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10日,臺灣的部分 “卡奴”,受到地下討債公司暴力威脅,選擇不躲債而是到臺灣立法部門陳情。民意代表蔡錦隆舉辦公聽會,指責“金管會” 對“卡奴”問題不夠重視。
“卡債”是指因辦理信用卡、現金卡透支消費而欠下的債務,“卡奴”是指無力償還“卡債”的人。最近一段時間,一些“卡奴”因受到銀行逼債,甚至被黑道上的討債公司逼迫而自殺的新聞報道屢屢見諸臺灣媒體,成為島內持續發燒的議題。
據臺灣媒體公佈的資料,2000年時,臺灣信用卡及現金卡數量僅有1830萬張;現在,這兩種卡數量增長到4555萬張,但臺灣民眾收入的增加速度卻滯後,因此造成“卡債”和“卡奴”大增。根據蔡錦隆在公聽會上提供給媒體的統計資料,臺灣70萬“卡債族”現平均每人負債約新台幣190萬元,銀行以3%至5%將債務折讓給討債公司來追討,討債公司則可以獲取14%至17%的利潤,約1862億元。臺灣現金卡和信用卡“雙卡”逾放客戶年齡層大多在35歲以上,未繳金額大部分都超過60%,而目前找不到工作的40萬失業人口中,又以35歲以上的族群為主,這些需要負擔家計的中年男性是貨真價實的“一家之主”,卻要天天過著被討債的日子,連家屬都一起受害。
近1個多月來,已有42位“卡奴”因“卡債”被逼走投無路而攜家人自殺。截至2005年底,臺灣貧窮人口已破21萬人歷史新高,表面上看失業率雖低,但低度就業情況日趨嚴重,這也是為何臺灣今天“卡奴”人數激增、燒炭自殺消息頻傳的原因。
“卡債”受害者甚至自發組成了“冷血銀行受害人自救連線”。該組織的理事長王為仁提出批評説,銀行發卡的時候從來都沒有提醒過民眾,刷卡過度會有什麼危害、利息有多高,只是強調刷卡有多少優惠,違反了消費者保護法。連香煙都有危害健康的警語,辦理信用卡時銀行在契約上卻只字未提。銀行辦理各式信用卡,無任何條件限制,再配合各種“借錢是高尚行為”的廣告及贈品來誘惑消費者辦卡,看看公園門口、百貨公司、加油站邊,處處都是發卡銀行的據點。有的銀行利用已經陷入債務困境的持卡人,誘導他們以卡養卡、以債養債,造成了“卡奴”短期內急劇增加。 本應該負有監管責任的當局“金管會”,就如同“活在象牙塔裏,完全處在狀況外。”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發卡銀行似乎也有自己的難處。有銀行催收人員指出,如今島內卡債到處都有,逾期未繳超過3個月的卡債族,平均每10個催收電話就有8個找不到人。銀行不得不雇用催收高手,對抗頑強的“卡債”族,甚至組成訪查大隊,直搗“卡債”族的住所或上班場所,一探究竟。據媒體報道,銀行催收人員作業幾乎都戴著外挂式的耳機聽筒和話機,一般分成前、中、後臺。前臺處理剛逾期幾天的一般案件,通常只是提醒,大部分也都叩得到,困難度最低,催收成功率也幾乎百分百。中臺處理逾期案件在3個月以內的。後臺處理超過3個月以上的,困難度最高,必須調來催收高手,不過,每10通電話,還是有8通找不到人。
有人表示,催債越來越難,找得到的不是敷衍,就是反過來比催收還兇。以臺新金控為例子,編制內的催收人力有1000人,同時還委外12家業者催收。臺新金控同時成立150人的訪查部隊,專門找失聯的“卡債”朋友。
……
(來源:《兩岸關係》2006年第4期 作者:周偉)
責任編輯:清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