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6日電 據臺灣媒體報道,根據昨(25日)公佈的一項調查結果,大學生在大學期間平均交過2.65個男(女)朋友,逾3成2認為伴侶和第三者牽手就算劈腿,依此標準有超過2成大學生坦承自己曾劈腿;但發現情人劈腿後,逾8成會選擇原諒、不會分手。大學生説,認同伴侶和別人牽手就算劈腿,對多數的人被劈腿還不分手,則無法理解。
臺灣東吳大學社會係今年初針對大臺北21所公私立大學、1200名大學生進行愛情經驗問卷調查,昨公佈統計結果。
平均交2.65個情人
調查發現,超過6成4的大學生談過戀愛,平均有過2.65個情人,且逾1成4有同性戀經驗。至於接受問卷學生就讀的學校,東吳拒絕透露。
對劈腿的定義,調查顯示,逾3成2大學生認為與第三者牽手就算劈腿、比率最高,其次是單獨約會,比率也超過2成5。若依牽手就算劈腿的標準,逾2成的大學生曾劈腿,但超過8成3的大學生若發現另一半劈腿會原諒,僅1成6多會斷然分手。
“因戀愛越趨開放”
臺灣海洋大學電機工程系4年級張姓男學生説:“認同牽手算劈腿,若被劈腿就會分手,很難理解有8成多的人會原諒。”輔仁大學中文系3年級陳姓女學生説:“如察覺男朋友對其他女生有好感,不用牽手也無法接受;大學平均交過2.65個情人則很正常。”
東吳大學社會系主任吳明燁分析,被情人劈腿後逾8成選擇原諒,分析除劈腿情節不嚴重外,應與大學生戀愛行為越來越開放有關。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教授羅燦瑛説,大學生平均有過2.65個情人,和現況差不多;逾8成大學生遇到情人劈腿會原諒,可理解,因被劈腿者都希望另一方解釋,以便有臺階可下,並期待只是誤會,也建議交往時應把劈腿底線説清楚,避免爭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