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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偶戲劇種:傀儡戲

時間:2006-05-12 17:12   來源:


一、傀儡戲的起源與發展

  根據出土文物與歷史數據顯示,傀儡戲是中國歷史上最早出現,具有表演功能的劇種。可追溯之年代,一説古代葬禮中用以殉葬的“俑”,與傀儡戲有直接而深遠之關係,至遲在春秋戰國時代,即已出現偶戲的表演;另一説則為西漢時代,蓋因一九八○年于山東省萊西縣岱野遺址,出土一批西漢墓穴文物,此為目前中國傀儡偶與懸絲傀儡之最早證據。

  此外,在歷史文獻方面,東漢《風俗通》、唐朝段安節《樂府雜錄》、杜佑《通典》、《後漢書》及《舊唐書》等,均有傀儡戲活動的相關記載。至宋代,傀儡戲更為發達,除宮中伎樂外,民間傀儡戲活動更為興盛,《東京夢華錄》、《武林舊事》、《都城紀勝》、《夢梁錄》及《西湖老人繁盛錄》等書,均載有北宋末年至南宋時代,汴京與杭州傀儡戲活動。

  傀儡戲具有重要的社會功能,梁劉昭注《後漢書.五行志》引東漢應邵《風俗通》:“‘時京師賓婚嘉會,皆作魁櫑,酒酣之後,續以輓歌’魁櫑,喪家之樂也。輓歌,執用紼相偶和之者。”此為傀儡戲原始社會功能。此外,《舊唐書?音樂志》及杜佑《通典》,均認為傀儡戲起于喪家樂,迄漢末始用之於嘉會,然在喪禮中扮演驅除邪煞的重要功能,一直延續至近代,並成為民間傀儡戲的主要功能之一,此種特殊社會功能,使傀儡戲迥異於其他劇種之表演功能,並具神秘宗教色彩。

  傀儡戲在福建地區已有悠久之歷史,其操縱技術與表演形式,均相當成熟;並有閩南、閩西及興化(莆田)三流派。臺灣傀儡戲,係隨福建移民渡海來臺,主要來自泉州、漳州及永定地區。臺灣南部及金門傀儡戲屬泉州系統,而北部地區則屬閩西系統或漳州傀儡之支流。至於傀儡戲最早傳入臺灣之年代,僅能從臺南祀典武廟“武廟禳熒祈安建醮牌記”、臺南天公廟靈官爺聖誕例行演戲之記載加以推測。

二、傀儡戲的演出場合

  臺灣傀儡戲俗稱“嘉禮戲”,因漳、泉南北系統之不同,于演出場合、演出形式、戲曲音樂、戲偶造型及戲文方面,均有所差異。臺灣北部、東北部的傀儡戲多屬漳州系統,具有濃厚的驅邪祭典功能,從演出場合言,應用於車禍、礦災、吊死及溺斃等之呼引冤魂,或開廟、闢地、開臺(劇院及戲臺首演)、壓火災(送火神)及送孤(建醮、普度後和搶孤前送走孤魂野鬼)等除煞儀式。南部地區的傀儡戲以祈福的酬神儀式為主,其演出多應用於祭天儀式,如玉皇大帝誕辰,或彌月、結婚及做壽祭拜天公之前的除煞,表示凈壇與祈福。此外,亦用於開廟、入厝與葬禮法事之後的除煞。除宜蘭、臺南及高雄地區的傀儡戲外,另外尚有屬於汀州客家語系的傀儡戲,以及掌中戲班兼演“出煞”用的傀儡戲。

三、傀儡戲的演出形式

  傀儡戲是臺灣民間最神秘詭異的劇種,一般民間戲曲多為廟會酬神之用,兼具娛神、娛人特色,唯獨傀儡戲以除煞禳災為主要功能,除必要的工作人員及主事者外,並不歡迎一般“閒雜人等”,而除煞儀式所使用的咒語、手訣、符咒及法索、七星劍等法器,也使傀儡戲更具神秘色彩。

  除煞儀式之時間多在午時過後或深夜,至於其程式與內容,因場合之不同或劇團之差異,而有不同的表演方式。一般而言,北部傀儡戲除煞儀式有“凈臺”、“請神”、“定棚”及“出煞”等程式,所需時間約四十分鐘。“凈臺”係演師手持點燃的四色金在戲棚四週揮揚,或以凈水符焚化于碗中,再以柳枝沾水分灑四處;戲棚內外放置生、熟牲醴各一副,生的在外側用以祀鬼,熟的在內側用以祭神。

  凈臺之後“請神”,調請諸神坐鎮除煞。請神之後為“定棚”,包括敕符與安符,“敕符是在王爺前請神敕符,使符具有法力。安符則是將符安置於特定的地方。”演師須抓起白公雞與白公鴨,並咬破雞冠取血敕符,以增強法力。公雞司晨用以破陰陽,白色及雄性屬陽,用以鎮陰煞;鴨諧音為“壓”,表壓制惡煞。敕符之後將符咒貼于戲棚五方,慎重其事者,尚須于戲棚兩側擺設刀槍,上方安置弓箭,藉以對付惡煞。

