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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統一台灣戰略

時間:2007-11-01 15:10   來源:易遊臺灣

  自1661年鄭成功驅荷復臺、率軍隊移守臺灣後,鄭清雙方隔海對峙長達20多年。清政府為了消滅鄭氏集團,使用了各種戰略手段,最終於1683年統一了臺灣。縱觀清政府統一台灣的戰略策略,對我們今天完成祖國統一有如下啟示:

  一,統一要以足夠強大的經濟實力為基礎。經濟是政治的基礎,戰爭則是政治的延續,統一戰爭必須有強大的經濟基礎作後盾。清朝初期,經過長年戰亂,大陸民生凋敝、滿目瘡痍,清廷無力對臺採取強大攻勢。三藩之亂結束後,清政府積極墾荒、興修水利、整頓吏治,經濟恢復得很快。相反,鄭氏政權由於得不到大陸人力物力的補給,其對外貿易尤其是與大陸的貿易受到嚴重的打擊,生産衰敝,人民困苦不堪。在土地、人口、物力、軍備等各方面,清政府都佔有絕對的優勢,這是清方取勝的根本條件。

  二、人心向背是戰爭勝負的決定性因素,而爭取民心需要高層和談與爭取中下層民眾工作應同時進行、相互配合。為了爭取臺灣民心,從1662年到1683年,清政府對鄭氏集團發動了5次高層政治和談的攻勢,企圖感召鄭氏決策層率眾投誠,並對鄭氏大小官員和民眾展開了大規模的招降活動。清廷招降度量頗大,手段也很靈活,方法主要有:1、保護沿海各地的鄭軍家屬親族,將投誠的鄭軍舊部有武功出眾者委以重任。這對消除沿海民眾對清軍的敵意産生了很好的效果;2、制定並公佈《招撫條例十款》,在漳州設“修來館”,以官爵、資財等招降鄭軍官兵。這些降將衣錦招搖于漳泉郊野或逃歸臺灣向同僚官兵炫耀,在鄭軍中引起了很大的震動;3、開展反間活動,使鄭軍內部自相猜疑,人心浮動。這些招降活動對鄭軍官兵産生了巨大的瓦解作用,數年間即有10萬以上的鄭兵先後降清,清政府將他們組織成為攻臺舟師主力,達到了“以鄭攻鄭”的最高戰略效果。清軍統帥施瑯攻佔澎湖後也採取了一系列的爭取民心的措施,如:嚴禁殺戮,張榜安民,免除澎湖居民三年的租稅徭役;優待戰俘,為戰俘療傷治病,並允許他們回臺與親人團聚。這些降卒回臺後將其所見所聞輾轉相告,使得臺灣人心瓦解,士無鬥志;向臺灣軍民發佈《安撫諭誠示》,並以厚爵遊説劉國軒等人等等。康熙也頒布《赦罪詔書》,指出:鄭氏政權首腦若能“悔過投誠,傾心向化,率所屬偽官軍民等悉行登岸”,不但以往罪過全部赦免,且將得到朝廷的優待。這一系列的措施,對消除臺灣軍民的“恐施”、“恐清”心理起了很大作用。因此,清朝軍隊抵達臺灣時,“各鄉社百姓以及土番,壺漿迎師,接踵而至”,最終兵不血刃地統一了臺灣。當然,清政府收攬人心的手段之所以如此卓有成效,是因為隨著大規模抗清鬥爭的逐漸沉寂,人民渴望結束長年戰亂,清朝成為統一的多民族國家政權的趨勢越來越明顯。臺灣鄭氏集團則由於軍費浩繁、百姓負擔加重、到大陸沿海搶掠財物導致民心大失等原因,逐漸失去了反清復明的號召力。在統一的歷史趨勢下,處於割據狀態的鄭氏集團在與清軍的對抗中更趨劣勢,不可避免地遭到了滅亡的命運。

  三、和平統一與武力統一要有機配合。和平統一可避免給雙方造成巨大損失,是統一策略中的上策。但強大的武力則是統一的基礎和後盾,是實現和平統一的必要保障,因此,決不能放棄武力,一味求和。1661年—1669年鰲拜掌握朝柄時期,在施瑯兩次徵澎失敗後,清廷大多朝臣主張招撫,為示誠意,“裁水師提督缺,悉焚諸戰船”,把“各投誠官兵分配外省開墾”,對鄭氏集團採取消極保守的防禦方針,將統一台灣的希望完全寄託在和平談判上。清廷由於沒有一支能夠威脅鄭氏集團生存的水師力量,導致了“海寇自撤水師以後,帆椿出發,侵犯靡常”的被動局面。而鄭經自恃臺灣海峽有波濤之險,和談要價甚高,要求“依朝鮮例”,致使和談多年終無結果。正如施瑯所説,在武力不及的條件下,“如專一意差官往招,由操縱之權在乎鄭經一人,恐無率眾歸誠之日。”清廷從與鄭氏多次和談失敗的教訓認識到,以純粹和平方式統一台灣的可能性是不存在的,必須要訴諸武力。清廷遂恢復福建水師,配造戰艦,任主戰派施瑯為水師提督,並授予專徵權。族瑯實行“因剿寓撫”的戰略方針,即以戰逼和,以軍事進攻為主,同時又努力尋求和平解決的可能性,儘量避免臺灣本島發生戰爭。正是在這種武力與和平兩種手段兼施的作用下,清廷才最終於1683年擊敗鄭氏集團,統一了臺灣。

