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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優秀出版物獎特增“抗震救災”獎

時間:2008-06-12 09:38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報
  作為行業協會最高獎項,第二屆中華優秀出版物獎評獎活動正在進行。經評獎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本次評獎特別增設抗震救災出版物特別獎。日前,就業界關心的評獎問題,中國出版工作者協會有關負責人接受了《中國新聞出版報》的專訪。

  特別獎不影響整體安排

  《中國新聞出版報》:第二屆中華優秀出版物獎評獎工作已經開始,據悉,本屆評獎將增設抗震救災出版物特別獎。請介紹一下有關情況。

  中國版協:在第二屆中華優秀出版物獎評獎工作進行期間,汶川發生了特大地震。在災難面前,出版界與全國人民一道,迅速行動,一方面捐款捐物,支援災區,重建家園;另一方面積極發揮出版優勢,及時快捷出版了一批配合抗震救災出版物,並迅速送往災區,傳播抗震救災知識,提供人文關懷,撫慰災民心靈,治療心理創傷,營造了良好的輿論環境和文化氛圍。

  為了表彰出版界這一義舉和積極行為,獎勵抗震救災優秀出版物,考慮到第二屆優秀出版物獎參評作品出版時間限定為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這批抗震救災出版物不能參加本屆評獎,經第二屆中華優秀出版物評獎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特增設抗震救災出版物特別獎,包括三個子項獎:圖書獎,音像、電子和遊戲出版物獎,優秀科研論文獎。參評作品內容必須直接反映抗震救災,反映年初雪災抗災救災內容的出版物也可以參加。特別獎參評出版物出版時間延至2008年10月(以版本記錄為準)。參評出版物報送截止時間為2008年10月30日(以當地郵戳為準)。推薦報送程式與第二屆優秀中華出版物獎相同。推薦數量每個出版單位為一種,類別不限。

  《中國新聞出版報》:增設抗震救災出版物特別獎,對原定評獎整體安排有沒有影響?

  中國版協:對整體安排沒有什麼影響,原計劃年底完成評獎,這沒有矛盾。考慮到出版界參與抗震救災工作的因素,原定第二屆中華優秀出版物獎報送作品截止時間延期一個月,由原定的6月16日延長至7月16日。

  子獎項各定評選要求

  《中國新聞出版報》:2006年12月10日首屆中華優秀出版物獎評選揭曉,當時在業界引起很大反響。時隔兩年,第二屆中華優秀出版物獎評選已經開始,請您介紹一下本屆評獎的具體評獎辦法。

  中國版協:中華優秀出版物獎每兩年評選一次,今年是第二次評獎,下設“圖書獎”(50個)、“音像、電子和遊戲出版物獎”(50個)、“全國優秀出版科研論文獎”(60個)三個子項獎。

  關於圖書獎,參評的圖書需為國家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批准正式出版、公開發行的圖書。具有重要思想價值、學術價值和文化價值;具有一定社會影響,體現良好的導向作用;內容和形式具有一定創新性和前沿性;符合“三貼近”要求,有一定發行數量,産生了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封面設計裝幀精美、印刷精良,差錯率不超過萬分之一。參評圖書出版時間範圍是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以版本記錄為準。

  關於音像、電子和遊戲出版物獎,參評作品出版時間要求和圖書獎要求相同。各類音像、電子和遊戲出版單位正式出版發行的各類音像、電子和遊戲出版物,以及非電子和遊戲出版單位經專項報批正式出版發行的電子和遊戲出版物都可參評。需要説明的是,規定時間內出版的引進版港澳臺音像、電子和遊戲作品也可參評。

  關於全國優秀出版科研論文獎,報送論文發表時間要求與上述兩項相同。論文需在省級及以上公開出版發行的書、報、刊及網路出版(限有網際網路出版權的單位)等媒體上發表。要求內容屬於出版科研領域的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方面的學術成果,具有新的研究視角和獨到見解,具有創新性。論點明確,論據可靠,沒有抄襲行為。一般不得超過5000字,重點專題的研究論文字數可適當放寬。需要説明的是,今年正值我國改革開發30週年,各單位將關注重視研究出版業改革與發展方面論文的推薦。 

  追求公開公平公正公認

  《中國新聞出版報》:此次評獎程式如何進行?

  中國版協:和首屆一樣,第二屆中華優秀出版物獎經過初評、復評、終評三個程式。初評,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京中央各部委、中國出版集團及總政宣傳部所屬的圖書出版、音像、電子和遊戲出版單位報送作品時,由各自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才能向中華優秀出版物獎各自子項獎辦公室報送,這就完成了初評。復評,由有關領導、業界專家和學者組成各子項獎評審委員會,負責各子獎項的評選工作。各子項獎評審委員會按照實施細則規定的程式,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評選出獲獎作品。終評,復評結果上送第二屆中華優秀出版物領導小組審核批准評定。然後在《中國新聞出版報》公示,公示無異議後,由中國版協舉行頒獎儀式,對獲獎作品單位和有關人員頒發獎牌和證書。

  《中國新聞出版報》:中華優秀出版物獎評委名單是否公佈?

  中國版協:公開、公平、公正、公認是一個獎項的生命力,我們在為此努力。公開,體現在評選範圍,即所有出版單位和在規定時間範圍內的所有出版物都有資格參與評獎,包括引進版港澳臺圖書、音像、電子和遊戲出版物都可參評。公平,出版物評獎故然沒法像用秤稱、尺子量、秒錶卡那樣的標準和方法可操作,但是必須盡力做到公平,必須嚴格按照評選細則評選。公正,為維護評獎的嚴肅性,防止出現人情和關係因素,中華優秀出版物獎不公開評委名單。公認,即公示。評獎結束後,將對所有獲獎作品在《中國新聞出版報》上向社會公示。如有異議,經評審委員會嚴肅認真地核實,異議確屬,將取消其獲獎資格。(章紅雨)
編輯:江洪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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