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立
二戰結束後,根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臺灣同中國的東北和澎湖列島一起歸還中國,無論從法理和事實上都是毫無疑義的,也是國際社會所公認的。為什麼這個又成為問題了呢?這就要追溯到二十世紀四十年代國共兩黨的內戰以及以美國為首的外國勢力的干涉。
臺灣問題原本沒有問題
臺灣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不僅在法律上而且在事實上已歸還中國。
1895年,日本通過侵略中國的甲午戰爭,將不平等的《馬關條約》強加於清政府,割佔了臺灣。1937年,日本發動全面侵華戰爭,中國開始全面抗戰。隨著第二次世界大戰的進程,中國成為反法西斯同盟國。大戰進程中,中國關於從日本收復臺灣的正義要求得到包括美國在內的同盟國的支援。1943年下半年,同盟國將取得戰爭勝利的形勢已比較明朗。美國總統羅斯福熱衷促成美、英、蘇、中四大國首腦會議,以便協調盟國力量,儘快戰勝法西斯,同時商議戰後世界格局事宜。由於當時蘇聯尚未宣佈對日宣戰,四大國首腦會議分別在開羅和德黑蘭舉行。
1943年12月1日,《開羅宣言》正式發表。關於日本將臺灣歸還中國的問題,《開羅宣言》宣告,三國之宗旨在剝奪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以後在太平洋所奪得或佔領之一切島嶼,在使日本所竊取于中國之領土,例如滿洲、臺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國。
1945年5月8日,德國宣告無條件投降。1945年7月26日,美、英、中三國發佈《波茨坦公告》,敦促日本無條件投降。《波茨坦公告》第8項重申:“《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8月15日,日本宣告投降,並根據重申了《開羅宣言》精神的《波茨坦公告》,將臺灣歸還中國。10月25日,中國政府收復臺灣、澎湖列島,恢復對臺灣行使主權。可見,從國際法來看,臺灣早就是中國的一部分已是不爭的事實,並不存在臺灣問題。那麼後來為何又産生臺灣問題了呢?
臺灣問題與國共內戰
臺灣問題的本質是中國的內政問題,國共兩黨之間的內戰是導致臺灣問題産生的直接原因。一部中國近代史就是中華民族反抗侵略、反帝、反封建的鬥爭史,這其中,國共兩黨都扮演了重要角色。抗日戰爭期間,在中國共産黨和其他愛國力量的推動下,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産黨建立了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抗擊日本帝國主義的侵略。抗日戰爭勝利後,兩黨本應繼續攜手,共肩振興中華大業,遺憾的是當時以蔣介石為首的國民黨統治集團依仗美國的支援,置全國人民渴望和平與建設獨立、民主、富強的新中國的強烈願望于不顧,撕毀國共兩黨簽訂的《雙十協定》,發動了全國規模的反人民內戰。解放戰爭後期,蔣介石在大陸戰場節節失敗、被逼下野的夾縫中,不得不考慮自己的後退之所。他接受歷史地理學家張其昀的建議,苦心經營臺灣,欲把臺灣作為自己的喘息之地,作為將來自己反攻大陸的跳板。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國民黨集團的一部分軍政人員退據臺灣,他們在當時美國政府的支援下,造成了臺灣海峽兩岸隔絕的狀態。臺灣與大陸之間在經歷了1945年至1949年的短暫統一後再次被人為阻隔。雖然其後在五六十年代,國共兩黨也曾一度秘密接觸、談判,達成了一些協議,準備實現兩黨第三次合作,和平解決兩岸之間的問題,但由於當時特殊的國際環境和複雜的國內情況,國家統一的目標並沒有達到。
臺灣問題與美國因素
