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臺商在大陸發展資金短缺,導致繞過兩岸監管的非法金融——兩岸地下金融逐漸升溫。兩岸地下金融的規模大、成因複雜、危害大,急待治理。
截止到2005年底,大陸已批准臺資項目6.7萬多個。大多數臺商在大陸經營良好,但大量中小臺商在大陸發展面臨著資金短缺的困境。於是,一種繞過兩岸監管的非法金融——兩岸地下金融逐漸升溫,謀求企業發展的大量中小型臺資企業開始在臺灣金融市場上尋求民間融資借貸,再通過地下金融管道匯進大陸,大量的資金從臺灣流向大陸。這種非法地下金融可能衝擊兩岸的金融秩序,也可能産生負面的社會影響。化解兩岸地下金融難題,必須通過兩岸金融合作才能實現。
兩岸地下金融的現狀
從流通渠道上看,地下錢莊(地下匯款公司)一般是由臺灣母公司將新台幣匯到指定賬戶,然後在大陸臺商所在地取得人民幣,通過“一手交新台幣,一手交人民幣”的方式完成通匯。
從流通規模上看,據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的調查測算,目前約有新台幣100億元在大陸流通,其中福建的流通量就佔三分之一,並呈現日漸增多的趨勢。而美國格林證券認為現在兩岸之間“地下銀行”的業務往來遠超過“地面銀行”的交易量,而“地面銀行”的交易量接近1000億美元。真正的流通規模,可以從三個方面來估算:一是從統計數據看。臺灣“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2004年3月的數據顯示,臺灣“經濟部”和大陸商務部統計的臺商赴大陸投資分別為554件、961件,金額分別為12.92億美元、22.92億美元。這意味著,接近一半的投資在臺灣“經濟部”控制之外,兩岸資金存在巨大潛流。按照臺商在大陸實際投資1500億美元來估算,地下金融規模應在1500億美元左右。二是從國際收支平衡表上看,自2002年“凈誤差與遺漏”項目首次出現正值以來,到2004年連續三年正值,總額達532.67億美元。這説明有神秘的資金流入大陸,而神秘的資金中有相當一部分是通過地下金融進入大陸的臺資。如果按保守的1/3估算,地下金融的規模在178億美元。三是據臺灣有關方面統計,2005年有34個“海外市場基金”在島內籌集資金,共獲得1216.64億元新台幣(約合304億人民幣),其中相當部分流向了大陸。仍然按保守的1/3估算,假設近5年規模不變,則地下金融的規模至少有500億人民幣。綜合起來考慮,筆者認為,兩岸地下金融的規模在500億人民幣到1500億美元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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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兩岸關係》2006年第4期 作者:胡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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