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蔣氏父子
臺灣著名作家李敖在他的文章、著作和電視節目中,談到蔣氏父子當年在臺打擊的“臺獨”分子時,説真正被槍斃的只有1人。
1976年12月25日,臺灣“總統”嚴家淦也在國民黨的一次會議上聲稱,據他的記憶,遭到處決的“政治犯”“臺獨”分子只有鄭評。據筆者考證,20世紀六七十年代,臺灣被處極刑的“臺獨”分子並不只1人,應為3人,另有3人也被判了死刑,因種種原因未被執行或改判了有期徒刑。
第一個被判死刑的是宋景松
此案起源於“臺獨”分子陳三興。陳係臺灣高雄人,自幼在高雄唸書,1956年進入高雄中學。不知何因,還未成年的陳三興無心向學,卻十分熱心社會活動,組織了一個政治色彩偏獨的“學進會”組織。1958年7月,陳因搞會務活動太多誤學,並終因成績跟不上而輟學。
陳離校的那天,將“學進會”的主要成員召集攏來開了一個會,並宣佈將“學進會”更名為“臺灣民主同盟”。隨後,陳三興與其弟弟一道到臺北市一家牙科醫院當學徒。
到牙科醫院不久,陳三興發現經常到醫院找他親戚的宋景松與自己的理念相同,便動員宋景松加入他的“臺灣民主同盟”組織。宋景松過去曾犯案,被警方抓捕過,並坐過多年牢,心裏對國民黨政權極其痛恨。他加入陳三興的“臺灣民主同盟”後,又將與自己交往密切的好友劉全獅、林輝強帶入該組織。
1959 年7 月,宋景松、陳三興又將在臺灣大學法律系唸書的學生蘇禎和、董自得兩人拉入“臺灣民主同盟”。隨後,臺中市一中的“自治互助會”、高雄市中立中學的“亞細亞同盟”“臺獨” 組織與“臺灣民主同盟”挂上了鉤。其中,“亞細亞同盟”頭目施明德、蔡財源與陳三興係小學時期的同學。
經過幾次聚談,宋景松、陳三興、施明德等人認為,3個組織理念相近,宗旨相同,應合併為一個組織,然後選出一個強有力的領導班子。
1959年12月,陳三興、宋景松等人返回高雄,在施家父子開設的“明春旅社”與施明德、蔡財源及施明德的兩位哥哥聚會,決定3個組織正式合併,組建成“臺灣獨立聯盟”,並選舉施明德、蔡財源二人為該組織的主要領導人。
宋景松雖不是“臺獨聯盟”的頭目,卻是該組織內活動積極的骨幹分子。
此後,“臺獨聯盟”除了在地方有了較快的發展,還將其觸角延伸到了軍隊。
由於“臺獨聯盟”組織嚴密,發展迅速,到1962 年,心血來潮的“臺獨”分子們經常在聚會中高喊要大幹一場,要與國民黨政權拼個你死我活,要儘快實現臺灣獨立的目標。這一年秋,他們在高雄體育場舉行的一次全體成員參加的秘密會議上, 還提出要開展一個大行動,即在全臺灣開展一次“臺獨”宣傳活動,讓全體民眾認識“臺獨”,支援“臺獨”。
這幫“臺獨”分子正要開始行動時,當局就對他們採取行動了。原來,臺灣當局的調查局特工早已盯住了陳三興。他在高雄高中唸書階段發展的重要成員李植南,在“臺獨”組織活動了一段時間後,感到宋景松、陳三興的行為係分裂國家,危險性大,不會有什麼結果,便主動向臺灣調查局自首。調查局考慮到該組織還在發展,叫他暫不暴露,繼續在其內部做監視工作。
1962 年5月,臺灣調查局發現“臺獨聯盟”將有大動作,決定對其下手。在蔣經國的親自部署下,從5月8日至20 日,調查局的數十名特工兵分數路,將“臺獨聯盟”在各地的成員陸續逮捕,6 月8日至22日,該組織在軍隊中發展的一幫成員,也被捉拿歸案。
3個月後,“臺灣獨立聯盟”案中的25名主要嫌疑犯被警備總司令部軍事法庭分三批起訴,宋景松因是再犯,被首批起訴,並被判處死刑,幾天后就押赴刑場處決。該組織的主要頭目陳三興、施明德被判無期徒刑,其他案犯分別被判處2年至15年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