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7月10日,曾從事外貿業務的商人徐肇宏,被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以“叛亂”罪嫌提起公訴,指控徐在日本“參加臺獨活動”,“妄圖建立所謂‘臺灣獨立民主共和國’,自行籌組‘自由臺灣民主黨’”,並準備返臺“擴大組織,吸收不滿分子”,“預備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被日本于1985年3月9日遣送回臺交“警總”軍法處收押偵辦。9月16日,“警總”軍法處普通審判庭宣佈審理終結,説徐“返國後深知悔悟,坦承所犯罪行,特依法減處有期徒刑6年,剝奪公權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