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銘傳其人
劉銘傳(1836-1895),字省三,安徽合肥人,清末將領。任福建臺灣巡撫,兵部尚書,死後謚壯肅公。在他一生中,可分為兩大階段,一是跟隨李鴻章帶兵到上海打過太平軍,1865年,任直隸(今河北)提督時,參與鎮壓捻軍。二是1883年(光緒九年)開始人臺,督辦軍務,抗擊入侵法軍,保衛了臺灣島不受外國侵略。1885年,臺灣從福建省管轄下分出,獨立建省。劉傳銘任臺灣首任巡撫(兼掌軍政大權)。劉銘傳在任臺撫的六年中,銳意革新、創辦各項現代事業,整頓財稅吏治,開辦鐵路,發展煤礦,設立學堂,加強邊防,引進洋槍器械,聘請外人訓練兵士。而其中開創現代郵政制度,改變舊式鋪遞傳信方式,用中西結合辦法,設立有中國特色的郵政總局,是他最重要的政績之一。
劉銘傳在臺創辦的現代郵政,雖然是地方性的,僅在一省之內,卻已具備我國“官辦”郵局的性質,比光緒二十二年(1896)才籌辦的“大清郵政官局”,提前了8年。劉銘傳這項改革,為免於朝廷權貴掣肘,耽誤時機,自行負責,先斬後奏,到一年之後(光緒十五年)冬12月,才給朝廷奏本:
“臺灣舊設驛站五十處,辦理廢弛,文報往往遲延貽誤。經臣督飭司道量加整頓,將原設正腰各站核實裁減,並於旁通及新設各縣分添旁站,仍不過原設站數。所有原用站夫,—律撒去,由各營汛分撥兵丁,酌給津貼,責令傳遞,各站另雇書識,專司站務,倣照外洋郵政辦法,委令道員陳鳴志督辦,自光緒十四年二月初起試辦,已過一年,南北文報,毫無稽遲,所在稱便。統計一年需用經費約在一萬兩上下,比較臺防舊章全年需用一萬五六千兩,實可撙節銀兩五六千兩。”(見《光緒朝 東華實錄》卷九十七)
這段奏文,劉銘傳已把改革郵政的原因、採取辦法,一年來取得的社會和經濟效益言簡意賅地説明清楚。其中提到“倣照外洋郵政辦法”,表明劉銘傳思想開放,能借鑒國外先進經驗,洋為中用。劉銘傳在臺力行新政,得罪不少朝廷重臣,屢遭非議:島內興利除弊,百姓得惠,而士紳責難,內外處境十分艱難,創辦的煤礦虧損,他大膽引進外資,與英商簽訂合約。小人趁機進讒,朝廷震怒,對他革職留住。劉銘傳抱負難展,又患目疾,只好稱病辭職,告老返鄉。劉銘傳在中法戰爭前後,保衛臺灣,建設臺灣,為臺灣的現代化打下堅實之基礎。尤其他驅逐外侵,保衛國家領土完整,功不可沒。像鄭成功一樣,他是一位值得
尊敬和紀念的民族英雄。
郵 路
劉銘傳于光緒十四年二月初十(1888年3月22日)正式成立臺灣郵政總局,任命張維卿為總辦(總局局長),發行郵票:收寄民間函件,為郵政史的現代化翻開新的一頁。臺灣原有郵驛,因海島無馬,實際是役夫鋪遞公文與汛塘(兵丁傳遞軍事文書。鎮、營、汛為軍事基層單位)。劉銘傳接任臺撫後,即大刀闊斧裁撤驛站,建立郵站。郵站分為總站、正站、腰站、旁站4等,略近於今天郵政總局、支局、分局和郵政所各級形態。
劉廣實曾根據《臺灣郵政章程》的站名繪製一郵路圖。圖中有艋甲、中港、寓鰲、惠來莊、他裏霧、下茄冬、阿公店、萬里得、八瑤灣等站名(見孫君毅,《清代郵戳志》一書)。這些郵站在《臺灣郵政總局告示》公佈時,已被調整裁撤。而其圖中的他裏霧即大埔林站,
阿公店為橋仔頭站,劉廣實圖中誤標為兩個郵站。另,臺灣郡城就是臺南總站。郵政開辦時只設42站,後又增至43站。分述如下:
一、總站
