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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體驗學生“營養午餐”:監管嚴格 美味與健康兼顧

時間:2012-11-30 09:26   來源:新華網

  橙汁魚片、金針菇肉絲、清炒時蔬、菱角排骨湯,再搭配一份五穀雜糧製作的米飯和一個紅彤彤的蘋果,功能表的旁邊還標明所含熱量,這是臺北一所公立小學29日為200多位孩子們烹制的美味“營養午餐”。

  學生“營養午餐”的問題近來備受人們關注。而推行“營養午餐”已有一段時間的臺北市,在這方面有什麼成功經驗?29日,新華社駐臺記者走進位於臺北市基隆河畔的大佳小學,現場採訪、體驗這裡的“營養午餐”。

  據了解,上世紀八十年代,臺灣中小學生的午餐主要是從家中自帶或由父母送至學校。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島內雙薪家庭越來越多,父母往往無暇送餐。為此,臺灣當局教育主管部門自1995年起決定發展公立中小學午餐計劃。

  目前,臺灣中小學營養午餐的供應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學校設有廚房,包括自辦或委外辦理,僅為本校師生或者同時為周邊幾所學校提供午餐配給;還有一種是由衛生主管機構評定合格的餐盒食品廠供應,即“外訂餐盒食品”。

  有著近60年曆史的大佳小學規模不大,全校師生僅300多人,但自1986年起就自設廚房,是臺灣中小學中自製營養午餐的“先行者”。

  “為了孩子的成長需求,我們設計了經濟實惠的營養午餐,包括三菜一湯一水果,美味可口,每份僅40元(新台幣,下同),而且儘量做到每個月的菜譜不重復。”大佳小學校長李嗣蕙告訴記者,為了照顧弱勢家庭學生,學校還會為其向地方政府申請餐費補助。

  她還特別強調,由於學校自設廚房廚師的工資收入基本由市政府補貼,因此孩子們繳納的費用主要用於食材成本。

  據臺北市教育局營養師陳靜如介紹,臺北地區每位學生每餐的費用標準,小學生是45至50元,中學生是50至55元;而在苗栗、彰化、新竹等縣市,還會為學生提供免費午餐。

  食品安全是營養午餐計劃實施過程的關鍵。李嗣蕙説,經過招標選定的供應商每天早上會將最新鮮的原料送至大佳小學,但要經過學校安排的工作人員檢驗合格後才能進入廚房。廚師上崗前也需要提供健康證明。此外,每天還需要留存菜品樣本48小時,以備必要時進行檢查。

  事實上,臺灣中小學“營養午餐”也曾有過負面事件的教訓。如今年初桃園衛生機構抽查某學校營養午餐時,發現有部分蔬菜農藥殘留超標;新北市去年10月發生一起“營養午餐”回扣弊案,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但總體而言,臺灣社會對“營養午餐”的監管堪稱嚴格而全面。根據臺灣當局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自設廚房的各學校應邀請家長組成“午餐供應委員會”,共同討論有關餐費價格、供應內容等事項。

  大佳小學的“午餐供應委員會”由校長、教師代表、家長代表等11人組成,並定期舉行會議,家長代表還可參與監督廚房作業,提出改進意見。

  由於學校規模限制,大佳小學目前沒有設置專職營養師,因此,一位在臺北市某醫院擔任營養師的學生家長,義務肩負著該校營養諮詢、每月食譜修訂等工作。

  上午11時,記者在60多平方米的學校廚房看到,烤箱、蒸鍋、冷凍箱、消毒櫃一應俱全,餐臺擺放也井然有序,3位廚師穿著制服、戴著口罩和手套緊張忙碌著。

  據介紹,該校廚師不僅具備基本的廚師證照,其中一位在大佳小學工作了10多年的黃淑華還考取了西餐烹調證照。

  “我喜歡和孩子們在一起,能為他們做各種美味是我最開心的事情”。黃淑華説。

  為了充分發揮廚房功效,大佳小學還在手工課程中加入美食製作的內容,例如今年中秋節就教小朋友在廚房裏學習製作美味的月餅。

  採訪過程中,新華社記者遇到了一位前來與就讀四年級的女兒上親子班的家長洪孟燕。她告訴記者:“女兒常説學校的東西很好吃,而且我們家長有代表在監督,所以我很放心。” (記者譚喆 任珂 張勇)

編輯:郭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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