冷戰時期兩大陣營之間的對峙、衝突是造成臺灣問題的外部因素,美國及其西方勢力的干涉、介入則是臺灣問題複雜化、長期化的主要原因。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在當時東西方兩大陣營對峙的態勢下,美國政府基於它的所謂全球戰略及維護本國利益的考慮,不遺餘力地出錢、出槍、出人,支援國民黨集團打內戰。然而,美國政府最終並未達到它自己所希望達到的目的。美國國務院1949年發表的《美國與中國的關係》白皮書和艾奇遜國務卿給杜魯門總統的信,都不得不承認這一點。艾奇遜在他的信中説:“中國內戰不祥的結局超出美國政府控制的能力,這是不幸的事,卻也是無可避免的”;“這種結局之所以終於發生,也並不是因為我們少做了某些事情。這是中國內部各種力量的産物,我國曾經設法去左右這些力量,但是沒有效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誕生以後,當時的美國政府本來可以從中國內戰的泥潭中拔出來,但是它沒有這樣做,而是對新中國採取了孤立、遏制的政策,並且在朝鮮戰爭爆發後武裝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海峽兩岸關係。1950年6月,朝鮮戰爭爆發,東西方兩大陣營間的矛盾衝突公開化。此時,國共兩黨之間的鬥爭也日益國際化,中國內部的統一問題逐漸演變成為一場國際衝突。就在朝鮮戰爭爆發後的第三天,杜魯門政府一改此前對臺灣地位的中國認定以及在臺灣問題上對國共兩黨內戰的不介入態度,公開宣揚所謂“臺灣地位未定論”,並在其後派遣第七艦隊進入臺灣海峽,企圖以武力阻撓人民解放軍解放臺灣,以免這艘“不沉的航空母艦”落入“紅色中國”之手。1951年9月,美國策劃與操縱在舊金山召開對日和會時,蓄意把中國政府排斥在外,又拒絕它當時承認為“中國政府”的臺灣當局與會的要求;會上所簽訂的對日和約僅規定日本放棄對臺灣、澎湖列島、西沙群島一切權利,而故意不明確將臺灣歸還中國。1953年7月朝鮮停戰協定簽字後,美蔣于1954年12月簽訂了所謂“共同防禦條約”,將臺灣置於美國的所謂“保護”之下。美國在1958年8月我炮擊金門期間及其以後,加緊推行“劃峽而治”、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圖謀。美國政府還長期以各種藉口承認臺灣當局是“中國的合法代表”,並極力維持臺灣當局的“國際地位”,阻撓恢復中國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美國政府干預中國內政的錯誤政策,造成了臺灣海峽地區長期的緊張對峙局勢,臺灣問題自此亦成為中美兩國間的重大爭端。
為了緩和臺灣海峽地區的緊張局勢,探尋解決中美兩國之間爭端的途徑,中國政府自上世紀五十年代中期起,即開始與美國對話。至1970年2月,中美兩國共舉行了136次大使級會談,但在緩和與消除臺灣海峽地區緊張局勢這個關鍵問題上,未取得任何進展。及至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隨著國際局勢的發展變化和新中國的壯大,美國開始調整其對華政策,兩國關係逐步出現解凍的形勢。1971年10月,第26屆聯合國大會通過第2758號決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一切合法權利,並驅逐臺灣當局的“代表”。1972年2月,美國總統尼克松訪問中國,中美雙方在上海發表了聯合公報。公報稱:“美國方面聲明:美國認識到,在臺灣海峽兩邊的所有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美國政府對這一立場不提出異議”。
1978年12月,美國政府接受了中國政府提出的建交三原則,即:美國與臺灣當局“斷交”、廢除《共同防禦條約》以及從臺灣撤軍。中美兩國于1979年1月1日正式建立外交關係。中美建交聯合公報聲明:“美利堅合眾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範圍內,美國人民將同臺灣人民保持文化、商務和其他非官方聯繫”;“美利堅合眾國政府承認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自此,中美關係實現正常化。
但遺憾的是,中美建交不過三個月,美國國會竟通過了所謂“與臺灣關係法”,並經美國總統簽署生效。這個“與臺灣關係法”以美國國內立法的形式,作出了許多違反中美建交公報和國際法原則的規定,嚴重損害了中國人民的權益。美國政府根據這個“法”,繼續向臺灣出售武器和干涉中國內政,阻撓臺灣與中國大陸的統一。
