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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屆茅獎評委李敬澤:憑藝術良心做出判斷 公平對待

時間:2015-08-17 10:10   來源:光明日報

  (原題)體現了近年中國長篇小説創作的高度和水準

  ——中國作協副主席李敬澤就第九屆茅盾文學獎答記者問

  第九屆茅盾文學獎8月16日在北京揭曉,最終産生了格非《江南三部曲》、王蒙《這邊風景》、李佩甫《生命冊》、金宇澄《繁花》、蘇童《黃雀記》5部獲獎作品。中國作協副主席、書記處書記,第九屆茅盾文學獎評獎委員會副主任李敬澤接受《光明日報》《文藝報》記者採訪,就評獎的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記者:今天,第九屆茅盾文學獎産生了5部獲獎作品,標誌著本屆評獎落下帷幕。請您介紹一下本屆茅盾文學獎的評獎過程。

  李敬澤:茅盾文學獎每四年評選一次。第八屆茅盾文學獎是2011年評選的,今年要進行第九屆的評獎工作。中國作協書記處對此高度重視,依照中宣部關於改進文藝評獎的精神,廣泛徵求意見,反覆研究討論,認真總結了近年來中國作協主辦的各項國家級文學獎的改革經驗,特別是上屆茅盾文學獎改革的成功經驗,在3月13日完成了對《茅盾文學獎評獎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修訂。3月15日,評獎辦公室發出參評作品徵集通知,4月30日,參評作品徵集截止,評獎辦公室經過整理、審核,初步認定共有252部作品符合《條例》規定的參評條件,從5月15日起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公示。同時,5月上旬,中國作協書記處完成了第九屆茅盾文學獎評獎委員會的組建工作,62人接受聘請擔任評委。5月15日,評委們開始各自閱讀參評作品。7月30日起,評委會舉行全體會議,經過18天的認真閱讀比較和深入討論交流,通過6輪投票,在8月16日上午産生了5部獲獎作品,經中國作協書記處審核批准,向社會公佈。至此,第九屆茅盾文學獎評獎正式結束。

  記者:茅盾文學獎自1982年開評至今,已走過30多年曆程,舉行了9屆評獎,為鼓勵長篇小説創作、繁榮我國文學事業發揮了重要作用。本屆評獎的指導思想和評獎標準有沒有新的變化?

  李敬澤:30多年來,在歷屆評委的努力下,茅盾文學獎評選出了一系列足以載入中國當代文學史的重要作品,逐漸形成了比較成熟的評獎傳統,體現了中國當代長篇小説的創作高度,體現了導向性和權威性,不僅在文學界受到推崇,在讀者中和社會上也有廣泛影響。

  本屆茅盾文學獎是在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文藝工作座談會併發表重要講話後舉行的第一次國家級文學獎的評選。中國作協書記處認真學習領會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在文藝工作座談會的重要講話精神,對《茅盾文學獎評獎條例》做了修訂。修訂後的《條例》規定,茅盾文學獎評獎工作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遵循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鼓勵深入生活、紮根人民,堅持導向性、權威性、公正性,褒獎體現中國當代長篇小説創作思想高度和藝術水準的優秀作品。

  在評委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中國作協黨組書記、副主席錢小芊特別強調,評獎工作必須堅持思想性與藝術性有機統一的標準。這也是茅盾文學獎30多年來一以貫之的標準。面對豐富多樣、各具特點的作品文本,評委們將歷史的、人民的、藝術的、美學的觀點結合起來,進行深入、具體的分析和判斷。我認為,本屆評獎充分貫徹了茅盾文學獎的宗旨和標準,獲獎作品體現了過去四年中國長篇小説創作的高度和水準。

  記者:與上屆評獎相比較,本屆茅盾文學獎參評作品的範圍和條件是否有所調整?

