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盜版也倡狂
作家張恨水的書籍和大名,經常受到盜版者的“青睞”。
據《寫作生涯回憶錄》中張恨水自己的序言中説,1920年前後,張恨水來到北京,馬上就發現市場上有很多冠以他的名字、其實根本不是他寫的小説。他寫道:“在偽書底頁上所看的廣告,統計一下,實在讓我大大地吃一驚,這種書約有40部之多。這些作偽書先生們,太給我捧場了,自己費盡了腦汁,寫出書來,卻寫了張恨水的名字,這不太冤了嗎?”還有半偽書,張恨水對此哭笑不得,“把我的書,給它刪改了,或給他割裂了,卻還用我的名字,承認不是,不承認也不是,這都叫人啼笑皆非。”
魯迅的很多短篇小説也經常被很多出版社以自選集、代表作的名義擅自收錄。據《出版史料》第六輯中的記載,魯迅在1936年2月致曹靖華的信中説:“翻印的一批人,現在已給我生活上的影響,這裡又有一批人,是印選本的,選三四回,便將我的創作都選在他那邊出售了。不過現在影響還小,再下去,就得另想生活法。”
書籍成為商品,並能從中獲取不菲利益的歷史,其實並不長。但當它終於成為作為商人追逐利潤的目標開始,歷來以賣文為生的作家們就從來沒有停止過對自身權益的保護。
海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