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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臺灣木版及龍馬票説到臺灣郵政光復紀念郵戳票

時間:2006-03-01 13:13   來源:中郵網
  自1940年後,世界各國郵政相繼創立。而我國郵政也于1878年(清光緒四年)由海關開始辦理。同時,清政府于1885年(光緒十一年)建臺灣為省,巡撫劉銘傳創設特別文報局。並於1888年3月22日(光緒十四年二月初十日),在臺灣改革驛站,創辦近代郵政。當時以臺南、臺北二地設郵政總局,另設分站和腰站。同年併發行郵票,用木版印製,分為官用和民用兩種。官用加篆文“臺灣郵票”四字,其餘皆為扁形楷體字。這種郵票專為公文貼用,相當於現在公事用票,免費供各衙門官署公務之用。這種郵票為附有字“根”的雙聯票,用白色連史紙印製,前後分二版印刷,第一版票幅4762mm,附聯上印有楷體“根”字樣;第二版票幅5166mm,附聯上印有篆體“郵票根”字樣。在此期間,還另行使用公報票,即公事所用之公文票。這種郵票為電報票,與早年英、日、德、美、印度等地使用的電報票相類。但由於缺乏有關史料,故發行具體時間不詳。這種公報票全套一枚,用楷體木版印製。據資料記載,該票于西元1888年之前發行。另一種民用則為楷體木版印製“郵政商票”四字,專供公眾郵件貼用的郵票,全票三聯,第一聯為收條,第二聯為郵票,票幅6273mm,填上郵票號碼和所收郵費後貼在郵件上,第三聯為存根,由郵局存檔備查。郵票無面值,使用時按郵程、郵件重量計費填寫。一般民信重一兩以內,每貼郵資20文,它與臺灣官用郵票合稱站票、木版郵票。
  
  上述郵票的印製均為木戳手印,每次印若干枚後,即將木戳銷毀,待添印時,再刻木戳重印,所以每票所用之木戳不止一個,而字跡皆有不同。官用郵票的第一版“臺灣郵票”,每印一枚為一全張,壘一百枚訂成一冊,線訂於上端或左邊之邊紙上。第二版“臺灣郵票”,則全張印五枚。公報票全張也只一枚,商票則不知其詳。臺灣郵政初期發行的木版票,為無浮水印、無齒孔、無面值。在變異方面,據資料記載,有官用郵票第一版與第二版複印現象,第二版全張五枚內一枚為倒印票。因印刷之先後,故墨色有濃淡差別,字跡有輕重,紙質有白色及黃色連史紙,有白色之橫條或直條紋紙。惟公報票僅見薄白條紋紙一種。

  在臺灣郵政初期,各種郵件遞送,仍倣驛站之制度,輾轉相遞。各站傳郵件,僅分早晚二班:晨定卯時,晚定未時。傳遞方式,概雇站夫步行送達,並限每時行19里,每日至少六時,即日行114里郵程。兩站之間在40里以上,則另設腰站,專負接遞之責,不收函件。信函所用郵票,統由總局印發,其時因無郵戳蓋銷,各票均由總局編列字號以分別,另蓋各站站戳(篆文十公里方戳)于票之騎縫處,以作消訖。郵票之收費,凡各衙門官署用的“臺灣郵票”,概不收費,惟限定非因公務不得擅用,並須按月結報總局備查;商票之收費,均係按站計算,凡信函重一兩以內貼票一張,收費20錢,過重五錢以上,一兩以下的照加20錢,並另貼商票一張,過重四錢以上、五錢以下的按五錢計費,加十錢也貼一張,四錢以下不計。惟寄遞至函件稀少的旁站,則加收10錢,另遞至臺灣南北中部內山一帶而無郵站設立地方,則另收力費10錢。由於按站計費,費用昂貴,故民眾所寄函件甚少,致“臺灣商票”郵票存世不多,尤以旁站字號的郵票更為稀罕,相反“臺灣郵票”為官用往來公文較多,尚不難覓到。