  李敬澤:隨著長篇小説創作的繁榮和市場的變化,確實有一些現象需要我們作出回應,進一步完善參評條件。比如修訂後的《條例》規定,茅盾文學獎評獎範圍為2011年至2014年間在中國大陸地區首次成書出版的作品。這實際上是明確了參評時間和參評版本都必須以成書為準。一些長篇在出書前先在雜誌發表,這可能造成作品參評時間的混淆,更重要的是,雜誌發表常常經過刪減,與成書文本不盡一致。為了保證評獎的學術品質,這一次明確下來,評獎和授獎都是針對成書定本。

  記者:我們注意到,十部提名作品有一個三天公示期,公示期間有沒有收到什麼反映意見?

  李敬澤:我們接到了一些反映,以認真負責的態度進行了研究分析,比如有讀者對格非的《江南三部曲》是否符合參評條件和重復參評提出疑問。我們認為,格非本人早在2007年就公開表示,要寫一部三部曲。2008年初,第七屆茅盾文學獎開始徵集作品,有關單位推薦了其三部曲的第一部《人面桃花》。而在此之前,2007年12月發佈的《評獎條例》明確規定:“多卷本長篇小説,應在全書完成後參加評獎”。在第七屆評獎中,評獎辦公室只負責徵集作品,不負責審核參評資格。當時設立的“初選審讀組”並非評獎機構,承擔的不是評委工作,而是閱讀、討論、篩選,為評委會提供“備選書目”。其中,審核作品參評資格即屬篩選工作的範圍,作為三部曲第一部的《人面桃花》不符合《評獎條例》要求,未列入備選書目,評委會並未評審此部作品。

  從第八屆茅盾文學獎開始,取消了“初選審讀組”,審核推薦作品參評資格的工作,改由評獎辦公室直接承擔。在第八屆茅獎徵集作品階段,有關單位推薦了《江南三部曲》第二部《山河入夢》,評獎辦公室當時認為,作為完整的三部曲創作,應在全書完成之後參評。作者本人接受了這一意見,《山河入夢》沒有參評。本屆茅獎,《江南三部曲》以完成形態申報。根據《評獎條例》的規定,多卷本作品應以全書參評,而對創作和出版需要較長時間跨度的多卷本作品來説,《條例》所規定的“評獎年度內在中國大陸地區首次出版”,所指的是全書最終完成的出版時間。所以,我們認為《江南三部曲》具備參評資格。

  記者:本屆茅盾文學獎的評獎機制是如何確定的,擔任評委需要具備什麼樣的條件?

  李敬澤:上屆茅盾文學獎有一項重大改革,就是實行大評委制。事後看,這項改革的效果是好的,有利於更廣泛地體現文學界共識,確保評獎的公平、公正。所以,本屆茅獎的評選沿用了上一屆的做法,成立了由62人組成的評委會,中國作家協會主席鐵凝擔任評委會主任。評委的産生通過兩個途徑,一部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作協和解放軍總政治部宣傳部藝術局各推薦一人,由中國作協書記處審核聘請,另外30人由中國作協書記處直接聘請。

  在組成評委會時,我們充分考慮了文學界各方面的代表性。具體到評委個人,應該是關注和了解過去四年長篇小説創作狀況的作家、評論家和文學組織工作者,特別是要對這四年中的長篇小説已經有相當的閱讀積累。需要説明的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作協和解放軍總政治部宣傳部藝術局推薦産生的評委,是以個人身份參加評獎的,並不是推薦單位的代表。

  本屆評獎與往屆一樣實行回避制度,我們在修訂《條例》時對需要回避的人員做了更明確的界定,在組成評委會的過程中也做了嚴格審核。

  記者:我們注意到本屆茅盾文學獎的參評作品多達252部,與上屆評獎相比增加了74部。茅盾文學獎參評作品數目不斷增加,您怎樣看待這一現象?

