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江湖———兩湖平原“混混”研究(1980—2008)》
作者:陳柏峰
版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11年1月版
定價:26.00元
《鄉村江湖——兩湖平原“混混”研究(1980—2008)》一書從“混混視角”描述了改革開放以來鄉村混混的生長髮展歷程,分析了其組織結構、社會分層和社會流動。作者運用了多學科的知識,貼著社會生活分析觀察“混混”這一特殊人群。我們從中摘錄幾段,以饗讀者。
“無聊”與“地緣團夥”
上世紀80年代,處於青春期無事可做的“無聊”(鄉村)年輕人,在尋找樂趣的過程中逐漸成就了那個時代的“鄉村江湖”。
鄉村江湖最初由村莊內的年輕人組成,年輕人以村組為單位,組成自己相對固定的團體,然後大家一起玩。固定團夥到底是因為同屬一個村莊,具有共同的集體感,還是因為團夥成員在玩耍時形成的相互良好關係,逐漸生發出集體感來,這並不重要。事實情況可能是,兩者相互強化,使得最初的鄉村江湖由嚴格具有地緣聯繫的年輕人組成的村莊“地緣團夥”構成。
這些村莊地緣團夥根據各地不同的特徵,而有自己獨特的“玩耍”和活動方式。臨江縣的魯某向我們講述了他當年的團夥生涯:
我家在村裏最早有一台錄音機,因此成為大家的落腳點。因為當時我們年輕人並沒有固定的公共場所,一台錄音機,就可以將大家吸引過來。年輕人在一起跟著錄音機裏的音樂跳舞,那是當時最時尚的事情。那時家裏總有一二十人,多的時候甚至三四十人。
年輕人在一起玩,就不僅僅是玩,而是會在玩耍之外生出很多事情來,尤其是盜竊,村民們稱為偷雞摸狗。魯某繼續講述他的團夥生涯:
我們那時跟著電影上的潮流,學黑社會的形象,當時叫“派”,那時最崇拜周潤發的“派”。我們一起跳舞,跳完了,就到村子裏玩,到處閒逛,免不了會鬧事,最常見的是偷幾隻雞回來弄著吃掉。最開始是小打小鬧,偷雞摸狗,後來發展到黑色勢力,明目張膽地搶劫,許多團夥都會這樣,但我所在的團夥並沒有發展到這一步。我在村隊裏有點名聲,可以庇護手下的成員偷雞摸狗,村民們很討厭,但沒有辦法。當然,我們也是選擇性地偷,偷性格軟弱的村民,而不敢惹性格強硬的村民。
“電影”與“團夥打架”
在生活貧乏的上世紀80年代初期,電影對於總感覺缺少趣味的(鄉村)年輕人來説,具有不可替代的巨大吸引力。一旦聽説哪個村莊晚上有電影,他們會非常興奮,往往全村組的年輕人結伴而去。電影場於是成為來自不同村莊的年輕人的交會處,當不同團體的成員相遇時,其間會發生各種各樣的故事。可以説,電影場是那個時代鄉村江湖的舞臺,不同團夥的成員在這個舞臺上展示自己,展開自己對理想的想像,因此,電影場也是鄉村江湖的一個窗口。
電影場上發生得最多的事情就是打架鬥毆,下面這段,是摘自某派出所的筆錄,反映了看電影打架情形:
昨天晚上十點鐘以後,電影放完了,我們都準備回去。我走在最前面,黃髮龍、馮德軍走在最後面,在河南隊的西邊就碰到了定向的一夥年輕人。其中有一個上來就抓住了馮德軍的一隻胳膊,説:“老子認識你,我和你單搞!”説完後就用拳頭打在馮德軍的鼻子上,馮德軍還手踢了他兩腳後,就向家裏跑。這時,那個青年就從身上拿出了一把匕首,向馮追擊,邊追邊用刀在前面晃。追到後,上去就打了馮一拳。這時,我們隊的黃文高就説:“抓一個送到派出所去!”拿刀的青年就跑了,其他人都沒有走。我説:“你們還站著搞什麼事,人也被你們打了。”其中有一個説:“關你什麼事!沒有打你就是好事。”我説:“你打就是。”他就上來,我就打了他一拳,把他打倒在地。這時從我前面又趕來了兩個人。被打的從地上爬上來,就從身上拿了一把菜刀,在我面前晃,後面上來了一個人抱住了我,前面來的兩個人就用拳頭打我。這時我們隊的黃髮龍趕來,他們就跑了,在放電影的地方他們又拿了一個凳子朝我打來,沒有打到。這時黃文高又説:“抓一個送到派出所去!”他們就都跑了。
換著裝與掙名氣
從訪談中得知,當年(80年代)更普遍、更流行的爭勇鬥狠方式是強行換鞋、換皮帶、搶軍帽等,這在我所調查的兩湖平原的幾個縣市都比較普遍。那時流行戴軍帽、穿球鞋、用皮帶,年輕人看到別人有軍帽、球鞋或皮帶而自己沒有,或者別人的比自己的好,就找別人強要或要求交換。如果遭到拒絕,多半是年輕人互相不服氣,那就會發生打架事件;而交換能夠成功,則大多由於對方膽小怕事,這顯然會增加要求交換的年輕人在鄉村江湖中的名氣。
在這種爭勇鬥狠的氣氛下,年輕人往往越爭越勇,越鬥越狠,其中一些人獲得較大名氣後,逐漸形成“氣候”,不但年輕人懼怕他,村民們更是懼怕,連村幹部也要讓三分。下面這則材料反映的是個典型:
八二年十月五一四隊姚守貴的弟弟結婚,王為武(自稱武爺)一夥五人闖入姚家,尋釁滋事,王將一個男青年客人的墨鏡摘下,説:“你還在爺們這裡玩味,武爺要戴墨鏡。”那個年輕人説:“都是年輕人,何必這麼搞。”當即遭到王一夥毒打,姚母下跪叩頭求饒説:“武爺,不要打了,我們辦點事不容易。”王一夥砸爛窗戶,拆下一些屋瓦,揚長而去。
摘編:史遠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