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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新法規定醉駕者需戒護 警方抱怨成“看護”

時間:2011-12-05 08:55   來源:中國新聞網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酒駕新法2日上路,酒測值超標一律隨案移送,臺中警方首日處理兩件酒駕案,因駕駛必須住院治療,警方擔心移送前嫌犯脫逃,特別安排警力24小時在院外戒護,有的酒駕者還要員警幫忙拿尿桶;警方抱怨新法無配套,讓員警成了酒駕者的“私人看護”。

  據報道,酒駕新法實施後,除了提高酒駕刑責為兩年以下徒刑,酒測值超過0.55毫克者酒駕者,不再適用“刑事訴訟法”中的“不予解送”規定,一律要依觸犯公共危險罪隨案移送,新法上路首日,臺中市交通隊員警執勤就遭遇困難。

  警方説,2日下午在潭子、豐原區發生兩起酒駕案,47歲林姓摩托車駕駛追撞前方轎車,摔斷右腿,酒測值為0.74;52歲劉姓男子是騎車自摔,摔斷四根肋骨,酒測值為1.07,檢察官裁示兩案都要隨案移送,不得函送。

  由於這兩名酒駕者都必須住院接受治療,警方擔心他們在移送前脫逃,安排員警到病房前24小時分6班戒護,直到醫院判定酒駕者可以出院再移送;不過由於當事人傷勢不輕,院方估計得拖上一星期甚至一個月,員警只能繼續輪班守在門外等出院,造成警力吃緊。

  “酒駕者還會拜託我幫他把屎把尿!”在醫院戒護的張姓警員説,嫌犯因行動不便,護士又在忙,主動要他幫忙拿尿桶、便桶,站在警方協助民眾立場,“不好意思拒絕”;家屬見員警全天候戒護,成了免費的私人看護,也乾脆不來醫院陪嫌犯過夜。

  檢方表示,“刑事訴訟法”規定,刑度在一年以下的嫌犯,經檢察官裁示可函送,但新法將酒駕刑度提高為兩年,檢察官也只能“依法辦理”。

編輯:郭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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