  1888年在臺灣郵政興辦初期,還曾以小龍無浮水印郵票加蓋中英文“臺灣郵票”字樣的試印票,用厚紙印製,原定在臺灣省發行貼用,後因故未發行。全張枚數40(245),加蓋版式為左格票加蓋英文“FORMOSA”,右格票加蓋中文“臺灣郵票”雙行四字,分別以紅字加蓋于小龍郵票3分銀(紫色)和5分銀(橄黃色)郵票上,分有齒和無齒票,有齒票齒孔為11.5度(光齒)。在加蓋小龍試印票中,有不同程度變異。其中,小龍5分銀全張左格加蓋“臺灣郵票”時倒蓋又移位現象,加蓋的“臺灣郵票”字樣,向左移位3mm;右格加蓋的“臺灣郵票”字樣向上移位8mm,向右移位5mm。左右兩格加蓋“臺灣郵票”字樣均超出郵票圖案之外,成為變異票品。小龍加蓋“臺灣郵票”的3分銀全張加蓋試印票,屬罕見品,全張上下二格,共40枚(245)。同時清代臺灣郵政局用小龍3分銀和5分銀無齒票加蓋“臺灣郵票”時,試印票中産生2枚漏蓋英文樣票,形成罕見的雙連變體即其中2枚有加蓋中文“臺灣郵票”字樣,另兩枚漏蓋英文“FORMOSA”。小龍無浮水印郵票加蓋中英文“臺灣郵票”字樣的試印票,為臺灣加蓋票之鼻祖。

  是年底,臺灣郵政局第二次由英國倫敦維爾金生公司承印郵票,全套二枚,面值均為制錢20文,主圖為飛龍奔馬,龍在上,馬在下,故通稱龍馬圖郵票,四角均有阿拉伯數字的“20”,上中格印有英文“FORMOSA”,下中格印有英文“CHINA”,右中格中文“大清臺灣郵政局”,左中格印有“制錢貳拾文”字樣。兩枚郵票分別刷紅色和綠色,凹版雕刻。郵票用白色明薄紙印製,無浮水印,齒孔14度,圖幅30.532mm,全張枚數為25(55)。此套票印成後,因故未正式發行。其中一部份曾作臺北鐵路火車票使用。在承印龍馬圖正式郵票之前,英國倫敦維爾金生公司曾先印製一套龍馬圖郵票試色樣票,印在5053mm白紙中央,圖幅30.532mm。試色樣票共有六種,分別為綠色、暗綠色、紅色、蘭色、棕色、栗棕色。

  1894年甲午戰役後,清政府被迫簽訂中日《馬關條約》,將臺灣割讓與日本,鎮守在臺南的愛國將領劉永福不甘於此,于1895年5月(光緒二十一年四月)在臺南建立抗日政權——“臺灣民主國”,以武力抗擊日軍,並在7月31日(光緒二十一年六月初十日)創辦郵政,同時發行有齒與無齒的獨虎圖郵票,共三組,至10月19日(光緒二十一年九月初二日)結束。

  郵票圖案為溪流虎嘯,上格印有篆體“臺灣民主國”五字,左格印有楷書“士擔紙”三字,“士擔”為英文stamp(郵票)的音譯,右格為面值“錢”,全套三枚,面值分別30錢、50錢與100錢。前後分四版印製:

  第一版,于1895年7月31日(光緒二十一年六月初十日)發行,又稱臺南新版,全套三枚。分別30錢票綠色、50錢票紅色、100錢票紫色,圖幅23.525.5mm,用極薄白紙印製,銀鑄原模,無齒孔,無背膠。全張枚數30錢與50錢為100(1010),100錢為176(1116),有對倒雙聯和面值漏印票變異的發現。

  第二版,于1895年10月16日(光緒二十一年八月廿八日)開始發售,稱廣東版,圖幅為24.525.5mm。全套三枚,分別30錢票蘭綠色、50錢票紅色、100錢票紫色。在廣東鑄成銀模,用道林紙印製,無浮水印,齒孔12度,全張枚數為63(97)和144(169)。其中,100錢有面值漏蓋票,50錢有蓋虎爪戳信銷票的發現。