臺北、臺南各有一處,即是原有之文報局改稱。但對大陸往來,仍稱文報局,因此,臺灣郵政也稱為“特別文報局”。總站是一完整的郵政機構,出售郵票、收寄郵件,封發並投遞郵件。自臺北總站向南,經中壢、新竹、彰化、嘉義、臺南(總站)、風山至恒春,計九百里,稱為南路。自臺北總站向北,經基隆、頂雙溪至宜蘭,計二百七十里,叫北路。其餘如:臺北至淡水、宜蘭至蘇澳、彰化至南投等則是支路。與大陸各地往來郵件,均由總站收發寄遞。
二、正站
設在南北兩路交通比較適中的地方。它也出售郵票、收寄郵件、封發並投遞郵件。正站也是轉運站,前站發來的郵件,必須儘快轉送到下一站。南路正站計12處:中壢、竹塹、後垅、大甲、彰化、張熙厝、嘉義、茅港尾、鳳山、枋寮、楓港、恒春。北路3處:基隆、
頂雙溪、宜蘭。
三、腰站
兩個正站距離較遠的,則于中間設腰站,以接運郵件,使跑兵可以換替,節省體力。故腰站只負責將前站送來的郵件,接送至下一站,而沒有其他業務功能,如出售郵票、收寄郵件等。腰站共有13處:南路是臺北至中壢(55里)中間的桃仔園、中壢至竹塹(55里)中間的太湖口,後垅至大甲(60里)中間的吞霄、彰化至張熙厝(60里)中間的挖仔街、張熙厝至嘉義 (60里)中間的大埔林、嘉義至茅港尾(60里)中間的急水溪、茅港尾至臺南郡城(52里)中間的看西、臺南郡城至鳳山(60里)中間的橋仔頭、鳳山至枋寮(60里)中間的東港。北路是臺北總站至基隆(55里)中間的水返腳、基隆至頂雙溪(55里)中間的龍潭堵、頂雙溪至宜蘭(92里)中間的大里簡、頭圍。
四、旁站
設在支路的站叫旁站。旁站也出售郵票、收寄信件,它與正站配合,構成該一地區的服務網。旁站共有13處:宜蘭的利澤簡、蘇澳,淡水的滬尾,新竹的三叉河、大潮,彰化的南投、葫蘆墩、罩蘭、埔裏社廳的集集、水裏社、埔裏杜,埤南的埤南寮、北絲閩。
島外的郵路,從屬在發現的實寄封看,有寄澎湖及福建等地的官封。從封上郵戳看,臺北總站發出,郵件發遞至枋寮站出海。寄大陸郵件,與上海、福州、廈門等地誨關郵政,取得聯絡。並特備“南道”、“飛捷”兩條郵輪,定期來往。
郵 票
1888年3月22日。臺灣郵政開辦,地方郵票也同日發行。郵政總局自行設計木刻雕版,手工印製郵票,只有文字,而無圖案。票上可由站書(郵站文書)用毛筆填寫信件“重*兩*錢”,寄出時間“光緒 * *年 * 月 * 日 * 時”“送 * ”,郵票和票根中縫填寫發信的部門或郵站的簡稱(“ * 字”)和信件編號,以備查核。郵票分官用和民用兩種。下面分述之:
一、臺灣郵票:免費供官府寄文書貼用,使用時記重量不付郵費。這種郵票前後分兩版印刷,第一版郵票上端有篆文“臺灣郵票”4字,余均為扁宋字體。票幅47 62毫米,票根較窄,只印有楷體“根”字及填寫一行發信日期、時間。第二版票幅較大,有51 66毫米,主要區別在票根位置增大,上端有篆文“郵票根”3字,下面3行字,同郵票一樣,還要填寫信件重量及送 * * 站。孫君毅、何大仁、林其泉合作的《臺灣早期郵政和郵票》一文(見《八閩郵文精選》),認為有“郵票根”3字、票幅大的為先印,票幅小的為後印,疑有誤,應據臺灣張愷升《臺灣郵票郵戳郵資史》(上冊)及北京燕山出版社的《中國郵票全集》(清代、中華民國卷)所介紹的為準確。在《近代郵刊》四卷四期上,澳門集郵家王炳輝還出示一幅“臺灣郵票”第二版的全張印樣,5張郵票3行“二一二”圖式排列,印樣郵票中縫均已蓋上“廟”字、站戳,及填寫了編號。
