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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怒的臺灣(三)

時間:2009-03-16 14:56   來源:臺灣同胞抗日50年紀實

 

  抗戰時期的民族運動 (自1932年至l945年)

  (一)“皇民化”政策

  自從1931年“九一八”事變以後,日本徹底走上了法西斯道路,積極準備侵華戰爭。因此,日本對臺灣的殖民政策,也進入了新的階段,極力推行麻醉政策,提出所謂“皇民化”運動。

  因為日本對臺灣人一向視為異民族,壓榨殘殺,毫無顧恤,因此抗日鬥爭層出不窮,使日本統治者也痛感來日必成大患,戰時更有極大的危險,當然更談不上使臺灣人民成為南侵的人力資源。所以日寇提出了“島民皇民化”的口號。其第一步就是漢文的廢止,任何學校、商業機關,都不準使用漢文,同時臺灣各報紙雜誌的漢文版也一律停辦。第二步就是強迫臺灣人民學習日語日文,這樣可封鎖新聞,使每一個臺灣人因此忘卻自己是中華民族的一員,而誤認為自己也是“日本人”。

  日寇以強迫手段推行所謂“國語普及運動”,辦所謂“國語講習所”,提倡所謂“皇民意識之發揚”,其真正的用意,當然不是為了提高臺灣人民的文化水準,而是使他們在“皇民化”政策之下,成為日本帝國主義的“順民”。

  日寇在社會其他各方面也強行推行“皇民化”政策,如公佈鼓勵臺灣人民改用日本人姓名的辦法等。

  (二)抗戰時期的臺灣民族運動

  自從1931年臺灣共産黨被日本帝國主義破壞以後,臺灣的民族革命運動,就失去了領導中心,而且白色恐怖遍及全島,左派的民眾團體,也都被破壞殆盡。從此,臺灣民族革命運動,就一直消沉下去,處於低潮階段。

  但是,正如前所説,因抗戰期間,日本帝國主義者對臺灣人民的壓迫、剝削和奴役日益加深,臺灣人民的反抗事件,層出不窮。不過,由於沒有一個有力政黨的統一領導,他們個別的沒有組織的抗日運動,都在事前就被日軍當局的秘密警察鎮壓下去,事後日寇反誣臺灣人民保衛家鄉的行動,給他們屠殺臺灣人民以藉口。下記幾個事件都是這些證明:

  基隆炸彈案 日本人自“九一八”事變以後。即在臺灣盛唱“臺灣是國防的第一線,日本南門的鎖鑰”之説,以應付所謂“非常時期”。在各州設立“國防議會”。當時日本海軍元帥、軍令部長伏見宮親王,于海軍大演習之後,與海軍元帥梨本宮親王先後到臺灣,鼓勵“國防第一線運動”,視察“自治”情況,及為“臺灣國防議會聯合會”舉行成立典禮(1934年10月1日)。但前一天,在基隆突然發生炸彈案,炸毀了警察署一部分建築物,炸傷了兩人,引起全市的恐慌。臺灣的日本當局,以為這個事件是臺灣人陰謀暗殺上述兩親王,反抗日本在臺灣的國防建設,因而動員了全島的警察,搜捕他們認為的“不穩分子”。搜捕達一月,許多無辜人民,遭到殘酷的迫害。

  眾友會叛亂案l934年間,曾發生過“眾友會”的“陰謀武裝叛亂”案件。其經過情形是這樣的:蔡淑悔(1936年時,36歲)于I927年畢業北京大學後,在國內參加過抗日運動,l929年回臺,在他的故鄉臺中縣大甲區清水鎮,與曾宗、陳發森、陳家魁等,.組織“眾友會”,募集會員,訓練“國術”(所謂拳頭)作為武力抗日的基礎。陳發森、陳家魁等是華僑,頗懂國術,是“江湖”的志士,被蔡淑悔等所聘,在“眾友會”教導國術。但由於蔡氏是由祖國回臺的知識分子,民族意識強烈,常常與該地的日警發生口角,成為日警的眼中釘。至1934年,這個組織被當局發覺,於是年9月間大肆搜捕,以為全島學習“國術”的人都與這個團體有關,遂下令全島警察機關,逮捕所有的國術教導員及學習者,結果全島被逮捕者達425名之多。這一案件直至l936年6月30日及l0月10日兩次,以謀武裝叛亂擾亂治安罪,提起公訴。在受審的兩年問,這些被捕者都遭受了慘絕人寰的酷刑,以致許多人在獄中病死,或成了廢人。從此以後,臺灣當局就下令禁止臺人學習所謂“中國拳頭”。
  
  東港事件 日軍攻陷南京前,即計劃襲擊廣州,但當時的外相宇垣一成考慮對英關係,反對攻廣州的軍事計劃,因此日軍大本營即急命已向廣州進發的軍隊,暫時調往臺灣待機,這一支軍隊于臺灣南部枋寮地區登陸。
  
  由於新聞的封鎖,臺灣人民對於戰事的發展始終都毫無所知,所以南部地方的臺灣人民,卻誤認日軍的登陸是中國軍進攻臺灣。一言傳出,馬上就傳遍了全島。雖然是傳聞,但痛恨日本統治的臺灣人民,就開始勃勃欲動,到處出現了臺人對日人“不客氣”的現象,引起臺灣總督府及一般日人的恐慌。
  