  第三版,于1895年10月發行(光緒二十一年八月),在臺南另鑄新模,稱臺南新版,圖幅24.525mm。全套四枚,分別30錢票翠綠色、50錢票紅色、100錢票紫色和蘭色,用厚白紙印製,無浮水印,齒孔11.5度、12度。全張枚數為63(97)和144(169),整版郵票四週邊緣部分沒有打齒,有無齒和面值漏印票,有蓋1895年臺南海關雙圈大圓戳信銷票。

  第四版未發行,其版模類似第三版,全套四枚,分別30錢票綠色、50錢票紅色、100錢票紫色和蘭色,銀刻模,用白紙印製,齒孔12度。圖幅為2525mm,全張枚數100(1010)。

  後劉永福兵敗內渡,民主國就此取消,前後八十余天,郵票亦復停用。而臺灣遂為日本兵佔領,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期,日本太平洋海軍日漸滅亡,運輸能力大大減弱,本國郵票未能運到臺灣,至1944年底,日本遞信院第114號電令,令在臺灣就地設計印製以阿拉伯數字為中心圖案的郵票,此票由臺灣出版社不得不採用厚薄和紙色不一的次劣紙印製,計有3錢紅色、5錢綠色、10錢淡蘭色、30錢蘭色、40錢紫色、50錢淡褐色和1元、5元、10元等9種郵票。其中前7種均為數字圖案,後5元和10元2種為日本發行的第三次昭和郵票,5元面值為大相像,10元面值為櫻花;3錢、5錢面值于1945年10月21日發行,其餘5種數字郵票于10月31日發行。圖幅1922.5mm,無背膠、無齒孔,全張僅印同色點線作票與票之間的分隔,膠版印製,全張由55枚的4塊版拼成100枚,無印刷廠銘,其紙質粗劣,據資料已發現有土黃和白、光白、灰4種,在刷色上也有深淺之差異。1945年11月3日為使用的最後日期,也是日本統治臺灣的末日。

  抗戰勝利後,被日本侵佔統治50年的臺灣,終於回歸國域。國民政府駐臺行政長官于1945年10月25日進駐臺灣。這一天,被定為臺灣光復日。臺北的原日本郵政也于11月4日由行政長官署下令,令中華郵政在臺灣光復後成立的郵電管理委員會接收,並將日本佔領時期在臺灣售用的8種面值庫存郵票,委託臺灣照相印刷工場,用四號字體膠版澆制100枚全版,黑色加蓋,黑色不甚鮮明,于當日發行。同年11月28日,又發售30錢一種面值(航空郵資)的加蓋票。面值均為原票面值。因臺灣生活指數遠較國內為低,官定匯率為每一台幣合法幣30元,所以不能發售與國內面值一致的郵票,也不能使用國內法定資率,而只能使用照原資率貼用的郵票。

  這9種郵票在臺灣光復後,使用將近一年,于1946年10日停止發售。臺省各局在發行這套加蓋郵票的首日,曾特製郵戳,為圓形,上行為“臺灣省郵政光復紀念”,中行為“中華民國卅四年十一月四日”,下行為“臺北”等郵局地名。郵人得此蓋戳票與實寄封,無不感到一種自甲午以來,臺灣被日本人侵佔後的洗恥之喜悅。

  此後,至1947年10月25日,中華郵政總局發行紀念“臺灣光復”二週年一套2枚郵票,以及後陸續將國內所用郵票加蓋或加印“限臺灣貼用”字樣,在臺灣各地發售使用。

  附識:此文係根據1948年先父、福州著名集郵家王謝燕先生撰寫的登載自創的“郵 杌”月刊第一卷第二期的同名文章。並參閱有關資料及近代郵刊登載的澳門集郵家王炳輝先生撰述的,上海集郵家陳復祥先生校閱補充的“臺灣初期郵政制度及郵票之根之分析”一文,重新撰成,僅此作為臺灣郵史,供研究與商討。
編輯: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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