二、郵政商票:這種郵票供商民公眾購買貼用。郵票上的文字與官用“臺灣郵票”的區別在於用楷體印“郵政商票”和“商票根”,而非篆文,票上“送 * * 站”改成“發遞 * * ”,無“站”字。中縫字號下還有“收錢”兩字,其餘大體相同。但是從現存的商票看,刻工要比官用的“臺灣郵票”粗糙得多,圖幅也大些,“郵政商票”和“商票根”兩聯票幅為62 73毫米。民眾寄信時向郵站購買商票即貼即寄。因當時臺灣還有民信局在民間收信匯款,故群眾大都不了解官辦郵站也能為他們寄信,使用郵政商票者極少,傳世實寄封均為尾字字號,當屬在今淡水(滬尾站)所用。而郵政商票使用期間,每付郵資給一填好之商票外,還可索取“郵政商票收條”一紙,其形式與票根相似,而不貼于信上。“收條”留存至今者,真如風毛麟角,至為珍罕。臺灣資深集郵家吳樂園先生的《早期臺灣郵票專集》中存有6張商票“收條”。
《中國集郵大辭典》(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有關條目認為,臺灣“郵政商票”全票三聯,即“收條”為第一聯,郵票第二聯、票根第三聯,合在一起付印。不知有何根據?因觀吳樂園先生“收條”實物,似乎並非從“商票”上撕下。同時目前發現的“郵政商票”新票,均為兩聯,沒有見過三聯的。
“臺灣郵票”和“郵政商票”的印刷,是郵政總局根據巡撫核定的格式文字,交給匠師雕成版模。印製時版模刷上黑色油墨,厚紙覆蓋其上,用刷子在上面刷出圖來,反過來成為全張5枚郵票。郵票清晰,但速度很慢。後來改變印法,以蓋章方式蓋在橫紋連史紙或無紋黃竹紙等薄紙之上。因為均為木刻手印,每次印若干枚後,木戳會受磨損,第二次重印時,一般再刻木戳重印,所以保存的郵票字跡皆有壁差異。如存世之郵政商票有A、B二型,A型框線較細長,B型框線較粗肥。而臺灣郵票有更多模式,吳樂園先生已發現有十三型,實際恐不止於此。
根據長期在臺灣海關服務的關肇和先生從海關檔案中發現的臺灣郵政資料,有當年各郵站簡稱字號及官方署、營、局、所簡稱韻字號。這些字用於加蓋在官票和商票中縫。《近代郵刊》4卷4期上登有澳門集郵家王炳輝撰寫、陳復祥較閱的《臺灣初期郵政制度及郵票字根之分析》一文。此文曾被集郵界推崇為研究早期臺灣郵票的權威之作,但我這次把它與海關檔案中“各署營局所字號”互對,發現該文漏了臺北府署、埤南廳署、鹿港廳署、埔裏社廳署4個官府,為了補正,現據海關文件重列于下:
各郵站字刊(共52個,實際開辦43個)
宜蘭城站(蘭) 頭圃站記(頭) 大里簡站(簡) 頂雙溪站{頂} 龍潭堵站(龍) 基隆站記(雞) 水返腳站(水) 艋鉀站記(艋) 桃仔固站(桃) 中壢站記(壢) 大湖口站(口) 竹塹城站(塹) 中港站記(中) 後垅站記(垅) 吞霄站記(吞) 大甲站記(甲) 寓鰲站記(鰲) 彰化城站(化) 挖仔街站(挖) 張熙厝站(熙) 惠來莊站(惠) 大埔林站(林) 嘉義城站(義) 下茄冬站(茄) 急水溪站(急) 茅港尾站(茅) 看西站記(看) 臺灣府站(灣) 大湖站記(大) 橋仔頭站(橋) 鳳山城站(山) 東港站記(東) 枋寮站記(枋) 楓港站記(楓) 恒春城站(春) 利澤簡站(利) 蘇澳站記(蘇) 滬尾站記(尾) 三叉河站(叉) 大湖站記(湖) 南投站記(粳) 集集站記(集) 水裏社站(裏) 埔裏社站(社) 葫蘆墩站(葫) 罩蘭站記(罩) 萬里得站(萬) 八磘灣站(磘) 埤南寮站(寮) 北絲鬮站(閹) 臺北總站(北總) 臺南總站 (南總)
各署、營、局、所字號(原來46個,後增1個文報局)