  四、及時建立強大的海上力量,進行有效的經濟封鎖,才能取得對臺鬥爭主動權。滿州八旗陸戰驍勇無敵,幾年間就席捲全國各地,但面對臺灣海峽的洶湧波濤卻只能夠望洋興嘆。清廷由於缺乏強大的水師力量,對鄭氏政權不能進行海上封鎖,便退回大陸沿海進行全面經濟封鎖,在大陸沿海一帶實行嚴厲的遷界禁海政策,將魯、江、浙、閩、廣沿海人民全部遷入內地,設界防守,“片板不許下水,粒貨不許越疆”。這對大陸經濟發展帶來了災難性的後果,它不僅使沿海各省界外土地荒蕪,人民流離顛沛,更為嚴重的是割斷了中原經濟與海外的聯繫,使明代已發展起來並對中原經濟起著很大促進作用的對外海上貿易衰落了。海外貿易的禁絕致使白銀的來源斷絕,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清初“財源杜絕,有耗無增,是以民生窮困”的經濟大倒退現象。可見,清廷的遷界禁海政策的負面影響很大,在打擊對手的同時也重創了自己。康熙本人也逐漸認識到禁海的危害性和開海貿易的好處,因此,清政府被迫部分地開放了海禁,然而這又便利了鄭氏的走私貿易。鄭氏還憑藉其強大的海上力量,大力發展海外貿易,“通洋裕國”,維持著與清廷對抗所需要的龐大的軍費和財政開支。鄭氏政權在第三代遇到了挫折,但仍使政權可以維持二十多年,主要就是由於這個以貿易立國的經濟政策。若不是鄭氏因參與三藩之亂而耗盡了大半財力,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清廷將無可奈何之。因此,擁有一支強大的水師力量,才能掌握制海權,才能把封鎖的重點放在海上、有效地進行經濟封鎖,將消極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五、統一要審時度勢,抓住主要矛盾,充分利用內外各方面的資源力量,全面把握統一的條件和時機。政治基礎是否穩定,經濟實力是否雄厚,軍事手段是否強大,統一時機是否成熟都關係到統一行動的成敗。條件和時機不具備,盲目的行動不僅達不到目的,相反還會産生巨大的負作用。1663年清軍借助荷蘭人的海上力量,與荷蘭艦隊聯合進攻鄭軍,一舉攻佔了金廈二島。在當時清軍水師尚很弱小的情況下,清廷明智地堅持不在取得沿海島嶼之前去攻佔臺灣,並對荷方提出的建立反鄭軍事聯盟的建議和條件反應冷淡,拒不與之簽訂任何協議,從而使荷蘭殖民者企圖再次佔領臺灣的陰謀未能得逞。在剪除鰲拜及其黨羽後,面對民生凋敝的經濟狀況,康熙集中精力去解決內政,獎勵墾荒、興修水利、整頓吏治,對鄭氏集團則延用招撫政策,令兩廣、福建等局部地區展界,對臺灣經濟也未嚴加封鎖,爭取暫時的休戰生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鄭經參與三藩叛亂後,清廷集中兵力進剿“首倡叛亂”、實力最強的吳三桂,對耿精忠剿撫兼施,對鄭經則著重于撫。耿精忠、尚之信先後降清後,鄭經成為東南地區清軍的主攻對象,清廷令耿、尚二人隨大軍征討、立功贖罪,最終擊敗鄭經,迫使其退守臺灣。由於當時西南對吳世藩的戰爭尚在緊張進行,三藩勢力尚未根本解決,尚不強大的清軍水師沒有十足把握擊敗實力尚存、後方安定的鄭軍。因此鄭經敗退臺灣後,清軍並不乘勝追擊,康熙諭兵部:“臺灣、澎湖暫停進兵,令總督、巡撫等招撫賊寇,如有進取機宜,仍令明晰具奏。”鄭經、陳永華死後,鄭氏集團內亂,文武解體、軍民共怨、眾皆離心。清廷抓住這一平定臺灣的良機,出兵進攻臺灣。同時,在清廷內部方面,康熙平時遇事注意與群臣溝通,傾聽他們的見解,集思廣益,最終挑選了諳熟海戰的施瑯為水師統帥,並授予專徵權,福建督撫則只負責籌辦糧餉和招撫工作,使督撫、提督分工明確,充分施展各自的才能,有效地解決了內部矛盾。從總的進程來看,清廷較好地利用了內外各種矛盾和資源因素,把握了統一步伐。
  
  六、實現統一後,要採取相應的有效措施,確保臺灣與祖國大陸的永久統一。鞏固統一的措施應從國家的長遠利益出發,切忌只顧眼前、急功急利。施瑯抵達臺灣後,代表清廷進行了一系列的善後安撫工作:親自祭祀鄭成功廟,妥善安撫鄭克(土+爽)、劉國軒、馮錫范等鄭氏政權首腦,對鄭軍投誠官兵以禮相待,發給糧食和俸餉,嚴禁官兵擾民,減免苛捐雜稅等等。經過“臺灣棄留之爭”,清廷決定在臺灣設一府三縣,設官駐兵,並展界開海,使被遷離故土的沿海百姓返回家園,恢復了正常的農業、漁業生産和海上貿易活動,臺灣地方官員也注意招徠大陸流民前去開發,出現了“流民歸者如市”、“內地入籍者眾”的現象,海上貿易空前活躍起來。這些善後措施有助於消除臺灣軍民的疑懼心理、穩定社會秩序,促進了大陸和臺灣的經濟發展,密切了兩岸的貿易往來,對鞏固統一成果産生了很大的作用。

編輯:趙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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