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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兩制”維護臺灣同胞的根本利益

時間:2004-12-24 10:48   來源:


  如何實現國家統一,海內外人士曾提出過各種各樣的模式,但它們都不符合中國的實際,只有“一國兩制”才是最科學、最符合中國的實際、最具有現實可行性的方案。“一國兩制”方針提出後,得到海內外中國人的熱烈擁護,也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好評。

  “一國兩制”是實事求是的産物

  “一國兩制”是從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出發提出來的,它充分體現了尊重歷史和尊重現實、兼顧各方利益的實事求是精神。

  (一)尊重歷史的産物。在兩岸的長期分離中,臺灣實行了與大陸完全不同的資本主義制度,形成了不同的生活方式。為爭取臺灣民心、實現祖國的統一,就必須充分理解臺灣民眾在特殊的歷史背景下所形成的複雜心態,充分尊重臺灣民眾選擇不同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的權利。因此鄧小平從尊重歷史的角度出發,提出臺灣現行的生活方式可以保持不變。

  (二)尊重現實的産物。至於用什麼方式解決香港、臺灣問題比較好,鄧小平指出,“是社會主義吞掉臺灣,還是臺灣宣揚的‘三民主義’吞掉大陸?誰也不好吞掉誰”。對於臺灣和香港來説,“如果用社會主義來統一,就做不到三方面都接受。勉強接受了,也會造成混亂局面”。對於大陸來説,“臺灣當局提出要以‘三民主義’統一中國”,要用一千幾百萬人口的臺灣的現行制度來統一十億人口的大陸,至少也是“太缺乏現實感了”。在這種情況下,在短期內用社會主義統一台灣不可能,而用資本主義來統一大陸也不現實。因此,要實現祖國統一,就必須尊重現實,從實際出發處理這一問題。

  (三)兼顧各方利益的産物。用“一國兩制”的構想和平解決臺灣問題,實現統一,對臺灣是十分有利的。臺灣可以依託大陸豐富的資源的廣闊的市場,經濟會發展更快,穩定繁榮就有了可靠的保證。實現祖國和平統一後,大陸在小範圍內允許容許資本主義存在,也將有利於壯大和發展社會主義經濟。同時,解決臺灣問題必然會涉及美日等國在臺灣地區的利益。鄧小平説:“用‘一國兩制’的方式解決臺灣問題,美國應該是能夠接受的”,因為一旦通過和平共處的辦法解決了臺灣問題,利於解決涉及臺灣問題的國際爭端,也有利於亞太地區和世界的和平與穩定,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鄧小平在談到他在思考“一國兩制”構想時説,我們考慮用何種方式解決臺灣問題的立足點是:解決臺灣問題,既要符合大陸的利益,也要符合臺灣的利益,我們經過較長時間的考慮,從解決臺灣問題著手,提出了“一國兩制”的構想。

  “一國兩制”的主要內容包括如下要點

  “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中國共産黨和中國政府根據新時期的特點,為解決祖國統一問題而提出的一項基本方針,該方針的基礎是一個中國,核心問題是祖國統一。主要包括如下要點:

  (一)一個中國。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央政府在北京。這是舉世公認的事實,也是和平解決臺灣問題的前提。“一國兩制”方針的實質是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實現臺灣回歸祖國,完成中國統一大業,是中國內政。中國政府堅決反對任何旨在分裂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言行,反對“兩個中國”、“一中一台”或“一國兩府”,反對一切可能導致“臺灣獨立”的企圖和行徑。海峽兩岸的中國人民都主張只有一個中國,都擁護國家的統一,臺灣作為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地位是確定的、不能改變的,不存在什麼“自決”的問題。

  (二)兩制並存。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大陸的社會主義制度和臺灣的資本主義制度,實行長期共存,共同發展,誰也不吃掉誰。這種考慮,主要是基於照顧臺灣的現狀和臺灣同胞的實際利益。這將是統一後的中國國家體制的一大特色和重要創造。兩岸實現統一後,臺灣的現行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同外國的經濟文化關係不變。諸如私人財産、房屋、土地、企業所有權、合法繼承權、華僑和外國人投資等,一律受法律保護。

  (三)高度自治。統一後,臺灣將成為特別行政區。它不同於中國其他一般省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它擁有在臺灣的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黨、政、軍、經、財等事宜都自行管理;可以同外國簽訂商務、文化等協定,享有一定的外事權;有自己的軍隊,大陸不派軍隊也不派行政人員駐臺。特別行政區政府和臺灣各界的代表人士還可以出任國家政權機構的領導職務,參與全國事務的管理。

  (四)和平談判。通過接觸談判,以和平方式實現國家統一,是全體中國人的共同心願。兩岸都是中國人,如果因為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被分裂,兵戎相見,骨肉相殘,對兩岸的同胞都是極其不幸的。和平統一,有利於全民族的大團結,有利於臺灣社會經濟的穩定和發展,有利於全中國的振興和富強。為結束敵對狀態,實現和平統一,兩岸應儘早接觸談判。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什麼問題都可以談,包括談判的方式,參加的黨派、團體和各界代表人士,以及臺灣方面關心的其他一切問題。只要兩岸坐下來談,總能找到雙方都可以接受的辦法。