憲轅(撫) 藩署(署) 臺澎道署(道) 臺灣府署(南) 臺北府署(北) 埤南廳署(埤) 鹿港廳署(鹿) 埔裏社廳署(靖),基隆廳署(基) 臺灣縣署(臺) 鳳山縣暑(風) 嘉義縣署(又) 彰化縣署(彰) 恒春縣暑(恒) 淡水縣署(淡) 新竹縣署(新) 宜蘭縣署(宜) 臺灣鎮署(鎮) 營務處(營) 鎮海中霧(中) 鎮海前軍(首) 鎮海後軍(後) 棟字等營(棟) 武粳右軍(武) 銘字中軍(銘) 昌字等營(昌) 南字臺勇(邰) 定字等營(定) 通商局(通) 旗後礦務局(煤) 磺務局(磺) 樟腦局(腦) 臺南支應局(支) 安平海關(安) 旗後海關(旗) 滬尾海關(滬) 基隆海關(隆) 鄭統帶營(隘) 陳統帶營(屯) 臺南鹽局(南鹽) 臺北鹽局(北鹽) 善後局(善) 稅厘局(稅) 清賦局(賦) 機器局(機) 軍械所(械) 文報局(文)
以上是見諸臺灣海關檔案中臺灣郵票所用之字號。今天在一些未貼用的臺灣郵票上,見有“燈字”、“羅字”、“廟宇”、 “齊字”、“麟字”、“秦字”、“陳字”等均未列入此表,不知是何人物或部門之代號。此亦臺灣早期郵票研究中的一個謎。近日翻閱《中國郵刊》,見吳樂園先生《早期臺灣郵政資料研究》一文,頓然釋疑。文中説,從實寄票看,還有“燈”字代表憲轅,“灣”字代表臺灣府署,另增“文”字代表文報局。吳文又指出:“未發行使用之第一式臺灣郵票,日據臺灣後,被船長CaptionR.A..Binvs賓司所得,並予出售。但在出售時因空白無字號不為集郵者喜愛,乃異想天開,自行雕制木戳加蓋,計有下列多種字號:天、地、元、黃、陳、鄭、善、彰、秦、魏、齊、鳳等字號。其中善、鳳二字號有編列使用,但真者字體較小。”吳樂園為臺灣早期郵票研究權威,雖然文中沒有指明出處,此説應可成立。
三、未發行的兩種臺灣郵票
清朝海關郵政曾以小龍郵票“參分銀”和“五分銀”加蓋中文“臺灣郵票”4字及斜印英文"FOR-MOSA"(福摩薩)兩種,很明顯,蓋英文者擬給洋人使用,蓋中文者擬為華人使用。這種郵票在英國印刷加蓋(陳志川看法),運送不能及時,加上各郵站郵資計算不便,未曾被劉銘傳採用。
劉銘傳也想把臺灣郵票正規化,曾委託臺灣淡水英國領事館轉由倫敦伯雷特伯裏威金生公司雕刻凹版印製一種新郵票。中心圖案開工下龍,左右兩旁為中文“大清臺灣郵政局”、“制錢貳拾文”,上下為英文“FORMOSA”和“CHINA"(中國、臺灣),俗稱“龍馬票’。但遺憾此票從未在郵政上實用過,(陳志川認為,可能清朝政府沒有核準),卻被加蓋當做火車票使用了。
郵 資
根據《臺灣郵政票章程》規定,郵資是按信件的重量和寄達地的遠近來收取的,而遠近則是以“站”為計算單位。重量的計算單位也隨信件寄達地的遠近而有所不同。歸納起來,概述如下:
一、路程在一站以內,重量在弓兩以內的,如臺北寄中壢,郵費二十文,貼郵票—張。
二、路程超過一站的,其起重放寬為—兩五錢。如臺北寄臺南重不逾一兩五錢的信件,其路程為九站,故郵費為一百八十文,貼郵票九張。(這是章程上的規定,在實際執行中。每封信無論遠近,均只貼一張郵票,由發出站總收費;見張敏生《重讀臺灣郵政總局告示》一文)。
三、正站與傍站互寄,每站郵票一張,郵費三十文,續重則每五錢三十文。
四、如寄達地在末站以外的地方,如南,北、中內山一帶,信件到達末站後,尚需接續遞送,須另加力錢,每裏十文。
郵費于交寄時由收寄站總收,並給寄件人收條,但郵票則不交與寄件人,而由站內辦事人員粘貼。臺灣的驛站改為郵站後,准許商民利用寄信銀物件,並不致增加政府經費負擔,最多只增加跑兵攜帶信件的數量,提高跑兵的運用效率,卻增加了郵資收益,既革新又便民。復增財政收入,—舉數得。據日據時期臺灣總督府發表的《遞信志通信編》所載,“光緒十七年,郵政歲人五萬五千兩”,增加財政收入為數亦頗可觀。
