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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記者的臺灣印象:臺北的“垃圾不落地”措施

時間:2011-07-20 09:20   來源:福建日報

  臨離開餐館時,抽出張餐巾紙擦擦嘴,然後無意識地就把它帶到了門外,再然後就發現無處找尋它的歸宿。乾乾淨淨的臺北大馬路上,竟然很少看到垃圾桶,這真是奇怪。

  總不能把它隨手扔在路上吧,在看不到果皮紙屑的大馬路上,它該有多麼扎眼?再説亂丟垃圾也絕不是我的習慣。把它揣口袋裏吧,夏天的裙裝又沒有口袋,只好把這張餐巾紙裝進我的單肩挎包,帶它回住處扔進自家的垃圾袋。事情就這麼解決了嗎?沒有。這袋垃圾已讓我頭疼了好幾天。

  因為臺北自1996年起推行“垃圾不落地”政策,取消了原先固定放置在小區門口的垃圾桶,改由垃圾車定時定點收垃圾。剛住到臺北的我搞不清楚這定時的“時”和定“點”的“點”,加上常常因為有事誤“時”誤“點”,所以連著好幾天都沒扔掉積存的垃圾。眼見著天氣炎熱,垃圾面臨漚臭漚爛的危險,真是心急如焚吶!

  那可不可以趁著月黑風高把垃圾往樓下某個陰暗的角落一扔了事?萬萬不敢!在臺北,如果你隨便把一袋垃圾丟棄在路邊,就完全有可能被環保部門的稽查大隊查到。他們會認真翻檢垃圾構成,如果裏面有地址、電話等任何線索,就會循著線索找到當事人進行重罰,不使用政府指定的垃圾資源袋丟垃圾也會被罰。罰款從1200元至6000元新台幣不等。

  而且除了稽查大隊,普通民眾也會積極舉報,拍照或攝影檢舉任意棄置垃圾或不用專用垃圾袋者,證據確鑿,可獲得實收罰款50%的獎金,最高情形每件3000元新台幣。都説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那麼你亂扔垃圾就在劫難逃了。

  武俠小説裏常説:“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既然不能往角落裏偷偷扔,那麼咱就光明正大地往路邊垃圾桶裏扔。那也不行啊,據説臺北的馬路邊之所以很少見到垃圾桶,其一原因就是為了防止民眾把家裏的垃圾往裏扔,那樣不僅會被舉報,而且也亂了套。

  15年前的臺北也是把垃圾桶擺在小區門口,清潔隊夜間收運垃圾,暫存的垃圾惡臭陣陣,於是垃圾桶擺得離誰家近,誰家就怨聲載道。

  上世紀90年代,臺北市政府在中小學中開展“太空寶寶”計劃,引進一個卡通人物,用生動活潑的方式教孩子將垃圾按照紅黃藍綠四色分類,再通過“小手拉大手”活動將垃圾分類概念滲透至千家萬戶。隨後就推行“垃圾不落地”政策,取消原先固定放置在小區門口的垃圾桶,改由垃圾車定時定點收垃圾。

  2000年,政府不再向民眾單獨收取垃圾處理費,而把垃圾處理費攤到垃圾袋中。這就意味著,丟垃圾越多,所要支付給政府的垃圾處理費越高,這也就變相地在鼓勵垃圾分類,分類越仔細,産生的垃圾就越少。7月1日,臺北垃圾處理費隨垃圾袋徵收的新政實施的第一天,7萬名政府官員懷揣垃圾袋走上街頭,派駐全市各個垃圾收集點,坐鎮指揮,以彰顯政府執行新政的決心。

  宣傳有效、措施有力、執行嚴格、賞罰分明再加上民眾的自覺自律,十幾年下來,臺北市確實做到了“垃圾不落地”,做好了“垃圾分類”,到處整潔清爽,難見衛生死角,我每天穿進穿出的鞋子總是乾乾淨淨。這當然很好,可是我這個初來乍到的人還是不習慣那些規定,垃圾成了煩惱。

  後來聽前任的駐臺記者説,如果每天趕不上收垃圾的時間點,可以委託人代收。於是依她所説的線路圖,在某個晚上的八點找到了離住處不遠的一個垃圾收集點。只見燈火通明的一小塊空地上,停了一部垃圾車,邊上堆滿了一袋袋垃圾,幾位工人正埋頭熟練分揀,忙得汗流浹背,我拎著垃圾大喜過望地奔過去。

  一位用頭巾包了半個臉的阿姨聽我説明瞭來意,又弄清楚我居住的具體樓號後,笑吟吟地直搖頭:“啊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們不負責你那幢樓的,只好請你找別人哈。”想不到他們收垃圾分工那麼細。

  隔天終於找到負責我們那座樓的垃圾分揀工了,約好可以在晚上固定時間把垃圾放在門前的燈柱後,屆時請他幫忙取走。謝天謝地,那袋困守了好幾天的垃圾終於在它還沒腐爛前出手了。

  這天,我又把貼有臺北市專用垃圾袋防偽標簽的一袋垃圾放在老地方,然後哼著歌上樓回房去。坐了一會兒,忽然覺得哪兒不對勁?仔細想了想,驚跳起來,天吶!今天可是星期日,按規定每週三、週日停收垃圾,我怎麼給忘了?想想1200元至6000元新台幣的罰款,想想被暗中偷拍的危險,心跳加快,頭皮發麻。

  連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奔下樓去,還好,那袋垃圾還在,趕緊乖乖地把它捧回家,我“親愛”的貴重的垃圾啊!(記者 林娟)

編輯:普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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