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既是一起經濟事件,又是一起充滿內部派系矛盾和鬥爭的政治事件。1987年6月,原經營榮星花園的榮星公司,依有關規定向公園處申請獎勵投資開發榮星花園,並且經過公園處初審合格。1988年間,臺北市議會審議小組分別為榮星花園開發案舉行了3次審議會議,原則上認為榮星開發可以接受。但就在市議會工務審查小組審查市府總額預算時,卻突然發生議員圍剿榮星案之事。在1988年5月18至21日審查期間,除了周陳阿春一人贊成外,其他都因本案減少了綠地面積而提出反對。然而到了5月31日,在市議會中,原本反對榮星案的市議員態度突然有了明顯的轉變,無條件同意榮星開發案。
1988年12月中旬,《民進週刊》發表文章披露榮星花園開發案有舞弊之情。12月19日,民進黨議員陳勝宏在臺北市議會上又進一步宣稱,“榮星案的賄款撒向了市府官員及議員”。臺北市議會當即宣佈將此案交“調查局”偵辦。1989年元月16日經搜查後,“調查局”約談了前公園處處長馮汶波等6人,次日由地檢處收押了馮汶波等3名公職人員。元月20日拘提了周伯倫、康水木、王昆和、周陳阿春、許文龍、陳俊源等6名議員,於是案情有了重大發展。3月21日,臺北地檢處宣佈偵查終結。分別以貪污、圖利及泄密等罪嫌,對7名涉案的臺北市議員、6名市政府公園路燈管理處官員、4名僑福建設有限公司有關人員共17人提起公訴。榮星花園案因多名市議員和官員涉案,引起巨大的社會震憾。國民黨、民進黨均因涉案而倍受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