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國民黨、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均提案要求給老農加碼津貼,在本月中下旬臺“立法院”新的會期,有望審議臺灣老農提高津貼案子。9月6日,臺灣老人福利推動聯盟也首度向外呼籲,要求“立法院”比照老農津貼,修法提高城市老人的敬老津貼和中低收入、低收入津貼。
當前,臺灣65歲以上老人將近250萬人,佔總人口比例近11%。按照聯合國定義,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超過7%,即稱為高齡化社會。臺當局預計2017年65歲以上老人將達到14%,從高齡化社會邁入高齡社會;到2025年達到20%,邁入超高齡社會。
臺灣社會正在加速老化,由此帶來一系列新的社會問題,其中如何防範、解決老人貧窮問題,使他們免於饑寒恐懼,成為執政者的一項重要任務。
一個社區的“老來窮”樣本
今年83歲的陳奶奶,獨居在臺北市中正區忠勤裏社區,年輕時離婚,兒女歸前夫撫養,然而財稅部門計算其家庭財産時,又將兒女財産包括在內,因此她不符合中低收入老人津貼的申請條件,每月只能領取65歲以上老人的3000元(新台幣,下同)敬老津貼。
3000元對於陳奶奶來説,連吃飯都成了問題。平常她去撿垃圾,多賺點微薄收入,鄰近居民經常捐給她便當(盒飯)。她沒有房子,每個月房租卻要8000元,還好有里長的幫忙,房租部分得到了當地廟宇、慈善團體的捐助。
由於長期的營養不良,陳奶奶身體十分虛弱,時常跌倒,生活無法完全自理,無奈申請了居家照護服務。增加了照護開支,令她雪上加霜,苦不堪言。
忠勤裏里長方荷生告訴導報記者,忠勤裏大約2800戶人家,65歲以上老人超過了1500人,領到中低收入津貼或低收入津貼的只有四五百人,獨居、殘障、低收入戶是貧窮問題最突出的三類老人。
同在這個社區,李爺爺和李奶奶雖然有自己的房子,但年輕時做苦力,年老時根本沒有積蓄,子女同樣做苦力活,除了照顧他們的小孩,沒有餘力贍養老人。兩個老人也因為有房子,不符合中低收入老人的條件,未能申請到這部分津貼,每人每月也只能領3000元敬老津貼,他們到菜市場撿剩菜回家食用,有時還到寺廟領“遊民便當”糊口。
中低收入老人盼刪“排富條款”
在臺灣,與上面提到的幾位老人一樣境遇的大有人在,他們本該領取中低收入津貼或低收入津貼,卻因為家裏有一座房子,或者沒有住在一塊的子女收入合計在內,使他們被排除在中低收入和低收入老人津貼之外。
臺灣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吳玉琴告訴導報記者,臺灣法令規定,收入較低的老人在領取3000元敬老津貼之外,還可領取3000元中低收入津貼或6000元低收入津貼,但是法令設置了兩項“排富條款”,即家庭財産超過500萬元,或者個人年收入超過50萬元,不得領取這塊津貼。
吳玉琴認為“排富條款”很不合理,例如在臺北市,只要是一間破房子,市價一般都超過500萬元,即便這個老人獨居,沒有任何生活來源,照樣申請不到中低收入津貼,只有3000元敬老津貼。而在個人年收入方面,因為要跟子女收入合計平均,所以沒有分文收入的獨居老人,在繳稅資料上很可能顯示為年收入超過50萬元,不得領取中低收入津貼。
吳玉琴説,臺灣的老農有自己的土地和房屋,也沒有設置“排富條款”,每人每月統一領6000元老農津貼,卻給城裏老人設置了“排富條款”,約有50萬老人因此被 “排富”,明顯對城裏老人不公平。
她進一步表示,老農津貼16年來調漲了3次,如今又醞釀調漲1000元,榮民退養金也將調漲600元,而中低收入和低收入老人津貼17年來沒有調漲過。
吳玉琴透露,臺灣老人福利推動聯盟要趁 “立法院”開議老農津貼由6000元提至7000元之機,要求城市中低收入老人補助也由6000元(敬老津貼加上中低收入津貼)提高到7000元,低收入老人補助由9000元提高到1萬元 (敬老津貼加上低收入津貼);並比照老農津貼,刪除“排富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