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34486
書名:兩岸行政程式法制之比較研究(臺灣法學研究精要叢書)
出版社:中國人大
出版時間:2008-5-1
圖書內容簡介
晉詩有言: “古人云此水,一飲懷千金。”讀了朱甌的《兩岸行政程式法制之比較研究》,猶似喝了詩中此水,一飲而不能罷休,非要含英咀華,讀它千遍不可。蓋因朱甌著作內容豐富,觀點清晰,資料翔實,邏輯嚴謹,文字流暢,可讀性甚強之故。另一方面,亦因兩岸環境迥異,法律文化的走向存在頗大差別,從而應超越純專業之實務,以更加開闊的路子反覆思考,所以讀之千遍亦不謂過耳。
朱甌祖籍紹興,長于臺灣。幼承庭訓,學而有成。他長期擔負重要黨務,兼執教于當地高校,輒于2001年以五十七歲之齡退休來北京攻讀博士學位。如此非同尋常之舉,寧示學問之無涯耶?朱甌在中國人民大學潛心苦讀,焚膏繼晷,足足三年。他提要鉤玄,一絲不茍,歷經千斯萬鏤,終於完成了這本力作。其堅毅鑄成的碩果,得來匪易。
治國興邦應首重依法行政。該觀念於今日之社會深入人心。尤其自改革開放以來, 已經逐漸成為全國上下之共識。行政立法與夫行政執法應實體與程式並重.昔日國人重實體輕程式實為法界詬病,亟宜矯正。今朱甌立志於對行政程式法制問題進行研究,此恐非主客觀之偶然巧合,而是他察情審勢,順應歷史發展需求的積極行動。由此觀之,本書的價值不僅具有學術意義,亦且有更大的實用意義。
目前我國涉及行政程式的規定散見於多個有關的法律與法規之中,而缺乏統一的行政程式法法典,這和臺灣地區已于1999年頒布“行政程式法”的實際狀況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程式法的統一法典之立法準備雖然啟動較早,但由於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地域差別頗大,發展很不平衡,加之具有行政職能之部門繁多,行政行為複雜多樣,因此,制定一部涵蓋全面,且能適用於各種不同情況的程式法典,絕非一蹴即就之事。在此條件下,有關行政程式的規定散見於多種規範性文件,在一定時期內實乃不可避免之現象。另一方面,近年來已經有某些省、市以地方性法規之形式頒布適用於一個地區的行政程式法。該種由地方先行,進而為全國立法制定統一法典積累經驗的做法,亦不失為審慎而穩妥之良策。總之,兩岸行政程式法制建設的道路及發展進度存在差別,此乃各自的歷史背景所使然。更具前提性者,兩岸的政治制度性質不同。這在認識歸宿方面就必然發生根本的難度。儘管如此,卻並未妨礙朱甌的學術探索精神。作者對於看似不可比的事物,從抽象概念和規範形式切入,特別是系統而具體地闡述了臺灣地區的“行政程式法”,從而發揮了作為臺灣學人之優勢和特長,不能不説是本書的成功之處。
本著作著墨于海峽兩岸現行之行政程式法制比較研究,意欲藉此學術交流,收相互參考、互補短長之效。用心良善。茲值書稿付梓之際特志數語以表慶賀並忝作本書之序。
圖書目錄
第一章 緒論………………………………l
第一節 問題意識………………l
第一項研究動機…………1
第二項 問題提起…………3
第二節研究範圍………………5
第三節研究架構………………6
第二章 兩岸行政程式法律制度之
進程與現況比較 ………………12
第一節 概説 …………………12
第二節 兩岸行政程式法律
制度的立法過程……14
第一項 臺灣地區“行政程式
法”立法過程……14
第二項 臺灣地區“行政程式
法”立法背景……21
第三項 大陸行政程式法
制立法階段……25
第四項 大陸目前立法進程……………………………………30
第五項小結……………………………………………………37
第三節 立法體系的比較與立法內容的取捨………………………38
第一項 前言……………………………………………………38
第二項 立法體系的比較………………………………………39
第三項 立法內容的取捨………………………………………44
第三章 兩岸行政程式法制基本原則之比較…………………………………50
第一節 基本原則之源起一一目標模式……………………………50
第一項 前言……………………………………………………50
第二項 目標模式類型…………………………………………5工
第三項 兩岸之比較與分析……………………………………54
第四項 小結……………………………………………………55
第二節 兩岸行政程式法制的基本原則……………………………57
第一項 前言……………………………………………………57
第二項 基本原則類型…………………………………………58
第三項小結……………………………………………………69
第四章 正當法律程式的具體規定……………………………………………73
第一節 概説………………………………………山………………73
第二節 臺灣地區正當法律程式依據及“立法” …………………76
