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人口分佈
時間:2005-11-09 12:58 來源:
臺灣在 17 世紀中葉 (1650) ,漢人主要散佈在港口,如安平一帶,廣大西部平原是平埔族人活動的原野。 19 世紀末期,臺灣人口分佈的重心,已有從南部向中、北部地區轉移,人口由以前的相對分散轉移成相對集中于北部地區。臺灣人口地區分佈不平衡。人口區域分佈和城鄉分佈差距不斷擴大,形成了平原多於山區、西部多於東部、北部多於南部、城市多於鄉村的基本特徵。各地人口密度差別甚大,佔臺灣面積三分之一與海拔1000米以上的山區,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平均僅有20多人。內陸的山區縣南投縣,面積佔臺灣總面積的11.4%,而目前人口只佔臺灣總人口的2.4%左右,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只有133人。東部的花蓮與臺東兩縣,面積佔臺灣總面積的22.6%,而人口所佔比例不到3%。城市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里4800多人,是臺灣人口平均密度的8倍。尤其是臺北市、高雄市、臺中市、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臺南市人口更為集中,7個城市的面積佔臺灣總面積的2.9%,而人口占臺灣總人口的31%,平均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里6350人,是臺灣人口平均密度的10倍。其中2000年,臺北市與高雄市人口密度分別達到每平方公里9737人與9704人。可見臺灣人口在城鄉分佈上,有向臺北和高雄兩大都市集中之極化現象。到2002年,人口超過百萬人的縣市分別分臺北縣(362.5萬人)、臺北市(263.4萬人)、桃園縣(177.7萬人)、高雄市(149.4萬人)、臺中縣(150.6萬人)、彰化縣(131.2萬人)、臺南縣(123.2萬人)、高雄縣(110.7萬人),臺中市也達到99萬人。
臺灣的人口政策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而不斷調整。1965年起,臺灣開始實行“家庭計劃”,主要包括對青年男女結婚年齡、生育年齡等加以限制,提倡一對夫婦生育“一個不算少,兩個恰恰好”的政策。此後,臺灣育齡婦女的生育率逐漸下降,對緩和人口增長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人口增長的下降,引起人口老化與新增勞動力減少的問題,因此臺灣當局于1990年修訂“人口政策綱領”,提出“兩個恰恰好,三個不嫌多”的政策,放寬婦女生育率。近年來,臺灣當局又進一步採取鼓勵生育政策。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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