  李敬澤:茅盾文學獎參評作品數量的增加,反映了長篇小説創作、出版的持續繁榮,同時也反映出作家們參評茅盾文學獎的熱情不斷高漲。但今年參評作品數量增加的幅度,也有點出乎我們意料。按照現行機制,中國作協團體會員單位、解放軍總政治部宣傳部藝術局、出版單位、大型文學期刊和持有網際網路出版許可證的重點文學網站等都有資格推薦參評作品,每個單位推薦作品不能超過3部。但隨著出版業態的變化,越來越多的出版社都出小説,也都有推薦熱情,這是參評作品數量增加的主要原因。

  茅盾文學獎面對的是四年間首次出版的長篇小説作品,數量龐大,從中評選出不多於5部的獲獎作品,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客觀上需要一個推薦篩選機制,確保徵集到的參評作品既有廣泛性又有代表性。如何保證這一機制的公平和效率,以便使評獎工作在一個可靠和可行的基礎上進行,這仍然是需要我們今後認真考慮的問題。

  記者:自7月30日開始,本屆茅盾文學獎評獎工作進入集中評選階段,請您介紹一下評獎委員會是通過什麼樣的程式産生最後5部獲獎作品的。

  李敬澤:從7月底到8月16日,評委會一共進行了6輪投票。每一輪都經過評委們對作品的審慎斟酌,也都經過評委會議的熱烈討論,這既是對作品的認識和判斷,也是對四年來中國長篇小説思想性、藝術性發展態勢的研究和把握。評委們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常常也會發生爭論和交鋒。我想,最後的5部獲獎作品充分體現了評獎委員會在一個充分的民主過程中形成的共識。

  記者:實名制投票是中國作協近年來評獎改革的一個重要舉措,第八屆茅盾文學獎從第3輪投票就開始向社會公佈實名投票情況,而本屆評獎僅僅公佈了最後一輪投票的實名投票情況。請問是基於什麼考量做出這樣的調整?

  李敬澤:上屆茅盾文學獎評獎首次實行實名投票,實踐證明這是促進評獎公平、公正、公開的有效舉措,從第3輪開始逐輪公佈投票結果和實名投票情況,也極大提高了茅盾文學獎的社會關注度。本屆評獎依然公佈最後一輪的實名投票情況,這不僅是中國作協書記處的決定,也是評獎委員會成員的普遍願望,評委們願意面向社會、面向文學界,公開投出自己負責任的一票。同時,我們也希望,評獎過程能夠在相對安靜、不受其他因素影響的環境下進行,所以在反覆考量後,決定不公佈此前各輪投票結果和實名投票情況。

  記者:茅盾文學獎實行票決制,但大家對於票決規則也就是評獎委員會如何投票産生獲獎作品並不了解。您能不能介紹一下?

  李敬澤:本屆評獎的票決規則與上屆相比沒有變化,各輪投票都遵循嚴格的程式。根據《條例》規定,評委會主任主持評委會工作,但不參加投票,其他61位評委投票表決獲獎作品,在獲得半數以上票數的作品中,以得票多少為序,取前5部為獲獎作品。如末位有票數相同者,再進行附加投票,在獲半數以上票數作品中,以得票多少為序,産生獲獎作品。

  記者:近年來,文學界和社會公眾對文學評獎的關注不斷增強,規範評獎、樹立良好評獎風氣成為普遍期待。第九屆茅盾文學獎評獎採取了哪些措施來確保評獎的公平和公正?

  李敬澤:近些年大家對評獎風氣有很多議論,對本屆評獎而言,這是沉重的壓力,也是嚴肅的鞭策。確保茅盾文學獎評獎過程的公平、公正,這是擺在我們面前的第一要務。對此,中國作協書記處高度重視,從一開始就通過《條例》對評獎紀律做出嚴格的規定,對評委的具體行為規範也提出了更加細緻、嚴格的要求。同時,我們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工作,按照往屆評獎的做法,組成專門的紀律監察組監督評獎全過程,隨時受理評獎工作中的投訴和反映。此外,聘請國家公證機構對投票進行公證和監督。

  當然,評獎的風氣不僅取決於制度和監督,最終也取決於每個參與評獎工作的人的自警、自律。我認為,本屆評獎委員會從一開始就達成了強大的共識——面對文學界和社會的高度關切與期待,我們必須以最嚴格的標準要求自己,評選也是一種權力,必須嚴於律己、嚴於用權,排除人情干擾,憑著藝術良心做出判斷,公平對待每一部作品,確保評獎過程的公正嚴明。 (記者 饒 翔)

編輯:楊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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