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在國共內戰中的失敗,國民黨當局于1949年12月遷到了臺灣。借重臺灣海峽,國民黨當局暫時脫離了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直接軍事打擊。1950年朝鮮戰爭爆發,美國第七艦隊進駐臺灣海峽,國民黨臺灣當局得到美國的庇護而獲得戰略上的喘息。國民黨臺灣當局在反省大陸喪失政權歷史教訓的同時,全面加強了在臺灣的政治控制,到20世紀60年代,在臺灣確立了穩固的專制統治。
建立戒嚴體制,實行恐怖統治
二二八事件後國民黨臺灣當局對臺灣同胞的鎮壓,無法消除臺灣民眾對國民黨政權的恐懼與仇恨心理。隨著國民黨的潰敗,60萬軍隊和200萬公務人員及眷屬涌入臺灣,導致臺灣生産生活資料奇缺,物價飛漲。臺灣人心浮動,政局動蕩,經濟崩潰。
面對臺灣亂象,國民黨當局將大陸統治的一整套反人民反民主的專職機制移植臺灣。繼1949年5月19日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佈告全省戒嚴之後,1950年1月6日和1月8日,臺灣省政府和東南軍政長官公署分別公告劃定“臺灣為戒嚴接戰區域”。另根據《戒嚴法》(1948年5月19日)、《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1948年5月10日)、《懲治叛亂條例》(1950年4月26日)、《戡亂時期檢索匪諜條例》(1950年6月13日)在臺灣全面建立了戒嚴機制。與上述法規配套的還有名目繁多的律令。30多種法令、法規和條例,構成綿密的酷律,民眾的人權、自由、民主乃至生命都失去了保障。
在戒嚴體制下,特務橫行,草菅人命。1949年7月,蔣介石在高雄召開秘密會議,成立包括蔣經國在內的“政治行動委員會”。1950年3月1日又成立“臺灣情報工作委員會”,負責協調指揮國民黨政警憲特各情報特務機構。經過調整,形成了包括多種機構的“情治”網路,各司其職,相互協調,由蔣經國統管。特務組織滲透到機關、團體、文教、廠礦、企業各個部門,對臺灣民眾實行嚴密控制。20世紀50年代初期,各類特工和情治人員達數萬人之多。臺灣民眾面對白色恐怖謹言慎行,但仍有不少人被羅織罪名投入監獄或被處決。
據美情報官員披露,1949年臺當局逮捕1萬人偵訊,軍事法庭判處許多人坐牢,1000多人遭槍決。據不完全統計,僅1949-1952年間,被臺灣當局以“匪諜”“共黨”名義槍斃的就有4000人左右,而被以同情罪判處無期、有期徒刑者有8000-10000人,至於被秘密處決者更無從統計。據臺《中國時報》1995年2月27日《回顧50年代白色恐怖》一文披露,歷史學家估計,國民黨在敗退臺灣後的10年政治清查中,由5萬人被捕,定罪的在1萬人以上,被槍決的合計在4000人左右。
根據《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理辦法》,實行“報禁”。規定:“凡在本地區印刷及出版發行之出版物,應于印刷發行時,檢具樣本一,送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備查。”對出版物動輒冠以“為共匪宣傳”“詆毀國家元首”“淆亂視聽足以影響民心士氣或危害社會治安”“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之罪加以封殺。“報禁”之下,島內只有29家報紙,且不許有不同聲音。
實行“報禁”的同時,對集會遊行、民眾行動自由、交通、通訊、私槍、言論等皆予以管制。對於一切黨派與社會團體,完全以是否有利於蔣氏父子的專制獨裁統治為標準,或支援、或分化、或嚴禁,臺灣完全處於專制獨裁統治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