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當局教育部門日前通過“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草案”,限制補習班招收6歲以下兒童,此舉遭業者和家長大罵“管太多”,臺當局“行政院”昨天傍晚即退回草案。對此,臺灣教育部門表示,會廣徵意見、審慎研議。
臺“教育部次長”林聰明昨晚指出,“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草案”2009年12月28日即被“行政院”退過一次,理由就是要“教育部”先就空中大學設置條例配合補教法修正配套規定研議完成後再報院,昨天退案的理由也是如此。
對於“行政院”退回草案跟外界反彈聲浪大是否有關,林聰明表示不清楚,但“教育部”送草案未照之前“行政院”的意見,行政上有疏漏。他也指出,各界對此草案有不同聲音,“教育部”將廣徵意見,審慎研議。
臺北市補教協會總幹事張浩然對草案被退一事指出,“政府聽到人民聲音及家長需求,知錯能改,值得肯定。”
臺“教育部次長”陳益興指出,教育部門這次提的“補教法”修正草案,是基於幼兒生理、心理尚未成熟發展,不宜進行補習教育及全美語教學,修正過程歷經33次會議,向各界團體廣泛蒐集意見研議而成。
臺教育部門指出,6歲以下兒童不應補習,是延續民進黨的施政,前“教育部長”杜正勝、前“行政院長”蘇貞昌任內都做過裁示。
臺“教育部長”吳清基指出,6歲以下兒童都還沒有受正規教育,不應該進補習班,需要快樂學習、寓教于樂,擔心他們去補習受到太機械化的教育。
他強調,教育部門不是反對6歲以下兒童學習,但堅決反對記憶、背誦、機械式的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