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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方面放寬離婚喪偶外來配偶入籍門檻

時間:2012-03-23 09: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行政機構22日通過入籍法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放寬喪偶或離婚外配歸化臺灣籍條件。若有需撫養臺灣籍子女,歸化臺灣籍有關在臺居留門檻將比照外配,由現行5年縮短為3年,以符合實際需求。

  據報道,以往不少外配因離婚或喪偶沒辦法取得臺灣籍,被迫必須和子女分離、被遣返回所在地區,臺行政機構鬆綁外配入籍門檻,可減少憾事重演。

  臺行政機構負責人陳衝表示,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列為優先法案,請內務部門積極與立法機構各個黨團溝通説明,早日完成修法程式。

  臺灣內務部門戶政單位主管謝愛齡解釋,修正草案放寬歸化門檻,前提是有臺灣籍子女需要撫養,並須有居留證;若符合條件,歸化要件中合法居留門檻,可比照婚姻存續的外籍配偶,由現行5年縮短為3年。

編輯:郭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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