為解決美國售臺武器問題,中美兩國政府通過談判,于1982年8月17日達成協定,發表了有關中美關係的第三個聯合公報,簡稱“八 一七公報”。美國政府在公報中聲明:“它不尋求執行一項長期向臺灣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臺灣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數量上將不超過中美建交後近幾年供應的水準,並準備逐步減少對臺灣的武器出售,經過一段時間導致最後的解決。”然而,一直以來,美國政府不但沒有認真執行公報的規定,而且不斷發生違反公報的行為。
儘管尼克松訪華,中美建交,兩國關係大幅改善,美國對臺灣事務的干涉有所收斂。但就其本質而言,它依然將臺灣視作一枚重要的戰略棋子,準備隨時使用以反制中國。在建交公報中,美國承諾堅持“一個中國”政策,在“與臺灣關係法”中,它又賦予臺灣一切無國家之名卻有國家之實的權力、地位,大耍兩面派手法。所以在具體政策實施上,美國選擇了一條“以獨制臺”,“以臺制中”,“以中制蘇”的連環計策略,讓不同勢力之間相互作用,自己卻坐享其成、從中漁利。冷戰結束後,美國將敵對的矛頭對準了中國,臺灣的戰略地位迅速上升。為了維護其亞太霸權,實現它“以臺制華”的戰略目的,美國遂以“保衛臺灣民主”為由,明扶暗助島內分裂勢力,加強與臺灣的軍事技術交流,售臺先進武器裝備,承諾以武力保衛臺灣安全,公開向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發起挑戰。目前,布希政府所做的也正是這些事情。因此,美國的干涉是臺灣問題複雜化、國際化並長期難以解決的癥結所在。
由此可見,臺灣問題直到現在還未得到解決,美國政府是有責任的。上世紀七十年代以來,美國朝野許多有識之士和友好人士,曾經為促使中美之間在臺灣問題上分歧的解決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上述三個聯合公報就包含著他們的努力和貢獻,中國政府和人民對此十分讚賞。然而也不能不看到,美國確也有人至今仍不願看到中國的統一,製造種種藉口,施加種種影響,阻撓臺灣問題的解決。
中國政府相信,美國人民與中國人民是友好的。兩國關係的正常發展,是符合兩國人民的長遠利益和共同願望的。中美兩國都應珍視來之不易的指導兩國關係發展的三個聯合公報。只要雙方都能恪守三個公報的原則,相互尊重,以大局為重,歷史遺留下來的臺灣問題就不難得到解決,中美關係就一定能不斷獲得改善和發展。
臺灣問題與日本因素
日本是臺灣問題形成的最初原因所在。1895年甲午戰爭的結果是,臺灣被日本割佔,儘管1945年日本戰敗,臺灣又重新回到祖國懷抱,但日本並不甘心,其染指臺灣的野心從來沒有停止過,戰後初期,日本在對華關係、臺灣問題上緊緊跟隨美國,大談“臺灣歸屬未定論”,謀劃“兩個中國”,干涉中國內政。在經濟上,從20世紀50年代起,打出“重返臺灣”的旗號,加緊對臺灣的經濟滲透。在“臺獨”問題上,日本軍國主義成為“臺獨”的始作俑者。1945年8月日本投降後,日本駐臺灣總督安藤利吉即策動一些日軍中的軍國主義分子和漢奸分子,在臺灣建立起“臺獨”組織。同時,駐臺日本右翼軍人發動“臺灣獨立”事件,即為“臺獨”活動的發端,但遭到失敗。由於蔣介石在臺灣採取鎮壓“臺獨”的措施,“臺獨”分子只能在海外從事活動。1951年、1956年,“臺獨”分子先後分別在日本、美國建立組織。至60年代中期,日本成為“臺獨”勢力的大本營。
上世紀70年代中日兩國建交後,日本在臺灣問題上的干涉有所收斂,基本遵守了中日聯合聲明和和平友好條約的原則精神,基本履行了日本政府對中國所做的承諾,把日臺關係限定在經濟、文化領域民間的非官方層面上。在此情況下,“臺獨”勢力在日本的活動空間受擠,活動中心遂由日本轉移到美國。
由此可見,臺灣之所以成為“問題”,主要是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是蔣介石集團在內戰中敗退臺灣,負隅頑抗,才有了臺灣問題;二是美國利用朝鮮戰爭,出兵臺灣海峽,入侵臺灣,直接干涉中國內政,才有了臺灣問題。至於日本因素,則是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