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林靖 通訊員凡草)80後女作家王曉頔(筆名九夜茴)起訴北京搜狐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有限公司、浙江夢幻星生園影視文化有限公司、天津金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要求三被告停止網路劇《匆匆那年:好久不見》的資訊網路傳播活動,公開致歉,並賠償300萬餘元。今天記者獲悉,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稱,王曉頔(筆名九夜茴)是小説《匆匆那年》的原著作者,該作品改編的影視作品《匆匆那年》也取得成功,網路電視劇《匆匆那年》更是收穫了12.3億次播放的業績。而在2015年,天津金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就《匆匆那年》改編網路劇續集事宜,在未獲取原告授權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利用《匆匆那年》的小説名稱和作品中的人物關係,進行時間上的延展,脫離《匆匆那年》故事主線及核心故事情節,與浙江夢幻星生園影視文化有限公司共同製作出品了所謂的續集《匆匆那年:好久不見》,並於2015年12月28日在搜狐視頻上線公開發行,誤導公眾將之誤認為《匆匆那年》的續集。
“該劇自播出後廣大觀眾對於該劇的差評不斷涌現,引來網友及粉絲對我的非議。在天津金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就《匆匆那年:好久不見》的劇本與我洽談使用前,我已著手《匆匆那年》續集的創作構思。”王曉頔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以該作品為基礎進行改編的情形下,除需獲得作者的授權外,均不能脫離核心故事情節和故事主線。而被告的行為嚴重侵犯了我享有的著作權。”王曉頔現請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公開道歉,對她賠償300萬餘元。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J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