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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民黨

時間:2006-01-06 12:41   來源:中國網
  2000年3月31日,親民黨在臺北市圓山大飯店成立。成立大會一致通過了黨章、黨綱,確定黨的名稱為親民黨,選舉宋楚瑜為黨的主席,張昭雄為副主席,鐘榮吉擔任秘書長。親民黨的最高決策機關為“全國委員會”,並設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21人,候補委員5人,由全委會選出,任期兩年。以“人民第一”為宗旨的親民黨,強調要讓陳水扁了解,如果要搞“臺獨”,親民黨會第一個不同意。親民黨初期以吸引50萬黨員為目標,並逐步發展為國民黨、民進黨之外的臺灣第三大黨。 

一、基本實力


  親民黨成立後,依憑黨主席宋楚瑜的個人魅力及“立法院”黨團的優秀問政品質,取得了穩步的發展。


  (一)具有一定選票實力。在2001年底的縣市長與“立委”選舉中,第一次參選的親民黨在“立委”選舉中獲得46個席次,得票率為18.57%,在縣市長選舉中獲得臺東與連江兩個席次,得票率為2.36%;在2002年初舉行的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選舉中,親民黨獲得4席鄉鎮市長,49席縣市議員;在2002年6月舉行的鄉鎮市民代表及村里長選舉中,親民黨共獲得58席鄉鎮市民代,20席村里長;在2002年底臺北、高雄縣市長及市議員選舉中,親民黨共在獲得8席的臺北市議員,7席高雄市議員。


  (二)政黨認同度穩步上升。在親民黨成立前夕,臺民意調查機構所做的調查顯示,親民黨已擁有12%的支援度,之後一直穩步向上發展,一般維持在17%左右,居於民進黨和國民黨的支援度之間。


  (三)黨員人數穩步上升。宋楚瑜以30萬票的些微差距敗選後,宋楚瑜在選舉中的死忠支援者逐步轉化為親民黨的黨員、認同者或支援者。親民黨成立首日,各地要求加入親民黨的民眾非常踴躍,該黨正式黨員現已突破6萬大關。從親民黨黨員的省籍來看,外省籍、本省籍(包括閩南人和客家人)、原住民等各個族群都有,打破了外界有關由外省籍的宋楚瑜所創立的親民黨將淪為“外省黨”的疑慮。


二、組織架構


  親民黨的組織架構主要分為中央與地方二級制,各級組織以各級委員會為最高權力機關,執行委員會為執行機關。


  (一)“全國委員會”。為該黨最高權力機關,會議每年由黨主席召集一次。“全國委員會”主要由曾任或現任各級公職、“民意代表”、各級黨務幹部以及各界具有代表性的黨員組成,名額約400人左右。主要職權有:修訂黨章,議定黨綱,聽取並檢討中央執行委員會的工作報告,選舉、罷免中央執行委員,議決本黨重大政策議案。


  (二)主席。由全體黨員直接選舉産生,任期二年,連選可連任。副主席若干人,由主席提名,報請“全國委員會”備查。2002年5月15日,在親民黨首次舉行的由黨員直選黨主席選舉中,同額競選的現任黨主席宋楚瑜以99.46%的超高得票率順利連任。目前副主席為宋楚瑜在“總統”選舉時的副手搭檔張昭雄。中央黨部設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由主席任免,現任秘書長為宋楚瑜擔任臺灣省長任內的省府秘書長蔡鐘雄,副秘書長為前省府發言人秦金生、資深新聞人廖蒼松。中央黨部並設中央諮詢委員會,設諮詢委員若干,由主席聘任。中央黨部下設政策研究中心、組織部、文宣部,行政部、財務部五個單位。


  (三)中央執行委員會。共設委員21人,除主席、副主席為當然委員外,其餘19名皆由“全國委員會”直接選舉産生,任期二年,連選可連任。其中比例分配為現任“立委”9人,現任行政首長、政務官、黨務主管5人,“地方民意代表”5人。並規定“中央執行委員”每星期定期召開一次會議,由黨主席召集並主持。由於目前親民黨仍屬於草創期間,為避免內訌,黨內並未選舉中執委。


  親民黨目前的工作重心主要放在“立法院”黨團,除去已退黨的無籍“立委”邱創良,病逝的黨籍“立委”謝鈞惠,親民黨目前共有44位“立委”,包括劉文雄、李慶安、李慶華、李永萍、龐建國、孫大千、馮定國、沈智慧、周錫瑋、秦慧珠、黃義交、謝章捷、鐘紹和、傅昆其等人。


  (四)地方組織。親民黨成立之後,就開始積極建立地方黨部,招募黨員。但由於親民黨缺乏足夠的經費,目前僅在各縣市設立了聯絡處,負責整合地方社團,並未成立地方黨部。


三、政策主張


  親民黨成立之後,陸續就政治、經濟、社會以及兩岸關係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主張。


  (一)在兩岸關係方面:依循“國統綱領”相關原則,在“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九二共識”基礎上,進行兩岸協商,惟未來臺灣現況的任何改變,皆須經臺灣全體人民的同意。依“三階段整合論”推動兩岸關係發展,擱置“統”、“獨”爭議;第一階段進行經濟性及功能性“交流”,開展兩岸經貿互惠合作;第二階段推動兩岸“社會互動”;第三階段則邁向“政治整合”。中共應明確承諾放棄武力犯臺,展開兩岸互惠平等對談,確保“中華民國”在國際社會的生存空間。發展兩岸經貿:以“全球佈局”與“策略性開放”的原則,儘速開放“三通”,發展兩岸經貿,善用臺灣優勢條件,以大陸市場及資源發展臺灣經濟。


  (二)在政治方面:主張維護“中華民國憲法”,建立權責相符的“憲政體制”, 回歸“雙首長制”的憲政規範;儘速制定“政黨法”、“遊説法”及“政治獻金法”,健全政黨政治。“立法委員”選改採“單一選區兩票制”,“一票投人,一票投黨”等等。


  (三)在經濟方面:主張解決失業問題,改善投資環境,加速財金改革,重振經濟發展。厘清政商關係,杜絕一切黑金白金政治,創造廉潔有效率的投資環境。積極創造就業機會,加強勞工職業訓練,建立勞資協商網路,兼顧勞工權益與企業發展。提高企業競爭力,積極發展新興關鍵性産業,輔導傳統産業。


  (四)在“國防、外交”方面:建立全民“國防”,強化科技戰力,以“前進防禦”(Forward Defense Strategy)為戰略目標。發展“多元外交”與“全方位外交”,採務實態度參與國際社會。積極爭取加入國際組織,加入區域安全與功能性組織。革新僑務工作,爭取海外僑心。

編輯: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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