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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

時間:2011-07-19 13:49   來源:台灣網綜合

基本概述:嘉義市是一座美麗的小城,是臺灣開發最早的地方之一,下轄東、西兩區。嘉義市位居臺灣省中部要塞,東濱仁義潭,西臨水上機場,南界八掌溪,北接朴子溪。因地屬嘉南平原一部分,因此土地肥沃,灌溉便利,又因鄰近溫熱帶,故四季如春,景物天成。嘉義古名“諸羅山”,係源自平埔族原住民洪雅族社名之譯音,又名“桃城”,因清代興築之古城形如桃而名而嘉義人也喜以桃城人自居。1982年,嘉義市恢復為省轄市。

 

中文名稱: 嘉義市
簡稱: 嘉、嘉義、嘉市
外文名稱: Chiayi city
別名: 諸羅山
所屬地區: 中國 臺灣省
電話區號: 05  
市長: 黃敏惠 
設立始年: 1704年
行政區類別: 省轄市
區劃: 2區
政府所在地: 東區中山路199號
總面積: 60.0256平方公里(臺灣的第21位)
總人口: 272,128人(2011年6月)(臺灣的第18位)
著名景點:: 彌陀禪寺;蘭潭;九華山地藏庵
市花:艷紫荊
市樹:艷紫荊                          

 

 

 

嘉義市地理位置圖

 

 

 

 

嘉義市市旗 

 

 

嘉義市市徽

嘉義市行政區劃

  嘉義市在民國34年(1945年)升格為省轄市,劃分為新東、新西、新南、新北四區,同時水上、太保併為水上區、太保區。民國39年(1950年)調整行政區域,嘉義市改為新東、新西、新南、新北四鎮,水上、太保改為水上鄉、太保鄉。民國40年(1951年)新東、新西、新南、新北四鎮併為縣轄嘉義市,各項經費短絀,影響建設。民國71年(1982年)升格為省轄市後,於民國79年(1990年)行政區再度劃分為東區、西區等兩個區,兩區之間大略以文化路作為分界。

 

 

 

地形


嘉義市位於臺灣西南部嘉南平原北端,北回歸線經過該市附近,在全市的地形上除東邊一部份屬竹崎丘陵地帶外,其餘均為肥沃之平原,地勢由東向西緩降,地形平坦廣闊,唯位於嘉南平原之梅山斷層地帶邊緣。

水文

嘉義市主要河川有南面的八掌溪、北面朴子溪,均發源於中央山脈,並形成與嘉義縣之間的天然界線;由於嘉南平原地層組成成份為極細之淤泥及粘土,含水性差,以至於地下水含量不豐,水資源主要仰賴引自八掌溪的蘭潭、仁義潭二水庫供應。

 

農業:

  嘉義縣位於嘉南平原的中央,東連阿里山、玉山山脈,西瀕臺灣海峽,南以曾文水庫、關子嶺與臺南縣接壤,北界雲林斗六,總面積161平方公里,幅員遼闊。境內多河川平原,土地肥沃,灌溉便利,氣溫、日照及雨量均適宜農業經營,因此農業生産在全縣經濟之中,佔有極重要地位,是典型的農業縣,素有"漁米之鄉"之稱。除了稻米外,尚有鳳梨、水柿、柑橘、小蕃茄、甜玉米、絲瓜、菱角、及山葵、竹荀、茶、花卉等作物,農特産十分豐富。

旅遊:

  嘉義開發較早,景物天成,境內名勝古跡甚多,如半天岩、奉天宮、梅山公園、北回歸線標誌,和阿里山鐵公路周邊的吳鳳廟、水社寮、奮起湖、瑞峰、瑞裏、太平、太和、豐山、來吉、達娜伊谷、達邦、特富野、阿里山、玉山等風景區;而極具湖光山色之美的曾文水庫;鄉土風情的船仔頭休閒藝術村、德興裏老厝;與漁村風光的東石、布袋小鎮,俱有風情,值得一遊。

氣候:


  嘉義市中心位於北緯2329′、東經12027′,屬於亞熱帶季風氣候。全年氣溫以七月最高,一月最低,年平均溫度攝氏22.6度,氣候溫和怡人,雖然位處南臺灣,冬季寒流時卻時常出現低於攝氏10度以下的低溫;冬季為乾季,以東北季風為主;夏季西南風盛行,風力和緩,因高溫及對流作用旺盛,午後常有雷雨;7至9月間常有颱風侵襲。年平均雨量1696.9公釐。

歷史:

