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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再廿年:抨擊唱衰中國 重拾大國自信

時間:2014-05-12 08:53   來源:搜狐讀書頻道

  中國有2800多個縣,30多個省市,600多個城市,將近300個地級市,可以有很多的數字來度量中國的經濟是怎麼被分割成一個個小的經濟單位的,而且實際上所有的經濟活動都是由一個個小的行政單位負責組織的。這種組織架構對於經濟增長來講變得非常有趣,因為經濟是由一個一個小的單位構成的,怎麼實現增長呢?很顯然,在體制上一定是要實行分權的,不能什麼事情都在北京做。中國一個非常重要的特點就是,不僅經濟被分割成了最小的行政單位,而且在一個行政區劃內,幾乎所有的資源都在區劃內的地方政府手上,這跟西方又不一樣。西方的經濟資源多數為個人或者家庭擁有,要麼是農場主,要麼是地主,要麼是企業家,所以經濟決策和經濟活動是這些人決定和組織的,跟政府沒有直接的關係。而在中國,所有的經濟資源都在地方政府手上。張五常先生一直強調縣非常重要,因為所有的土地資源都在縣一級政府手裏,因此一個省要實現增長的話,就要確保縣(市)一級的增長。所以,需要層層的分權。而一旦分權,就遇到一個協調機制的問題。要知道,把經濟決策的權力給了地方以後,在全國總量層面上很可能會出現混亂和不穩定,這個問題困擾我國已久。不僅在計劃時期是這樣,在20世紀80年代的改革之中也未能解決好這個問題。那時候的改革只強調了分權而沒有解決好宏觀穩定的大問題,結果一直擺脫不了經濟的大起大落,通貨膨脹反覆發生,非常嚴重。

  從表面上看,通貨膨脹的産生是因為中央財政總是可以或者容易地從銀行透支來彌補收支的缺口,而且在1993年之前,這的確已是慣例,每年都要從銀行無償地拿200億元來彌補赤字。在1993年之後,透支被改為政府向銀行出售債券,並開始整頓金融部門,對金融部門“約法三章”,但這並不能取代所需要的分權體制下的協調機制。增長與通貨膨脹伴生的體制根源主要不在於財政向銀行的透支,也不在於金融部門的秩序混亂與違規,而在於那個時候形成的中央與地方的財政關係不利於宏觀的穩定。因為在當時的財政包乾體制下,地方政府有隱瞞財稅收入的強烈動機,比如將預算內的收入轉移到預算外,形成龐大的預算外和體制外收入,這就逐步削弱了中央對宏觀經濟的控制力。中央財政收入佔GDP的比重和中央財政收入佔全國財政收入的比重分別從1980年的29%和40%下降到1992年的12%和15%,同時地方政府的預算外收入迅猛增長。雖然中央的財力下降很快,但同期的事權依然沒有發生太大變化,中央政府依然承擔著相當大的公共支出和資本建設,中央政府在完成本級政府支出後,已經沒有財力協調地方政府的行為,因而在推行自上而下的改革方案時很容易遭遇地方政府的實際阻撓。地方政府擁有了越來越多的預算外和體制外收入,使得中央政府的支出只能依靠貨幣超發來支撐。這就是1993—1994年中央政府堅決用中央與地方的分稅制替換之前的財政承包制的原因。而分稅制的實施是朱鎔基擔任副總理時期中國經濟體制轉軌的最重要一環,因為有了分稅制,中央與地方才實現了激勵的一致性,消除了增長引發通貨膨脹的體制根源。這也是確保中國這個大國實現可調控其節奏的經濟增長的基本機制。

  我的分析表明,分稅制對中國經濟發展的貢獻很大。首先,在稅收的徵收方面,由於國稅局的設立,中央政府不再從地方政府的收入中抽取一定比例作為自身的收入,因而地方政府沒有了隱瞞稅收的動機,並且由於財政收入的主體是共用稅種,中央和地方具有相似的稅基,這樣地方政府在擴大稅基的同時也有利於中央政府,因而分稅制保證了兩者都會最大化稅基。其次,分稅制保證了1994年重要改革的順利推行。按照分稅制的設計,1994年的稅收返還(增值稅和消費稅返還)佔據當年轉移支付的70%,很多人都認為這是中央對地方執行分稅制的一種妥協,但由於這部分的增長速度要小于財政收入的增速,因而即使是妥協,這部分也會越來越小,另外的大部分將可以由中央政府來自由支配。而這時候的轉移支付更多地應該被理解為中央用來對地方政府績效的一種褒獎,或是對因改革造成利益損失的省份的一種補償。因而,中央的財政實力保證了1994年自上而下的改革方案的順利推行。最後,以增值稅作為分享的主體有利於激勵地方政府專注于經濟的發展。地方政府越是將重點放在發展經濟上,這部分的稅收越會更快地增長。因而增值稅可以間接用來衡量地方政府的努力程度,各地方政府都將有限的財政收入用來改善基礎設施,以此來吸引投資和擴大對外貿易,同時擴大了增值稅的稅基,因此,增值稅作為分享的主體保證了地方政府更加致力於發展地方經濟。

編輯:吳曉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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