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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設省

時間:2005-01-25 11:13   來源:


  清政府統一台灣後,康熙23年(1684年),清朝在臺灣設立臺灣府,下轄臺灣、鳳山和諸羅三縣。隨著臺中盆地和彰化平原的開發,雍正元年(1723年),在原來諸羅縣內增設彰化縣和淡水廳。雍正5年(1727年),將分巡臺廈道分為二道,興泉永道駐廈門,臺灣道專門統領臺灣和澎湖,並新設澎湖廳,由臺灣府派出一名通判常駐。乾隆52年(1787年),諸羅縣改為嘉義縣。到嘉慶17年(1812年),隨著噶瑪蘭的開發,增設噶瑪蘭廳。到光緒元年(1875年),在艋舺創建臺北府、基隆廳、卑南廳和埔裏社廳,增設恒春、淡水兩縣,淡水廳縣改為新竹縣,噶瑪蘭廳改為宜蘭縣。

  清朝在臺灣地區設立的行政機構,分為文武兩個系統。文官系統由道員、知府、知縣組成。臺灣道是最高行政長官,正四品,如加兵備銜則負有地方保安責任,如加按察銜則有掌握司法和教育的責任。知府為二等行政長官,從四品,下設同知、通判、經歷等官員,負責行政、司法、財政等事務。知縣為三等行政長官,下設縣丞、主簿、典史等官員,負責縣級行政、司法和財政等務。為改善吏治,康熙60年(1721年)起又每年派遣御史來到臺灣巡查。

  武官系統分為總兵、副將、參將、遊擊、都司、守備、千總、把總。臺灣鎮總兵為最高軍事長官,正二品,歸福建水師提督指揮,與臺灣道分管軍、民兩政。清朝政府在臺灣的正常駐軍臺灣鎮有總兵1 人,有鎮標3營、安平水師副將營、澎湖水師副將營、南路參將營、北路參將營等,有武官100人、士兵共14000人左右。

  清朝在臺灣已經建立起完整、系統的行政機構,有效實施對臺灣的管理,對臺灣地區全面開發,對臺灣地區的經濟發展、社會穩定起過不小的作用。當然,處於全面開發狀態中的臺灣,在農民階級和地方階級之間、在百姓與官府之間、在不同族群之間、在移民和高山族之間,存在不同程度的矛盾,這些矛盾長期支配著社會的運作,成為社會動亂的根源。

  清朝時期,在民間流行著“三年官,兩年滿”的説法,説的是許多清朝駐臺官吏三年一換,他們無心問政,只知官兵勾結、官匪勾結,欺壓百姓,撈取民脂民膏,把任職臺灣當作搜括飽囊的過境之處,臺灣成為貪官污吏的集散地。在民間還流行著“一隻牛兩層皮”的説法,説的是農民既要受“小租戶”的剝削,又要受“大租戶”和當局的剝削,田賦丁稅十分繁重,因此在臺灣形成“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亂”的説法,在清朝統治臺灣的212年,大大小小民變事件發生116次。其中發生於康熙60年(1721年)的朱一貴起義、乾隆51年(1786年)的林爽文起義、1794年(乾隆59年)蔡牽起義、1795年(乾隆60年)陳週全起義、1832年(道光12年)張丙起義、同治元年(1862年)的戴潮春起義,則是規模較大的起義。則是百姓和官府矛盾、農民階級和地主階級矛盾的集中反映,是官府強徵暴殮、地主殘酷剝削、吏治腐敗不堪的集中體現。 

  西方殖民者東侵以來,美國、日本、法國和英國等列強先後在臺灣進行軍事挑釁,加劇了中國邊疆領土危機。在這種情況下,清政府上層在如何治理臺灣的態度和方式開始出現變化,由“防內變為主”改為“防禦外侵為主”,清朝督辦南洋海防事務的福建船政大臣、後任欽差大臣的沈葆楨、福建巡撫丁日昌等人,把臺灣稱為“七省藩籬”、“南北洋關鍵”、“中國第一門戶”,一再反覆強調臺灣地位的重要性。他們還多次上奏折,建議在臺灣設立行省,以加強吏政,有效管理孤懸海外的臺澎地區,鞏固海防。

  在臺灣設省的建議在當時的邊疆危機下,有了實現的可能。1874年5月,日本出動3000人侵佔中國臺灣瑯嶠,在榨取中國的50萬兩白銀後於當年底撤走。日本的侵略行動喚醒了清朝上層對加強臺灣地區防務和建設的認識,一些有識之士提出在臺灣設省。這一建議最早是丁日昌提出來的,1875年11月沈葆楨提出,在閩浙總督名下設立“福建巡撫”,“冬春駐臺灣,夏秋駐福州”。1876年春新任福建巡撫丁日昌無法按期駐臺灣,奏請朝廷另派重臣常駐臺灣,改設“臺灣巡撫”,這樣實行3年的“冬春駐臺”改為臺灣單設巡撫。直到1884年6月,清朝才派出直隸提督劉銘傳加封巡撫銜,督辦臺灣政務和防務。不管影視作品把他説成什麼樣子,劉銘傳確實是一個有作有為的官員。

  1883年12月,中法戰爭爆發。在中國南部邊疆強迫簽訂不平等簡約後,法國違約把矛頭對準中國臺灣。6月26日,劉銘傳以巡撫銜督辦臺灣軍務,7月16日到達基隆,與臺灣道劉璈一起加強臺灣防務。8月6日,取得基隆大捷,佔領基隆港的法軍被趕走。10月1日,法軍在基隆強行登陸,8日進攻淡水,劉銘傳指揮清軍重創上岸的法軍。

  從總體上看軍事上沒有失敗的中國,在政治上再次慘敗,中國被迫與法國簽訂喪權辱國的最後和約。面對危機,加強臺灣防務尤為必要。閩浙總督楊昌浚、欽差大臣督辦福建軍務左宗棠,于7月再次上書,要求在福建臺灣兩地“巡撫分駐”、“建省分治”。光緒11年(1885年)10月12日,垂簾聽政的慈禧太后,在下旨創建海軍的同時,下旨同意詔請左宗棠的奏請,福建政務由閩浙總督兼管,將福建巡撫改為臺灣巡撫,正式下詔在臺灣建省。到1888年正式實現閩臺分治,臺灣單獨設省,由原來的2府8縣4廳增為3府11縣4廳1直隸州。首任福建臺灣巡撫為劉銘傳。正是這位巡撫,打開了臺灣的近代經濟發展之門。 

  歷史沿著應該有的軌跡走到現在,在“巡檢司”設立、充滿風雨的550年之後,臺灣成為清朝的第20個行省。臺灣省建制的建立,對外主要是為了鞏固東南海防,防禦外國列強的侵略,加強軍事防務;對內則開始近代工業化過程,開礦、郵政、交通、墾荒、教育事業等相繼發展起來。從此,臺灣社會進入了大規模開發時期。

  正是歷史上兩岸的來往,正是在這種延綿數千年的交往中,聯結起兩岸人民的心靈;臺灣與大陸不可分離,有著深厚的歷史淵源和文化沉澱。
 
                          (責任編輯: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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