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人柳忠秧訴湖北作協主席方方侵害名譽權案,昨天上午在廣州越秀區法院首次開庭審理。因本次庭審主要是雙方代理律師出庭舉證,因此方方在律師的建議下不出庭,柳忠秧也未出庭。
方、柳一案起因于2014年魯迅文學獎評審過程中,方方在微博上不點名指稱柳忠秧“四處活動,搞定評委”。柳忠秧認為方方涉嫌造謠、誹謗,對其名譽造成了損毀,遂對方方提起了民事訴訟。
2014年9月中旬,廣州越秀區法院就柳忠秧狀告方方名譽侵權一案正式立案。柳忠秧稱,經過公證處的公證,方方指責其“跑獎”的微博已經轉發了4800多條,而最高法和最高檢規定網路謠言轉發500次就構成了誹謗罪,不過他只追究方方侵權的民事責任。方方律師王嶸此前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他已蒐集到包括網路證言在內的豐富證據,證明柳忠秧在湖北省“魯獎”參評作品推薦前有“跑獎”行為。而方方則表示,案件本身已交由律師來回應,她將在庭審結束後對媒體發佈整個事件的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