然,一隻半米多高的大型犬從旁邊的綠化帶躥到她面前,先是搖著尾巴圍著她轉了一圈,接著仰頭跳來跳去。
李平顫聲喊“誰家的狗啊”,不遠處走來一位中年男人,接了一句“怎麼了”?她説這麼大的狗亂跑嚇著她了,對方説這只狗不咬人。
接下來的一幕讓李平瞠目結舌。她對養犬人説,遛這麼大的狗應該拴犬鏈。結果養犬人反嗆她説:“拴不拴關你什麼事?”覺得沒有必要跟這樣的人糾纏,李平趕忙快走幾步進了小區。
居住在北京市東城區的田曉樂有著同樣的苦惱。田曉樂所在的小區有一大片樹林和草地,但她很少帶兩歲多的女兒在草地上玩,因為總有人在草地上遛狗且不拴犬鏈,甚至包括遛大型犬。
田曉樂記得,2021年國慶節期間的一天,陽光和煦,她帶著女兒在草地上曬太陽,突然從樹林裏跑出來一隻金毛犬,衝到她女兒面前轉來轉去,女兒被嚇哭了。一居民背著手慢悠悠地走過來,笑著説:“沒事兒,它跟你鬧著玩兒呢。”田曉樂趕緊把女兒抱走了。
“哪有這麼玩的呀?孩子要是被狗咬傷怎麼辦?”想起那一幕,田曉樂仍然心有餘悸。
記者隨機採訪了多位居民,他們都發現周圍養狗的人越來越多,遛狗不拴犬鏈、遛大型犬等養犬行為隨處可見。
“很容易發生犬只傷人事件。”受訪居民一致表示。
犬只傷人事件多發
危害健康頻惹糾紛
居民們的擔憂並不是沒有道理。根據公開資訊,僅2021年,各地就發生多起犬只傷人事件。
2021年8月,山東省莘縣一名6歲兒童在去廁所途中被兩隻狗撲倒並撕咬拖拽受傷。同年9月,福建省漳州市一名老人被一家酒樓裏所養的大型犬只咬死;河南省安陽市一位老人在小區遛彎時被兩隻大型犬咬傷……
因為飼養犬只咬傷人還引發了不少侵權官司。
2021年12月1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判決的一起案件,朝陽區十八里店鄉某村村民尹培順因被同村村民尹某飼養的藏獒咬傷。
根據判決書確認的事實,2020年4月11日,尹培順步行到尹某使用的土地上查看地裏蘿蔔長勢,尹某飼養的藏獒從後面衝過來將其撲倒,尹培順雙手、雙腿等部位被藏獒咬傷,後被鄰居發現並呼叫救護車送往醫院。經醫生診斷,尹培順“左手第四掌骨粉碎骨折、左尺骨莖突骨折……雙腕、雙手、雙小腿犬咬傷(Ⅲ級暴露)”。2020年4月、5月,其接受醫院兩次手術後出院。不久,尹培順又先後兩次住院接受治療。
此後,尹培順與藏獒主人因治療費用産生分歧,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審理認為,尹某飼養的藏獒屬於烈性犬,未辦理登記卡,也未妥善看管,導致藏獒撲倒並咬傷尹培順,對此給尹培順造成的損害,尹某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最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尹某賠償尹培順各項費用共計5萬多元。
這樣的案件不在少數。記者登錄中國裁判文書網以“飼養動物、犬”作為關鍵詞搜索基層法院受理案件情況發現,全國各省份均有因飼養犬只傷人引發的案件。
值得注意的是,犬只傷人還容易引發狂犬病。記者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發佈的全國法定傳染病報告發病死亡統計表計算,2013年至2020年,全國共有4694人死於狂犬病。
對此,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孟強分析稱,隨著社會的發展、生活水準的提高,人們對於動物的陪伴需求增多,飼養的寵物包括犬只也越來越多。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動物飼養人不嚴格遵守管理規定,不遵守為寵物狗拴犬鏈、戴嘴套的規定,容易發生動物傷人事件。
公開數據顯示,2005年,北京養犬登記數量為45.8萬隻,到了2013年上升至100多萬隻。上海市有關方面2019年稱,當時上海大約有100萬隻狗。
在孟強看來,近年來,我國犬只傷人事件時有發生,主要原因在於不少養犬人隨意放養、遛狗不牽繩、不戴嘴套,或者飼養危險的大型犬、烈性犬,養犬不登記註冊、不給犬只體檢打疫苗等。這背後的根源是這些動物飼養人法律意識淡薄,規則意識欠缺,不遵守規則,不尊重別人的權利;相關部門執法不嚴格,執法力度不夠;維權成本高,取證困難,如果沒有攝像頭取證或者其他人證物證,很難固定證據、證明侵權事實,有時候連侵權人的身份資訊都難以獲取。
植入電子身份標識
利用科技加強管理
為了規範養犬行為,各地紛紛制定養犬管理法規或規章。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2003年9月通過《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自2009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上海市人大常委會2011年2月通過《上海市養犬管理條例》……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支振鋒發現,雖然各地制定養犬地方法規或規章,但實踐中違法養犬行為普遍存在,以至於“法難責眾”。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之一是,養犬管理執法部門不統一或沒有養犬管理的專責機關,導致有些執法部門連專門執法人員和經費保障配備都難以落實到位。此外,有些執法部門執法意願不強、動力不足。
“基於當前養犬問題多發、成為基層治理矛盾多發點的情況,建議出臺統一行政法規,統一執法部門和執法管理機制。”支振鋒説,可以順應國家層面的行政改革方向,堅持一類事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統籌、一件事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負責,通過立法規定專門的養犬執法部門,負責犬只的登記、免疫以及執法檢查。
孟強認為,城市中人員密集,公共空間有限,一定要依法飼養寵物狗。各地應當及時修訂養犬管理法規或規章,作出更加細化的規定,尤其要強化養犬行為主管部門的職責,建立有效的監管執法機制,改變當前“重收費、輕監管”的局面。
支振鋒還建議,充分發揮基層社區的力量,授權居委會、業委會和物業公司協助執法部門參與管理養犬事務。
在中國人民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社區治理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陳幽泓看來,因狗産生的社會問題,其實就是人的問題,養犬管理本質上是對養犬人的管理,養犬人需要在法律允許的範疇和社會行為規範下行事,依法文明養犬。只有這樣,才能做到人和動物共贏,實現文明生態和諧社會的目標。
“從長遠來説,我國應當建立專門隊伍和機制,以專業力量、基於法定規則進行養犬管理。”陳幽泓建議。
記者注意到,一些地方的養犬管理法規或規章,開始要求為犬只植入電子身份標識。
如《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要求,養犬管理部門在發放《養犬登記證》和犬牌時,為犬只植入電子身份標識;《長沙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公安機關對犬只實行智慧犬牌、電子標識管理制度;《深圳市養犬管理規定》規定,所有寵物犬均需植入電子標簽。
支振鋒認為,要採用科技手段加強養犬規範管理,比如對犬只植入電子標識,實施可追溯管理,一旦發生犬只傷人事件,通過掃描電子標識可追蹤相關資訊,迅速找到養犬人,可以督促養犬人依法養犬。
“飼養人有權享受寵物帶來的陪伴、幫助、心理慰藉等利益,但享有權利的同時也意味著承擔義務,寵物飼養人必須要遵守規則,尊重他人的權利,尤其是他人的人身安全等權利,按照規定的方式飼養允許飼養的寵物,在公共空間對寵物進行有效控制和防護。”孟強説。
(文中李平 田曉樂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