  (五)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在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基礎上,但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也是這一體系的重要內容。用和平方式解決臺灣問題有利於祖國大陸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有利於兩岸同胞感情的融合,有利於統一後臺灣的長期繁榮穩定。但是,中國政府自提出和平解決臺灣問題方案之日起,就始終強調在盡最大努力爭取實現和平統一的同時,絕不能承諾放棄使用武力。因為,每一個主權國家都有權採取自己認為必要的一切手段包括軍事手段,來維護本國主權和領土的完整。中國政府在採取何種方式處理本國內部事務的問題上,並無義務對任何外國或圖謀分裂中國者做出承諾。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不是針對臺灣同胞的,而是針對妄圖分裂中國的國際敵對勢力和島內“臺獨”勢力的,這是實現和平統一的重要前提和保障,是和平解決臺灣問題戰略構想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國兩制”維護了臺灣同胞的根本利益

  總的來説,“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有利於祖國大陸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有利於兩岸同胞感情的融洽,有利於統一後臺灣的繁榮穩定,也有利於維護亞太地區的和平穩定。臺灣同胞則是最直接的受益者,具體而言,主要有以下下好處:

  (一)滿足了臺灣民眾“求和平、求穩定”的要求。用和平方式實現統一後,兩岸有了和平相處、安全安定的環境,全國人民可以共用太平。臺灣民眾最關心的安全問題就有了保證,不必擔心再度出現緊張局勢和動武的可能,臺灣內部的統、“獨”之爭也得到解決,有助於社會的安定。

  (二)滿足了臺灣民眾“求發展”的要求。統一後,兩岸在經濟上合作的領域將不斷擴大,並且將向高層次、更密切的方向發展,直到實現區域整合。那時,海峽兩岸以及香港、澳門等地將成為東亞地區龐大的經濟實體,全國人民都將成為這個經濟實體長期發展的受益者。臺灣有了大陸為腹地,對於其産業升級和提高國際競爭力都具有正面的作用。同時兩岸在科技、文教上互相交流,可以互補所短,共同發展。

  (三)滿足了臺灣民眾“當家作主”的願望。以“一國兩制”方式實現祖國統一,臺灣人民實行高度自治,實行臺灣人民自己選擇的政治制度和社會經濟制度,“臺灣的黨、政、軍等系統,都由臺灣自己來管”,不受任何人的干預。同時臺灣同胞可以與祖國大陸同胞一起,在全國範圍內當家作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都有臺灣的代表和委員,臺灣人士可以成為中央政府的領導成員,與大陸人民一道建設自己的祖國。

  (四)滿足了臺灣民眾對於尊嚴的要求。統一後的中國綜合實力將進一步增強,國際地位不斷提高,中國將與全世界幾乎所有的國家建立外交關係,參加世界上幾乎所有的國際組織。那時臺灣人士可以參加中國代表團出席幾乎所有的國際會議,包括中國駐聯合國團,共用偉大祖國的榮譽和尊嚴。臺灣民眾不會再受到外人的任何歧視,可以昂首闊步地出入世界上各個地方。

  (五)比港澳更為寬鬆。實行“一國兩制”,臺灣地區與港澳地區相比較,有其共性,但也有其個性,即在臺灣,實行“一國兩制”將比在香港澳門更加寬鬆。具體而言,作為中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的象徵,中央政府向港澳派駐軍隊,臺灣可以保留軍隊,中央政府不派軍隊去。統一後,祖國大陸不僅不派行政人員到臺灣去,中央政府還要在全國性政權機構中留出一定比例的名額,讓臺灣各界人士參與國家管理。

  “一國兩制”主張,尊重歷史,尊重現實,既維護了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又充分尊重臺灣同胞的生活方式和當家作主的願望,保護臺灣同胞的利益,正如李鵬總理在1996年1月30日的講話中指出的,這“是從中華民族的整體利益出發的,是十分務實的”。

  “和平統一、一國兩制”作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十一屆三中全會恢復的黨的實事求是路線的産物,是中國共産黨第二代領導集體集體智慧的結晶,是鄧小平同志在毛主席、周總理關於爭取和平解放臺灣思想的基礎上提出的具有創造性的科學構想。“一國兩制”的理論基本形成,是中共對臺政策的重大發展,也是鄧小平對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説的重大發展,有著重大的理論和實踐意義。鄧小平從解決臺灣問題所面臨的實際情況出發,打破傳統觀念的束縛,把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兩種對立的社會制度包容于一個統一的國家之內,從而突破了一個國家內只能實行一種社會制度的“一國一制”的傳統觀念,這不能不説是一個偉大創舉。

                         (責任編輯: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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