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及時推出了一系列發展兩岸關係的政策與措施,在兩岸同胞的共同努力下,兩岸關係形勢出現了朝著和平穩定方向發展的勢頭。然而,臺灣當局卻逆潮流而動,不斷阻撓兩岸關係的發展,並圖謀通過所謂“憲政改造”,謀求“臺灣法理獨立”。因此,堅決反對和制止臺灣當局進行“法理臺獨”活動,是當前我們最重要、最緊迫的任務。
“法理臺獨”就是臺灣當局試圖通過法律程式以法律形式,實現“臺灣獨立”,也就是通過修改“憲法”或制定“新憲法”,完成“臺灣國”的法律層面的建構。今年以來,臺灣當局繼續有計劃地推進“法理臺獨”的步伐。1月1日,陳水扁發表元旦講話揚言,2006年制定民間版“新憲法”草案、2007年進行“新憲法公投”、2008年實施“新憲法”;2月27日,陳水扁不顧兩岸同胞的強烈反對,強行終止“國統會”運作和“國統綱領”適用,加速推進“法理臺獨”活動;3月,陳水扁接受美國媒體專訪時聲稱,要激活有關臺灣“新憲法”的公開辯論,在全島舉辦1萬場“新憲法”説明會,內容將涉及“主權領土”、“形式獨立”等重大議題;4月7日,陳水扁揚言,一定要為臺灣提出一部“合時、合身、合用”的“新憲法”;5月20日,臺灣當局在所謂“國家安全報告”中,公然宣稱“中華民國是臺灣”,“臺灣的國土面積”為3.6萬平方公里。事實説明,臺灣當局進行“法理臺獨”活動的冒險性、危險性正繼續上升,一旦得逞,勢必造成兩岸關係新的緊張,嚴重威脅臺海地區乃至亞太地區的和平與穩定。從根本上來説,臺灣當局的“臺獨”分裂立場不改變,臺海地區的穩定就無從談起。
面對陳水扁的惡意挑釁和“臺獨”分裂勢力活動的不斷升級,胡錦濤總書記嚴正指出;“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國家的核心利益”,“任何人要危害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十三億中國人民決不答應”,“在反對分裂國家這個重大原則問題上,我們決不會有絲毫猶豫、含糊和退讓。”
儘管兩岸尚未統一,但臺灣和大陸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沒有改變,我們絕不容許“法理臺獨”的圖謀得逞。《反分裂國家法》是一部發展兩岸關係、推動祖國和平統一的法律,也是反對和遏制“臺獨”分裂勢力的法律。這部法律表達了全中國人民絕不容忍“臺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堅強決心。
中國人民有決心、有能力制止任何形式的“臺獨”分裂圖謀,“臺獨”分裂勢力如果一意孤行,與兩岸同胞為敵,其結果必然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陳水扁當局如何動作,人們將拭目以待。
(來源:《兩岸關係》200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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