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線上諮詢

臺商在大陸怕收費,如何解決?

2009-12-04 14:55     來源:中華全國臺灣同胞聯誼會     編輯:張蕾
  《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規定:國家機關對臺灣同胞投資企業收費項目和標準,應當與大陸其他同類企業相同。
 
  任何機關或者單位不得對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另立收費項目或者提高收費標準。任何機關或者單位不得向臺灣同胞攤派人力、物力、財力,不得對臺灣同胞投資企業進行法律及規定以外的檢查、罰款,不得違反國家規定強制或者變相強制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參加各類培訓、評比、鑒定、考核等活動。
 
  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有權拒絕並向各級臺辦等部門舉報。接受舉報的政府部門應當依法作出處理,併為舉報人保密。
 
  這一《實施細則》貫徹落實以來,各地依法整頓收費問題,臺商反應的亂收費問題已得到一定程度的解決,今後將繼續貫徹相關法律法規,保護臺商在大陸投資的合法權益。
 
  同時,歡迎廣大臺商監督,對亂收費問題及時舉報或向有關部門反映,以促使這一問題得到基本的解決。

延伸閱讀

訂閱新聞】 

責編信箱:tsfwzx@taiwan.cn