  “出煞”即“除煞”,程式是演師腳踏七星步,持刀念咒後將刀插于戲棚上,象徵萬煞不入;爾後向四週拋撒鹽米,表示發兵鎮壓兇煞;然後演師手持捲起之草席向地面摔打,意謂驚嚇惡鬼,驅逐邪魔;之後是演師于戲棚上操演鍾馗,警告凶神惡煞不得在此駐留,否則將打入地獄,永世不得超生。

  南部傀儡戲通常表演三齣,每出長約十分至十五分鐘之間。演出前,演師先拜天地五方及相公爺,念“路裏令”咒:“路裏令、路裏令,路裏裏如令,裏令裏令裏如令,路裏令,裏如令。”每齣戲演出前,均以問卜方式決定戲碼,演出前先由相公爺出場請神,演完後相公爺亦須謝神。正戲之後尚包括“團圓”及“花童戲葫蘆(球)”;“團圓”係由生旦出場戶拜,並跪拜天地,“花童戲葫蘆(球)”則由一童子錶演耍葫蘆(球),包括雙手、足、肩及頭部相互交弄葫蘆等動作,失去葫蘆,並四處尋葫蘆之玩笑動作。

  南部謝土、開廟以除煞為主,須搭戲棚。儀式方面,首先須在戲棚四角及正前中央貼符;燒化金紙與靈符請神;並在戲棚各方灑凈水。然後鑼鼓齊鳴,開始演戲。入厝須至主家正廳,鋪一大草席,打開所有門窗,在相公爺身上披紅綢布,手持纏有靈符之七星寶劍與硃砂筆,燒化靈符,燃放鞭炮,鼓、吹齊鳴,四角走七星步,安八卦,念咒,巡視各房間,同時燃放鞭炮,以驚嚇惡煞。至於開廟門,須在廟門正對面搭臺,使用白雞血符,以具法力;演完戲後,于廟門作法,再以腳踢開廟門,以除惡煞,爾後再進入廟內正廳,走七星安八卦。

四、傀儡戲的音樂

  傀儡戲之戲曲音樂,一般認為目前宜蘭傀儡戲使用北管,當與北管在宜蘭的興盛有關,但宜蘭傀儡戲原始曲調則難以考察。宜蘭“福龍軒”創立者許阿水(一八六○至一九一五),係目前所知宜蘭地區最早的傀儡戲藝人,為臺北阿裏磅人。大陸傀儡戲團曾于阿裏磅演出,許阿水拜該團藝人為師,並曾至大陸習藝,後回家鄉自組傀儡戲班,再遷至宜蘭從事傀儡戲演出。

  臺灣南部之傀儡戲音樂,通常為南管系統的傀儡調。“新錦福傀儡劇團”梁寶泉及“錦飛鳳傀儡劇團”薛忠信曾指出,臺南及高雄一帶之傀儡戲,主要為潮調音樂;但圍仔內大戲館吳燈煌則認為,所使用之音樂為“南係”的“白字戲仔”。

  北部傀儡戲班的組織,包括前場演師二至三人,一人主演,另一人或二人擔任助手,後場樂師三至五人,樂器與北管戲班相同,有單皮鼓、堂鼓、大鑼、小鑼、鐃鈸、胡琴、嗩吶等,但“福龍軒”早在二十餘年前,已使用錄音帶(北管及歌仔戲音樂)取代後場。至於南管系統的傀儡調,使用之樂器通常為堂鼓、羯鼓、大鑼、小鑼、小鈸、胡琴、嗩吶、笛及拍板等,今僅使用鑼、鼓及嗩吶三種樂器。

五、傀儡戲的戲偶與腳色

傀儡戲戲偶之結構乃由偶頭與偶身組合而成,故民間有“三十六身,七十二頭。”的説法。戲偶內部結構分為頭、身(以竹篾編成)、雙手及雙腳四部分;外部則有披肩、髯口、頭盔及武器等配件。北部傀儡戲戲偶,偶長兩尺半,操縱線有右手掌、右手腕、左手腕、右手胕、左手胕、左腳、右腳、前胸、後背、左耳、右耳等十一條;南部傀儡戲戲偶,偶身長約兩尺,操縱線有左肩、右肩、左腳、右腳、後背、左手胕、左掌背、左指、左指背、左指尖、右手胕、右掌背、右指背、右指尖等十四條。

  宜蘭地區傀儡戲,常有文戲演出,腳色分類及行頭較複雜,江武昌認為所謂“三十六身,七十二頭。”係民俗界象徵性説法。一般而言,宜蘭傀儡戲戲偶,腳色分為生、旦、凈、末、醜、動物(龍、馬、虎、獅、飛禽)及話劇中的特別人物。南部傀儡戲戲偶,大致可分為生(小生、老生)、旦(小旦、老旦)、凈(大花)、末(公末)、醜(三花)及花童等腳色。

六、傀儡戲的未來

  臺灣傀儡戲延續由來已久的宗教功能,不但具有詭譎的神秘色彩,且為禁忌最多之劇種,劇團數量本較其他劇種為少,再加上傳子不傳女、女性不得登臺等傳統觀念;時至今日,真正能搬演傀儡戲之劇團已相當少見,傀儡戲已瀕臨失傳窘境。因此,除有計劃地進行傳承外,在其宗教功能之餘,轉化、加強其展演機會,將是挽救傀儡戲的努力方向。

(來源:《臺灣戲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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