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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還我土地運動”事件(1988)

時間:2005-12-17 17:18   來源:華夏經緯網

  1988年8月25日,臺灣阿美族等“九大原住民族”代表1000多人,在“臺灣原住民族還我土地運動聯盟”策動、總領隊劉文雄的帶領下,聚集臺北,舉行了“還我土地”遊行示威,並向臺灣當局“行政院”、“立法院”以及國民黨中央黨部遞交抗議書,提出5點要求:(1)儘快檢討調整山地保留地,將當局所據有的林班地和財産地徹底清查,以歸還原住民;(2)原屬於原住民的土地,但後來被劃為臺灣當局及省市縣政府佔用的土地、河川、新生地,應無償歸還給平地山胞,做為其保留地;(3)凡原屬山胞保留地經當局徵用做其他用途的,若不能恢復原狀時,應從當局佔有的“公地”劃出相等面積且等值的土地,歸還給原住民;(4)臺灣原住民族的土地應立即透過“立法”加以保護;(5)在臺灣當局機關裏設立部會級的專責機構,以制定並管理臺灣原住民族的事務。示威民眾要求“行政院長”俞國華出面作出答覆。但俞避而不見,致激起民眾憤慨,高呼口號,衝入“行政院”。當局慌了手腳,立即調派憲兵、警察進行阻擊,並派“秘書長”錢純出面接受抗議,進行安撫。與此同時,國民黨中央黨部也被迫接受“抗議書”,遂使“運動”平息,未出現暴力衝突。 

編輯: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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