  嘉義市古名“諸羅山”,源自平埔族原住民洪雅族社名之譯音,荷蘭人稱之為“Tirosen”社。另一説則認為,因為嘉義東方“諸”山“羅”列,故以此稱之。又名“桃城”,因清代興築之古城形如桃而名,桃之尾尖,在今中央七彩噴水池一帶,市民慣稱桃仔尾。

  諸羅山在古時,為中國大陸大規模移民臺灣之據點之一。明天啟元年(1621年),原籍福建漳州的海盜顏思齊引率移民自笨港登陸,據以開墾拓荒。天啟四年(1624年)荷蘭人佔據臺灣,初期統治今之安平與臺南市區一帶,不久即安撫了諸羅山一帶的平埔族,並對此地加以經營,嘉義市內風景幽美的紅毛埤(今之蘭潭水庫),即是當時荷蘭人所鑿。而在臺灣荷蘭統治時期時,今嘉義市一帶被劃為“臺灣地方集會”北部地方會議區的第一區域,該區除諸羅山社外,還包括了新港社、目加溜灣社、蕭隴社、蔴豆社、哆啰啯社等社。

  明永歷十五年(1661年),鄭成功來臺驅逐荷蘭人,建立臺灣首度的漢人政權,設一府二縣,即承天府與天興、萬年兩縣,以新港溪(今之鹽水溪)為二縣分界,嘉義隸屬天興縣。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帝國領有臺灣。康熙二十三年設臺灣府統三縣,即分明鄭時代的萬年縣為臺灣、鳳山兩縣,改天興縣為諸羅縣,縣署設于佳裏興(今之臺南市佳裏區)。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縣治自佳裏興遷移諸羅山(即今嘉義市),諸羅知縣宋永清以木柵為城。雍正元年(1723年),知縣孫魯改建土城堡,並重設護城河。雍正五年(1727年),知縣劉良璧重建門樓,砌水洞,各置炮座,並命四門為:東曰“襟山”,西曰“帶海”,南曰“崇陽”,北曰“拱辰”。雍正十二年(1734年),知縣陸鴻于土城外植刺竹護城益固。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林爽文反清之役,圍攻諸羅城十月,城內人民協助清軍有功,清國乃本“嘉其死守城池之忠義”之旨,翌年十一月初三日下詔,易稱“諸羅”為“嘉義”。林爽文事件後,重修諸羅縣城不但加高加厚,且城身內外包覆三合土。光緒四年(1878年),嘉義知縣單瑞龍改以磚石砌城,而後又有王得祿義捐整建城垣,並修築月城及炮窩。光緒十一年(1885年),臺灣奉準正式建省,十三年,分全臺為三府一直隸州十一縣三廳,嘉義縣屬於臺灣府,縣治仍設于嘉義市。

  1895年,清日甲午戰役後,清帝國與日本訂立馬關條約,將臺灣割給日本。日本設總督府統治全臺,正式施政。自此至二戰結束為止,其間名稱多次變更。明治三十九年(1906年)嘉義大地震,城垣全毀,僅存東門。是年,日本當局乘機制定都市計劃並實施市區改名,重建後之嘉義市,為臺灣全島當時最現代化街市,工商業及交通開始發展,明治四十年建設通阿里山之鐵道(即阿里山森林鐵路)。大正九年(1920年),是年第8次改革隸臺南州嘉義郡之下,開始實施地方自治,嘉義正式成為自治團體的嘉義街,昭和五年(1930年)嘉義街改升為“市”,嘉義市自此正式誕生。

  1945年10月臺灣正式歸還。國民黨政府接管臺灣,考慮到地方自治的需要,乃將日本統治時期的五州三廳,改為八縣,並將日本統治時期的11市改為9省轄市、2縣轄市。其中:嘉義市管轄區域:東為新東區紅毛埤,位於東經12030′20〃;西為新北區竹子腳,位於東經12023′7〃;南為新南區下路口,位於北緯2326′40〃;北為新北區後湖,位於北緯2325′18〃。本市四週東與竹崎、番路二鄉為鄰,西接太保鄉,南與水上鄉毗連,北與民雄鄉為界。面積為55.9317平方千米,人口75224人。管轄東門、西門、南門、北門、八獎、竹園、北鎮、東山等8區。市政府設于嘉義市。

  1950年臺灣省調整各縣市行政區域,其中臺南縣合嘉義市,分為臺南、嘉義、雲林三縣。嘉義縣轄嘉義市及嘉義、東石二區,計1市(6區)16鄉鎮,494123人,面積1951.3945平方千米。縣政府設于嘉義市。
1982年6月24日,嘉義縣嘉義市改制為省轄市。

 

 

 

 

 

 

編輯:普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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