  於是臺灣日本當局,就製造了一個震駭日本朝野的東港事件。據日方的報告:1941年前後,“臺灣獨立運動”領袖歐清石(澎湖人)、郭國基、吳海水等,鼓動臺灣人民起義,以配合中國軍隊的登陸作戰,他們向臺灣人民徵募很多資金,已經在澎湖、高雄、東港等地買了許多漁船,預定在東港、枋寮海岸迎接中國軍隊云云。日本當局就藉此開始搜捕所有的“不協力分子”,時達一年多,結果逮捕了l000多人。東港、高雄、澎湖地區的漁夫,尤其是東港的平民百姓無不受到慘無人道的拷問和毒打。經過很久的審訊,歐清石被判死刑,其餘被判無期徒刑、15年苦役等等。歐氏在獄中被美國飛機炸死,其餘到臺灣收復後,才被釋放出來。
  
  瑞芳抗日軍案 太平洋戰爭末期,日軍的慘敗已無法掩蔽,因此日當局對臺人喪失了信心,他們以為臺灣人隨時都可能起來反抗,以配合中國和美國軍隊的作戰,所以對每一個臺灣人的行動,都加以嚴密的監視。那個時候,瑞芳地方煤礦主李建興,與日本警探發生衝突,日警懷恨在心,向日本軍部和憲兵隊控告李建興在瑞芳地方招軍買馬,陰謀在臺灣建立抗日軍隊,甚至捏造白崇禧、余漢謀給李建興的密信。於是,日本軍部及憲兵隊惶恐萬狀,立即派出大隊,包圍瑞芳的礦山,逮捕李建興一族及礦山全體工人,共500多人。直至臺灣收復時,這個案件尚未審完,但被釋放出來的,只剩了l00多人,其餘300多人,都在獄中被活活打死,家族也領不到屍體。

  李建興出獄後,曾于1945年末,在瑞芳鎮(當時他已做了該鎮鎮長)開了一個悲壯的追悼會,全島各界人士都有參加,因東港事件曾被日寇關了數年的郭國基也前往出席,併發表激烈的演説,提議組織“對日報復會”,向尚在臺灣的日本官吏和軍人,進行復仇行動,但由省政府官員勸止。

  蘇澳間諜案 開羅會議以後,一個時期美軍曾計劃登陸臺灣作戰,因此,美國的潛水艦常出沒于臺灣近海。據傳,l944年某月某日,蘇澳港附近,浮起了兩艘美國潛水艦,當時在近海捕魚的漁夫們,被這只怪物嚇壞了。但是,美艦的水夫卻用口語向臺灣的漁夫説:“我們是美國的潛水艦,來臺灣近海探日軍的防備情況.不久就會配合中國軍隊登陸臺灣,趕走日軍,解放你們臺灣人的,請你們把我們引到陸上,看一看,我們就走了。”對於美國兵這種要求,漁夫們半喜半憂,喜的是臺灣不久就會解放;憂的是如果這件事情讓日本當局知道,他們一定要遭殃的。在進退兩難的心態下,他們把兩個美國人帶上了陸地,之後又把他們送回潛水艦。不幸這個事情終於為日軍的偵探所知,招來了一個慘絕人寰的“蘇澳間諜案”。

  日軍情報機關接到消息後,立即派大批軍警拘捕了那兩個漁夫,並搜出一匹美國人贈送的洋布和兩包美國煙。由於有這些證據,日本當局認為蘇澳所有的漁夫都是中國或美國的間諜,共逮捕了70多名。當然,這個消息蘇澳地方的人民不敢傳出,恐有後患,所以無人知道,直至臺灣光復後,見一切政治犯被釋放出來,這些人的家族始向省府當局陳情,要求釋放。此時,臺灣人民始知道有這樣的“冤獄事件”。但是調查結果,被捕70多人皆被慘殺,無一倖免。

  這不過是後來的傳説,誰都不知道這個案件的真相,因為,被捕者沒有一人生還,日方又未曾發佈過任何公報,有關這個案件的警局的“調查書”也被毀滅了,這個案件便成了“無頭”公案。

  (三)臺胞在國內的抗日運動

  由於在臺灣島內,日寇的壓迫非常厲害,白色恐怖遍及全島,抗日運動開展得非常困難,許多抗日分子都秘密返回祖國參加抗詩戰爭,協助反抗日本帝國主義的各種鬥爭。 臺人在國內的抗日運動,可以分為兩種:一種由國民黨領導,另一種由中共領導。因為臺灣人民痛恨日寇,只要反日,其餘都不大計較。當時成立了各種抗日團體,如國民黨臺灣黨部、臺灣義勇隊、抗日復土總聯盟會、中華臺灣革命黨、中華臺灣革命大同盟,後來這些團體在重慶聯合,成立“臺灣革命同盟會”。他們在抗戰中,也盡了臺胞對祖國應盡的義務,對於抗日戰爭有了相當的貢獻。

  參加中共,真正為國家民族,為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資本,為完成中國民主革命而奮鬥的臺灣同胞,也不乏其人。l931年臺灣共産黨被日本帝國主義破壞了以後,一部分臺共黨員,回到祖國,參加中共。國內的臺灣青年中,參加新四軍及八路軍,與日軍作戰的也不乏其人。

  (節選自蘇新著《憤怒的臺灣》一書,該書于1949年3月首次出版。在徵詢了蘇新先生親屬蘇慶黎、蘇宏意見基礎上,對原文作了一些刪節

編輯:賀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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