第三節 行政程式法正當法律程式之具體規定……………………78
第一項 程式進行前之預備行為………………………………80
第二項 程式發動要素…………………………………………82
第三項 程式進行中應注意與作為的事項……………………84
第四項 行政程式結束前應注意事項…………………………100
第五項 程式救濟………………………………………………106
第六項 大陸其他程式設計……………………………………107
第四節 臺灣地區正當法律程式落實的經驗………………………114
第五章 兩岸行政程式法制適用範圍的比較…………………………………117
第一節概説…………………………………………………………117
第二節適用定位……………………………………………………119
第一項 前言……………………………………………………119
第二項 兩岸適用定位的立法…………………………………120
第三項小結……………………………………………………122
第三節適用主體……………………………………………………123
第一項 前言……………………………………………………123
第二項行政機關………………………………………………124
第三項 當事人…………………………………………………134
第四項小結……………………………………………………137
第四節 適用範圍的排除……………………………………………138
第一項 前言……………………………………………………138
第二項 臺灣地區………………………………………………139
第三項 大陸……………………………………………………144
第四項小結……………………………………………………144
第六章 兩岸行政程式法制適用客體的比較(一) …………………………146
第一節 概説…………………………………………………………146
第二節 行政行為分類………………………………………………147
第三節 行政處分……………………………………………………150
第一項 前言……………………………………………………150
第二項 行政處分之定義………………………………………150
第三項 行政處分之附款………………………………………156
第四項 行政處分之效力………………………………………159
第五項 行政處分之廢止、撤銷與無效………………………165
第七章 兩岸行政程式法制適用客體的比較(二) …………………………176
第一節 行政契約(行政合同) ……………………………………176
第一項 前言……………………………………………………176
第二項 立法之必要性…………………………………………177
第三項 行政契約之要素………………………………………179
第四項 行政契約之類型………………………………………180
第五項 行政契約成立之合法要件……………………………181
第六項 行政契約之無效………………………………………184
第二節 行政立法與行政規範性文件………………………………187
第一項前言……………………………………………………187
第二項 行政立法與行政規範性文件之定義…………………188
第三項 行政立法與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必要性………………190
第四項 行政立法與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參與陸………………192
第五項 行政立法與行政規範性文件之效力…………………196
第三節行政計劃……………………………………………………197
第一項 意義……………………………………………………197
第二項 行政計劃立法的必要性………………………………198
第三項 行政計劃之功能………………………………………199
第四項 程式要求:聽證程式及集中效果……………………200
第四節 行政指導……………………………………………………202
第一項 意義……………………………………………………202
第二項 行政指導立法的必要性………………………………202
第三項 程式要求:行政指導之限制與方式…………………205
第五節 其他行政行為………………………………………………206
第一項 陳情……………………………………………………206
第二項 行政徵收………………………………………………208
第三項 行政給付………………………………………………212
第四項 行政許可………………………………………………213
第六節總結…………………………………………………………214
第八章 2衛世紀兩岸行政程式法制之展望一一代結論………………………218
參考書目……………………………………………………………………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