郵 戳
在臺灣海關檔案發現的文件中,有各郵站郵戳圖式要求,均為正方形,4個字,要用篆文刻。除臺北總站、臺南總站大一些,其他各站略小(約1.2~1.6平方釐米),每戳均4個字。站名3個字的,後加“站”字,如“大里簡站”,“頂雙溪站”,站名只有兩字的,大站的加“城站”兩字,計有“宜蘭城站”、“竹塹城站”、“嘉義城站”、“臺灣城站”、“鳳山城站”、“恒春城站”6個。小站即加“站記”兩字,如“大甲站記”、“楓港站記”等,各站名全稱及簡稱已在上面郵站字號表中列出。現代郵戳,主要有兩個要素,一為表明日期(時間),一為表明地點。上述站戳,只有地點,面日期是填寫在郵票上的。只有蓋在實寄的郵票上,才有完整意義。而我們從現存的一些實寄封看,後來的站戳,已經改成有日掰;,時間和站名的長方形戳;,有的加框,有的未加框,而字體己全改為楷書。這對於過路郵站,記載何日何時到達本站,大為方便;有一個封光緒十四年四月自臺北總站寄到澎湖站,實寄封上加蓋的18個郵戳,使我們見識臺灣郵站的各種郵戳。
該封于光緒十四年四月十八日,由臺北寄澎湖,右上角貼用“臺灣郵票’2枚,上下各有一枚正方戳銷票,此封封背原印並書寫“頭品頂戴兵部侍郎福建臺灣巡撫部院兼管海關學政一等男劉”公文遞至“統領宏字全軍澎湖吳鎮”當堂開拆等字,明顯可看出是由劉銘傳寄給吳鎮的軍事公文。該封于四月十八日由臺北官署發交郵政機構寄遞,臺北總站接收是四月十九日卯時,此後一路南下,經由桃園腰站、中壢站、太湖口腰站、竹塹城站、後垅站、吞霄腰站、大甲站、彰化城站、挖仔腰站、張熙厝站、大埔腰站、嘉義城站、下茄冬腰站、茅港尾站,到達看西腰站是四月二十三日辰時,由此再渡海轉遞澎湖。總計此封路經十六站,銷蓋十八戳記,其中中壢站及彰化城站各銷二戳。“中壢站記”及“挖仔腰站”之框型正方戳銷蓋于郵票上下二邊;“彰化城站”之方戳上有毛筆寫的一段話,主要在説明“因為大甲溪水漲滿,不能渡江,行舟延至二十一日戊刻到彰城站,隨收隨遞,理合伸明”;在這十八個戳記中除了前述之“中壢站記”、“挖仔腰站”、“彰縣城站”外,另有“大埔腰站”、“下茄冬腰站”及“看西腰站”等是框型正方戳,其餘十二戳均是二直行文字戳,這些文字戳大都“年、月、日、時”空白,以便填寫,只有“桃園”及“吞霄”兩站將光緒十四年之“十四”兩字刻在文字戳中。
此封寄出時日,距離劉銘傳開辦臺灣現代郵政僅兩個多月,是目前發現最早記錄的臺灣實寄封!同時由其封上之戳記,我們也不難看出當年公文寄遞之快速和嚴密,是一個至珍至罕的實寄封。(此封原載臺灣《郵史研究》第五期,君宏文)
吳樂園先生從日本重金購得之《臺灣郵政總局告示》原件中,有對當年郵政組織與管理、收寄公文及商民信件收費貼票之規定。並可了解當時社會之諸般情況,為研究近代史之原始資料。(原文略)
海關檔案中之臺灣郵政資料,與實際施行時已有部份修正,致內容有所不同,經與吳樂園先生之《臺灣郵政總局告示》原件比對,《告示》修改和增加部份如下:
一、郵政章程八條及條目十二條,併為十六條。
二、填寫擇于“二月初十日”即在臺北府城設局開辦郵政事務。
三、原擬設之五十二站裁減為四十三站。
四、增加空白郵票(公用站票)分給署局營所,即以署局營所全名上擇一字編立字號。
五、增加空白郵票(民用商票)應由局按郵站地各擇一字編號。
六、增加腰站專為接遞,不發給空白票。
根據我見到幾種(告示)的印樣,惟吳樂園先生“辦理全臺郵政總局關防”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